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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地了解派驻军官的权职后,温特斯吃惊地发现在狼屯镇这一亩三分地上,驻镇军官的权力简直大到没边。
在维内塔共和国,冷酷无情的官僚系统痛恨任何军人野心的增长,对于潜在军人干政风险严防死守,尤其不允许任何军职人员在地方上军政一把抓。
可是在帕拉图共和国热沃丹郡狼屯镇,民兵、治安、缉私、守土、劳役……凡是涉及到暴力的事项统统归派驻军官管。
而且驻镇官和镇长并不存在统属关系。二者管辖范围有所重叠,但地位相互独立。驻镇官在负责的事项上都有绝对决定权。
所以在狼屯镇这个小地方,理论上谁也管不了温特斯。
只有设立在郡首府的新垦区驻屯总部能给他下命令,可那里离狼镇少说有一百五十多公里呢。
换句话说……在这小镇上派驻军官简直就是半个土皇帝呀!
帕拉图军官在地方上的权力——或者说是帕拉图军方在地方上的权力——让年轻的维内塔人目瞪口呆。
震惊归震惊,温特斯也并不是很关心帕拉图共和国的基层政治生态建设。因为他自认早晚要回家,只是暂时被塞到这个职位上挂靠罢了。
但只要还在任上一天,也得好好干。
……
“看到了吗?这样投就行。要用上腰腹的力量!出手时矛尖要稍微朝上一点,否则就扔不远。”
狼镇河东村的打谷场,温特斯·蒙塔涅少尉拿着临时打制的标枪正在演示。还有几根标枪歪歪斜斜地插在不远处的靶盘上,是他刚投出去的。
村子里的成年男人都聚在蒙塔涅少尉身边,看着少尉演示投矛技巧。
婆娘们则有说有笑地坐在打谷场边上,做活、瞧热闹。拖着鼻涕的小孩子们打闹疯跑,在边上学着大人的模样丢木棍。
河东村打谷场一片热闹景象,宛如节庆集会,丁点没有应该有的紧张气氛。
温特斯原本很反感妇孺来围观,觉得这是一种干扰。但他很快发现这也是一种很有效的激励。
“都认真练!”温特斯故意对民兵们说:“女士们在都看着,要是在这里丢了人,你们晚上还有脸爬上床吗?”
听了这话,轮流练习投矛的河东村青壮都涨红了脸,憋着劲想要压过其他人一头。
对于狼镇的民兵,温特斯并不满意,因为和他带过的常备军百人队相差太多。但农夫毕竟不是职业士兵,肯来参加训练就很不错了。
温特斯一面纠正民兵的错误动作,一面训诫道:“记住,不要站在正面,不要朝着脑袋投。转到侧面和背面,朝着肚子这种没有骨头保护的地方掷矛!”
从爪印的尺寸来看,指望一击毙杀那般庞大的野兽纯属痴心妄想。
按猎人拉尔夫提供的建议,如果野兽袭击村落,最好的办法是驱赶,用火光和噪声将其吓跑;其次是消耗,耗到野兽筋疲力尽、遍体鳞伤再将其毙杀。
因此温特斯特意在这些临时赶制出的标枪上加了倒钩,一旦咬进肉里拔出来就会带下一大块血肉。用时还会在枪杆系上绳子,可以拖拽和固定。
一些农家妇女自发在田间地头搜集了一些俗称“老鼠砒”的蓝色草果给温特斯,说是用水煮过后抹在标枪上有用。
不过温特斯对涂毒能起到效果颇为怀疑。
那种蓝色草果虽然食用有毒,可进入血液是否仍有毒性还是未知数,能不能放倒大型野兽也是问题。但好坏也没什么大影响,温特斯也就由她们去了。
“老元帅办学教出来的军官那就是不一样!啥事都干得可好”吉拉德看着温特斯有条不紊地组织民兵、打造枪矛,喜气洋洋地到处和人说:“蒙塔涅少尉能来狼屯当驻镇官可真是主上保佑!”
在温特斯的统筹下,狼屯镇下辖五个村都组织起了民兵队。
农夫们被告诫夜间务必谨守门户,一旦有警就想办法弄出噪音,等着本村民兵集合救援。
温特斯还特意从离林子比较远的两个村子借了一些狗,分配给那些房舍离林地较近的村民。
现在让温特斯很头疼的问题是缺少武器。
河东村和河西村倒还好,至少村民还保有一些弓箭。
但那两个新教徒聚居的村子堪称手无寸铁。别说刀剑枪矛,就连一把好弓也没有,村民只能拿草叉子当长矛用。
指望靠草叉对付那枚爪印的主人,那新教徒们至少得拿出悍不畏死的劲头才行。
话又说回来,如果农夫们能有悍不畏死的勇气,那温特斯还紧急打制这批标枪干嘛?
拿着长矛就上去捅嘛!只要还是血肉之躯,什么东西捅不死?
可实际情况是:站在远处射箭,民兵们勉强能做到;被猛兽扑到身边,民兵们只会被追着跑。
正因为考虑到普通人没有和猛兽肉搏的勇气,温特斯才训练民兵使用标枪——上古先民狩猎的工具。
让温特斯了起来,兴奋地朝着马群的方向挥手大喊:“安格鲁!”
远处马背上的身影听到了喊声,也挥舞着帽子回应。
“过来!过来!”
远处马背上那人又戴上了帽子,朝着温特斯等人疾驰而来。
“那是杜萨村的马倌,安格鲁。”吉拉德用鞭子指着正在靠近的骑手,大笑着说:“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村里的马群啦。让他帮你挑一匹像样的!”
马倌催马跑得飞快,很快就靠近了几人。
温特斯这才发现马倌的身形很瘦小,面庞虽然被晒得黝黑,却难掩稚嫩。
“怎么是个孩子?”温特斯大吃一惊。
“小钩儿也有十六了吧?不算孩子了。”吉拉德笑着说:“你别因为他年纪小就瞧不起他,他已经一个人管了两年的马群,管得可好呢。”
“两年?”温特斯更惊讶了:“那他十四岁就当马倌了?”
“对呀。”吉拉德理所当然。
“他不是杜萨人?”
皮埃尔立刻反驳道:“钩儿当然是杜萨人!”
倒是吉拉德明白了温特斯的意思,他叹了口气说:“小钩儿他爹是病死的,他家就没有授田。钩儿娘领着他来找他爹,结果到狼屯没多久也病死了。这孩子喜欢马,我就让他跟着老皮克管马群。老皮克前年喝酒也摔没了,他一个人管马群也干得挺好……嗨,不过总算熬够了岁数,等他去当差回来,就也能授田啦。”
几句话的功夫,马倌已经到了几人身边。
马上的半大小子用一套漂亮的动作滚鞍下马,朝着皮埃尔跑了过来。皮埃尔也下了马,两人高兴得玩闹了起来,还摔起了跤。
得知了温特斯的来意后,“钩儿”安格鲁带着几人靠近了正在饮水的马群。
温特斯一眼便看中了一匹神骏青马,可马倌却摇了摇头:“长官,那匹特勒青是这马群的种马哩。脾气很坏,骑不了。”
视线来回,温特斯又看中了一匹黑马:“那匹黑马怎么样?”
吉拉德抿嘴微笑。
还在变声期的小马倌用公鸭嗓子回答:“长官,那匹是牝马。牵过来配种的,正等着明年生小驹子。咋能卖呢?”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步兵科出身的蒙塔涅少尉碰到了自己的短板,此刻的他无比思念巴德同学和安德烈同学。
温特斯放弃了思考:“安格鲁,那你给我挑一匹吧。”
“喏!那匹‘雷日克’就挺好的。”小马倌指着一匹棕红色的马说道。
温特斯跟着马倌的视线看过去,马儿耳朵立了起来,机警地看了过来。但以“强运”的标准来看,那匹棕红马感觉稍微矮了一点,体型也小了一点。
其实蒙塔涅少尉评价马匹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长得好看。
在长得好看的前提下,身形越高大越好。
看着那匹棕红马,温特斯有些犹豫地说:“那匹马是不是有点……小呀?”
吉拉德、安格鲁全都笑了起来,而皮埃尔和温特斯却有些摸不着头脑。
年过半百的吉拉德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掐着腰说道:“少尉,我们杜萨人评价战马不看体型、速度、力量……而是看耐力。只有能一直跑的马,才是好战马。”
“那匹雷日克才三岁,可脚力真是棒极了。”安格鲁补充道:“小型马又灵敏又轻巧,最擅长跨栏。等它长到四岁,脚力肯定更好,那时候就可以拉回来配种了。”
一老一小两个杜萨人说的温特斯也心动了:“那马主会愿意卖吗?”
“只要风调雨顺,好马就像地里的庄稼一样,一茬接着一茬。”吉拉德笑了:“有什么不能卖的?我替你去和马主商量嘛。”
既然懂马的人都这么说,那温特斯也不再犹豫。吉拉德带着儿子去找马主人谈价格,留温特斯在牧场和小马倌安格鲁闲聊。
看着安详吃草的马群,温特斯好奇的问道:“对了,你们杜萨人怎么给马起名字?”
“杜萨人不给马起名,就用毛色来称呼。”小马倌大笑着说,露出了十几颗牙齿:“不过我们杜萨人光是描述马儿毛色的词就有上百个。”
小马倌补充道:“雷日克指的就是那种红棕相间、额头有白点的毛色。”
交易很快就敲定了。
马主人爽快地给了一个很好的价格。
借来一套鞍具,温特斯·蒙塔涅骑着雷日克离开了狼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