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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第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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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七六章:躁动的人们(二合一)(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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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城东市。

    往来的车马络绎不绝,笔行、酒肆、铁行、肉行、雕版印刷行等,还有赁驴人、杂戏、琵琶名手、胡姬舞者……各色手艺,相聚一堂。

    东市是长安城中手工业生产与商业贸易的中心地之一。

    这里店铺毗连,商贾云集,工商业十分繁荣发达。

    东市内生产和出售同类货物的店铺,分别集中排列在同一区域,叫做行。

    堆放商货的客栈,叫做邸,邸既为商人提供存放货物的地方,又替他们代办大宗的批发交易。

    东市的工商业不仅分门别类,更多达二百二十行,而且各行业的经营,都有相当的规模。

    长安朔方商会分会馆,就坐落在东市东北角的未名湖畔。

    今早,五艘飞艇从北面铺天盖地而来时,不少去过朔方的商贾就开始朝这里汇聚。

    驻守长安分会的主事叫甄有财,是马周挖掘的能人,本身能力出众,尤擅经营之道。

    不过,这种文不成武不就的人,在这个时代比普通力工还不如,因此一直没有出头机会……

    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

    甄有财当年在不少酒楼混迹过,从普通店小二干起,一路经历过门面、账房、后厨、柜台……等各种岗位工作。

    对于经常在酒楼出现的人物,他都会长个心眼,倒也不是为了攀高枝还是阿谀奉承什么,只是单纯的划定一个不能惹的人物名单,说直接一点就是怕死。

    有一次,马周与几个文人起了争执,因他们嘲笑马周一个文人寄居武将家中,落了文人的脸面等等,事因不去追究。

    甄有财当时就对马周有所耳闻,知道他也是穷苦人家出身,虽然名气不小,但肯定斗不过对方,因此便提醒了马周一句。

    当时马周还不甚在意,直到甄有财将那几个人的来路、靠山、家庭情况,以及过往与谁有过什么过节,后来如何如何报复等等,详之又详的娓娓道来。

    马周当时就吓出了一身冷汗,他虽然狂妄,但在长安这种天子脚下,他就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寒士,哪里是那些二代们的对手。

    若是没有甄有财提醒,或许他活不过三日,但知道对方手段的马周,还是有自救之法的。

    后来的结果,吓了甄有财一跳,马周先发制人,一篇文章送到某个大人物手中,直接就治了那几个文士的罪名……

    “甄主事,甄主事……”

    “啊,哦,洛川兄。”

    “怎么,昨夜望春楼酒劲还没过去?”

    “呵呵,洛川兄说笑了,就是想起一些往事,让诸位见笑了。”

    分会议事厅内,甄主事端坐上首,回忆起与马周唯一的一次交集,心中不免生出感慨。

    就是半年前,有人找到当时已经是酒楼掌柜的他。

    ********

    天空中红云翻滚,数不尽的雷蛇交错缠绕,盖顶的红云盘成一个巨大的太极图案。

    少阴与少阳位置,两只血红色的巨大竖瞳,喷薄着毁天灭地的冰与火,席卷大地。

    红云下方,一处原本犹如人间仙境的山门,转瞬间被毁于一旦。

    与天道相比,就算是人仙也不过一合之敌。

    更何况,这只是一个以制符为主的普通宗门。

    此时,红云旋涡的正下方,一个不屈的少年指天怒吼。

    少年的视线中,一道道熟悉的身影在他面前先后倒下,那是陪伴他成长的师门长辈,还有对他疼爱宠溺的师兄师姐……

    或许是少年的怒吼声再次触怒了天道,红云翻滚之间,形成一尊巨大的怒火雷龙。

    雷龙张开血盆大口,眼里闪烁着智慧的竖瞳,尖啸一声,俯冲向少年……

    “啊!”

    苏云在被雷龙吞噬的瞬间惊醒。

    伸手擦掉额头上密布的细汗,眼里一丝不甘的神情中,却是深深的无力与懊悔。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七天了。

    对于自己为什么没有死,而是在另一个世界得以重生,苏云一无所知。

    只记得临死的那一刹那,身体内所有的灵气瞬间转化为一个巨大的太极图案,少阴与少阳的位置,在瞬间完成转换。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变成现在这样……

    起床走到桌子旁,苏云端起茶壶喝了一口,苦涩的味道让他忍不住蹙眉。

    “这个地方的水和茶叶实在是太……”

    无奈的摇了摇头,苏云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早上五点半。

    全然没有睡意的苏云,走到书桌旁坐下。

    看了一眼房门,倾听了一会儿屋子里的动静,见没有吵醒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苏云才低头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铅笔盒。

    铅笔盒有些老旧生锈,上面是一只灰色的狼和几只白色的小羊羔。

    苏云对此视而不见,打开铅笔盒,将里面的材料取了出来。

    一杆牛毫笔,一盒朱砂粉末,以及三张与铅笔盒差不多长宽的黄纸。

    这一点点东西,就花了苏云两百多块钱,几乎把前身的小金库掏空。

    但与苏云要做的事情比起来,区区黄白之物并不算什么。

    苏云将材料平放在桌上,起身将一旁的窗帘拉开,顺手将玻璃窗往外推开。

    微风轻拂,远山雾霭缭绕。

    苏云深吸了一口气,再次皱了皱眉头。

    与青符宗相比,这座小山的空气质量实在太差劲了。

    一念及此,更加坚定了苏云制符的决心。

    虽然他一身修为尽失,并没有办法调动自身灵力制符。

    但通过这几天的观察,他发现晨极紫光还能够为他所用。

    或许无法用来提升自己的修为,因为苏云如今还没有开辟丹田,无法储存紫气。

    不过,仅仅是调动紫气,他还是能够做到的。

    眼看太阳就要升起,苏云重新走到书桌旁坐下。

    慢慢运转宗门传承的青符心法。

    同时,右手伸出,以五字执笔法立起笔杆,轻点朱砂……

    远山的清风吹散了晨雾。

    一缕冥冥中难以感应的光芒瞬间笼罩大地,唤醒沉睡了一夜的万物生机。

    就在这宝贵的一刻,苏云右手以肉眼不可及的速度,在黄纸上落下了第一笔。

    苏云没有睁开眼睛,这张符他已经画过无数次,而且,他也没有多余的紫气用来打开天眼,普通人的眼睛,根本就看不到朱砂纹路闪烁的青色光芒。

    第一张黄纸很快被苏云画满了古怪的纹路,就在他想提笔接着画第二张的时候,体内的紫气为之一滞,接着以神秘不可测的方式消失无踪。

    苏云睁开眼睛,扭头朝窗外看去,几只雀儿划过天空,叽叽喳喳,第一缕朝阳将小山照得金光发亮,院子里传来大公鸡的啼叫声。

    “前后不过三个呼吸,唉……还是太短了,只够画一张最简单的离尘符。”

    苏云摇了摇头,拿起画好的符纸反复打量。

    虽然他没有灵气,无法打开天眼,但长年累月积攒的经验告诉他,这张离尘符可以用。

    苏云会心一笑,拿着符纸推开卧房的门走了出去。

    院子的东南角,是这个家的厨房。

    灶炉旁边有一个大水缸,主要用来盛放日常饮用水,苏云就天天看外公直接生喝里面的水。

    苏云也喝过两次,总觉得这个所谓的山泉水味道怪怪的,还比不上宗门浇花的小溪水。

    走到大缸旁,苏云看了一眼外公的卧房,听到老人家绵长的呼噜声,苏云呵呵一笑。

    单手提起见底的水缸,迅速将符纸贴在大缸底部。

    若是苏云这个时候拥有天眼,他一定会看到。

    以符纸为中心,空气好像被瞬间引爆,一层层连绵的波动迅速弥漫开来,围绕水缸形成一个青色的防护罩,显然这张离尘符的效果不错。

    苏云满意的拍了拍手,拿起一旁的扁担和水桶,开始新一天的锻炼。

    小青山下沟村,位于闽省南山县东南角的一个偏僻小山村,总人口还不到三百人,大都是留守的孤寡老人和儿童。

    原身的苏云,高中还没毕业后就回到了这里,一开始是因为外公身体不好,他作为彼此唯一的亲人,理应回来照顾。

    后来外公身体渐渐调养好了,苏云也没打算继续回去复读,不为其他,就是单纯的穷。

    国家早就已经九年义务教育了,可是,谁又能想到,有人连买教科书的钱都没有?

    苏云的外公叫赵大胆,不是诨号,身份证就是这个名字。

    年轻时候的赵大胆,是十里八村有名的走山汉,每次进山总能有收获,那个时候山里的野兽还很多,普通人进去,那也是十去七回,至于没回来的三个:

    或者被自己人的陷阱害死,或许是被什么毒物毒死,或许干脆被猎物反杀……

    唯有赵大胆,虽然也曾险象环生,甚至摔断过腿,但依然活得坚挺。

    后来,十年的时候,赵大胆救下了一对被关牛棚的父女,带着他们躲进了深山老林。

    故事可能有些老套,赵大胆与那个女子日久生情,竟然在山里生了一个女儿。

    只是,好景不长,十年转瞬即逝,那对父女后来被家人找到,双双回城。

    丢下赵大胆和那个没有出身证明的小女儿相依为命。

    对这些往事,苏云全当听个笑话,对于他来说,现在只有两件事。

    一是完成前身的使命,让外公安享晚年。

    二来,苏云遥望天际那颗明灭不定的启明星,他还想着回去……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下沟村的村民吃惯了小青山的山泉水,所以村子里几乎没有水井,大家都是引山泉水来用。

    有条件的人家会在山上修一个水槽注水,然后用水管连接家里的水龙头。

    这样用起来就跟自来水没两样,而且还不用浪费电抽水。

    没条件的,就只能像苏云这样,上山一担担往山下挑,来回有二里地。

    像院子里那个大水缸,苏云要来回三趟,满满六桶水才能够装满。

    自去年辍学回来照顾外公开始,苏云就这样挑了一年多的水,身上都是结实的腱子肉。

    唯一的不好,就是肩膀有一条明显的肉茧。

    装满大水缸,苏云拿起葫芦做的水瓢,舀起被离尘符净化过的山泉水喝了一口。

    “啧啧啧,这才是人喝的水!”

    苏云满意的笑了一声,转身开始生火做饭。

    小米粥用砂锅熬煮,再弄几碟外公腌好的咸菜。

    这咸菜对苏云来说,是个意外惊喜……明天的离尘符就贴咸菜缸吧,对身体有好处。

    看了一眼缸里发酵完美的酸豆角,苏云口水狂涌,觉得自己已经离不开这种特殊的美味。

    或许是因为水质被净化的关系,今天的小米粥气味特别清香。

    原本还在呼呼大睡的赵大胆在睡梦中抽了抽鼻子,竟然不自觉的吧唧了一下嘴。

    别的老人都是睡眠很浅,可赵大胆却不同,还跟个年轻人一样,总是睡到天光大亮才起来。

    “外公,起来吃饭了。”

    苏云的声音从院子传到屋内的时候,赵大胆刚好睁开惺忪的双眼,闻着空气中弥漫的米香味,满是沧桑的脸颊露出一丝满足的笑意。

    简单洗漱过后,赵大胆走到院子的青石桌旁坐下,看了一眼锅里还在沸腾的小米粥,忍不住探头闻了闻:“今天煮的粥好香啊,小苏,手艺有长进呐!”

    苏云为他添了一碗米粥,笑着说道:“或许是五叔公的小米种的好吧。”

    “切,那小子要真有这个本事儿,三层楼都盖起来了,怎么可能还住瓦片屋里。”

    赵大胆说着,端起小米粥美美的吃了起来。

    苏云是融合了记忆的,所以,对爷孙俩这样的相处方式还算习惯。

    赵大胆没什么文化,却从小教导苏云,食不言和寝不语的古训。

    院子角落的鸡王伸长脖子朝安静吃饭的爷孙俩看来,滴溜溜的眼睛里满是期待之色。

    按理说,这爷孙俩吃剩的米粥会搅拌一点麦麸作为它的食物,不知道为什么,它特别期待今天的早餐……

    可惜,让它失望了。

    那个养了他六年的臭老头,竟然端起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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