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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鹿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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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4 太监】(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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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父,直接明说吧,这样猜话很累。”韦宝笑道。

    “别装了,你这么聪明,这么点事,还要怎么明说。”王体乾也笑了。

    韦宝喜欢看人笑,但不知道为什么,真的不喜欢看太监笑。

    因为太监笑起来,总给人一种阴冷的感觉。

    韦宝不轻视太监,甚至很多时候同情太监。

    但韦宝也会觉得太监可怕,因为他们的确不是正常人了,同情归同情,可怕归可怕,不防着这帮人,随时准备被他们弄死,尤其是像韦宝这种已经到了经常需要与太监接触的高官等级。

    “叔父,我哪里聪明了,真要是聪明,也不会入仕途才一年就干不下去,要辞官归乡了嘛。”韦宝苦着脸道。

    “那是你以退为进,我刚才就已经说了,这是一步好棋。”王体乾道:“现在朝廷的危局,只有小宝你这样的大才才有实力化解,而你深得陛下信任,又是英国公的女婿,别人想对付你是不容易的!而且小宝你左右逢源,与魏公公底下的人,与东林人的关系都处的不错,这在皇权的立场上去制约官僚,那么官僚怎么无法无天也没有人能挡得住。

    事实上只要双方的博弈达到平衡,谁也压制不住谁,这个时候才能国泰民安。

    太监起源于何时,何地,史籍并没有明确记载。

    在中国的典籍文献中,关于太监的最早记载出自春秋左传·僖公二年,里边提及一个叫“寺人貂”的人,他是齐桓公的宠臣。郑玄注解,“寺人”就是“侍人”、阉人,“貂”是其称呼。郑玄的注解是有所本的,后来的韩非子、吕氏春秋和史记均有对此人的记载,信息也增加的很多,不过名字换成了“竖刁”或“竖刀”。

    根据这些记载,竖刁是一个阉人,而且是个自宫的阉人。

    为啥要自宫,就是为了取悦齐桓公,获得权势。

    后来此人也的确得宠,不过做尽了坏事,败坏了朝政,甚至活活俄死了齐桓公,最后被杀头。

    这些更详细的记载有可信的地方,也有后来人杜撰的地方。

    可信的地方有二,一是中国的太监起源于齐桓公时代的齐国;二是,太监的出现,他们的阉割行为是自发自愿的,而非被强迫的。

    是先有了太监,先有了自宫的人,然后齐桓公一看很合胃口,而不是齐桓公依靠自己的权势,去强制性地阉别人,强迫别人去做阉人。

    明白和记住这个先后顺序很重要。

    不可信的是,对太监起源的功利主义解释,将太监的自宫行为,完全归因于功利的考虑,说是为了邀宠国君而获取权势和财富。

    这太不划算,也太难以让人相信。据韩非子·十过记载,管仲老病,齐桓公就去问他,哪些人可用。问到竖刁时,管子的回答是:“不可。夫人之情莫不爱其身,公妒而好内,竖刁自獖(自宫)以为治内,其身不爱,又安能爱君?”

    管子的回答,指出了一对矛盾。一方面,每个人从本性来说都会爱惜自己的身体。另一方面,竖刁为邀宠,居然严重损坏自己的身体,搞自宫。

    管子的结论是,一个连自己身体都不爱的人,又怎么能去爱惜齐桓公你呢。也就是说,阉人的自宫有违人之常情,管仲是绝对反对和排斥的。

    这样一来,如果第一个自宫的人,的确是出于功利的考虑,那么他将面临双重损失。一方面他本人承受巨大直接损失,失去身体和人生最要的东西之一。

    即便他后来的确可以获得权势和财富,但这个失去的东西,却可以让一切权势和财富变得没有任何意义:不能享受男女之乐,不能享受父子的天伦之乐,家庭之乐。另一方面,即便自宫的代价如此高昂,但是自宫后的你,很可能不被社会接受,遭到歧视和排斥,让你邀宠计划成功的概率变得很低很低。

    事实上,管子的对阉人的态度代表当时中国社会的一般态度。

    甚至说,当时中国社会对阉人的排斥程度比管子更甚。

    三国演义有个故事。夏侯惇在一次战斗中被箭射中了眼睛,急忙拔箭,不想却把眼珠带出。

    随后,夏侯惇做了一个现在看来怪异但又悲壮的举动,一把抓住眼珠,吞吃了。

    吃前,他还说了一句话,算是对自己行为的解释。他说:“父精母血,不可弃也”。

    夏侯惇的话也是有所本的。孝经·开宗明义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同是在三国演义,曹操一次下令说,破坏农民庄稼者斩。

    不料,话音未落,曹操的马不知何故惊了,跑到农田把禾苗踏坏了一大片。

    曹操接下来的反应被称为奸雄表现的经典案例。曹操说,军令如山,我违规了,也必须斩首,但是,我要“割发代首”。

    现在人们一般把这理解为曹操耍滑头,但是问题的关键是,为何“割发代首”在当时能被他的军队如此信服?现在哪个国家领导犯了事,他说要“割发代首”,这有丝毫的可行性、可信性吗?

    “割发代首”透露更多信息不是曹操有多么奸猾,而是三国时代的人们,至少是中原一代的人们,普遍对头发有多么重视,重视地把头发看得和生命一样重要。

    夏侯渊的生吞眼珠,曹操的割发代首,以及孝经要爱惜身体发肤的谆谆教导,共同指向一个被后人早已遗忘的事实:在早期的中国,存在一种高度重视和爱惜自己身体的人生理念,这种理念甚至说是一种宗教性的崇拜。

    身体是受之父母的,来自父母的就是一种天生就有的状态,天然、自然的状态。

    早期中国这种对身体的崇拜情节,根源于对“自然”的重视和崇拜。

    中国传统意义上的“自然”,和现代意义上“自然”有本质不同。中国传统意义上“自然”是自然而然的意思,它对立面是“人为”、“干预”。

    所以自然也可以解释成非人为,不干预,就是“无为”,“自然”和“无为”是一体两面。

    而现代意义上的“自然”,指的是人之外的物理世界,其特质是物质的、机械的,它的对立面是人。

    人对自然的态度不是崇拜,而是利用和歧视,这需要积极地干预,不是无为,而是有为。

    这种理念的文献起源是犹太教、基督教圣经,但真实起源更古老,来自古西亚文明。

    在反对佛教时期,韩愈提出了一个概念,叫“入主出奴”,宋儒也经常讲。

    “自然”一词含义的今古变迁,就是一种典型的、新一代的入主出奴。一种外来的意义进入了,成了主人,而原来的意义却被驱赶走了,成了仆人。

    对中国自然崇拜的最好总结和体现来自老子的道德经,道德经甚至也可叫“自然学”、“无为学”。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为无为,则无不治”;“爱国治民,能无为乎?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由于普遍存在重视、爱惜,甚至崇拜个人身体的思维理念,由于存在“自然”崇拜、“无为”崇拜,太监起源的功利主义解释绝不可信,太监也绝不可能在中国历史和文化内部产生。

    那么自宫行为究竟出于何种目的,它又是出现在哪里?

    关于阉人最古老的传说和记载,不是来自中国,而是来自古西亚和古埃及。

    一开始阉人不是来自世俗领域,而是来自宗教领域,他们是祭司,是在神庙中,服务于神的。

    只是随着王室的出现、祭司才从神庙,走进王室,由服务于神,而服务于国王、君主。

    事实上,在古西亚和古埃及,乃至后来的基督教和***文明,甚至现代已很世俗化的国君、政府都和神、和宗教有剪不断的关系。

    在古埃及,法老本身就是神。

    在古两河,国君不是神,但是神在人间的代理人。

    所以,在古西亚和古埃及,祭司由服务于神到服务于君王,是一个很自然的过程。

    那么在古两河和古埃及,作为阉人的祭司是起源于何时,又是出于什么目的才阉割生殖器的呢?

    对这些问题,没有任何直接的历史记载,而且目前也没有任何令人信服的解释。

    事实上,古埃及和古两河文明本身也在公元前4世纪,随着亚历山大的入侵而迅速消失。

    他们的语言、文字、祭祀仪式,早已被人遗忘,这两个区域都被***教文明覆盖。

    只是到了19世纪,随着考古发掘的兴起,人们从这两个地方的地下和古墓中,发掘出大量的古代实物和文字材料,并且很快破译了发掘出来的古两河的楔形文字和古埃及的象形文字,被埋在地下两千余年的古文明才得以重建天日,为世人所知。

    梳理古两河、古埃及文明的历史沿革,进而可以理解他们的精神和思维,尤其是在与同期中国文明相比较的情况下。

    在这个基础之上,是可以找出所需要的答案的。

    阉人祭司由两个要素组成:祭司和去除生器。

    研究阉人祭司的起源,分解为两个问题,一个是祭司的起源,另一个是和生器有关的祭祀行为。

    两个问题的答案合起来,就是为什么会出现太监这种族群。

    这两个问题不是分离的两个问题,而是存在紧密联系的,是一体的,只是从思考逻辑上分。

    研究祭司的起源,必先从研究神的起源,以及祭祀的起源开始,因为祭司是服务于神的,是祭祀仪式的制定和主持者。

    一提到神,现代人的印象是,他是全知、全能的,世界的创造和主宰者。

    对于神,人只能无限服从和祈求。

    事实上,这样一个形象的神是后来才有的,准确地说,是公元前1500年,“一神教”出现以后才有的。

    最典型和成功的一神教是犹太教,但是,除此之外,大致同一时期,印度教也具备一神教的核心特征,古埃及也出现了一神教化的宗教改革,但不久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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