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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静止。此时,在他的笔下,我的轮廓已经出来了,他正在给我的头部上色。我必须承认,我并不是一只漂亮的猫。与其他猫相比,我没有一方面是突出的,身材也好,毛色也罢,或者是脸上的五官,都是如此。虽然我并不漂亮,可主人画出来的“我”也太奇怪了吧。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毛色,没有一点儿相像之处。我的毛色是淡灰中带着一点儿黄,和波斯猫很像,而且身上还有黑黑的花纹。可是,主人给“我”上的色简直无法形容,那是很多颜料的混合色,既不是灰的,也不是黄的,既不是黑的,也不是褐的。
更奇妙的是,在这幅画中,我的眼睛竟然消失不见了。当然,我也能理解“我”为什么没有眼睛,毕竟他画的是我睡觉时的样子。不过,我根本无法正确判断,这到底是一只睡觉的猫,还是一只瞎猫,因为我找不到任何像眼睛的地方。所以,我想:“就算你对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加以效仿也没有什么用,你这种画法是不会有什么长进的,这是肯定的事。”不过,我还是很佩服他那种认真的精神。在我原本的设想中,我会尽量保持静止,可是很早的时候,我就想尿尿了。所以我身上的肌肉一直处于紧张的状态,十分难受,况且我现在已经无法忍受了。于是,我打了一个哈欠,一面向前使劲伸展着自己的两腿,一面向下用力地低头。要知道我这也是迫不得已的行为,毕竟我也不想辜负我的主人。
不过事情既然已经这样了,那我也就没必要再保持不动了,横竖我已经破坏了主人的计划,何不趁此机会去趟房后,把我的小便问题解决一下。看着我离开,主人果然大吼起来,他的叫骂声从客厅里传来:“浑蛋,你这个家伙!”声音听起来既气愤又沮丧。“浑蛋”是我家主人在骂人时用得最多的词儿。不过,这也是他的一个短处,因为这是他唯一知道的骂人的话,所以他愿意骂就让他去骂吧。亏我还为他忍耐了这么长的时间,除了一直用“浑蛋”来骂我外,他完全不能体谅我,真是一点儿都不通情达理。假如我趴在他背上的时候,他能对我好一点儿,面对这种谩骂,或许我还可以稍加忍耐,但是他从来没有温柔地对我。现在我只是上个厕所,他就骂我是个“浑蛋”,这未免欺人太甚。人类就是这样,总是妄自尊大,自以为了不起。将来是否会有一种比人类更强大的东西出现呢?如果没有的话,那我很难想象,得不到惩罚的人类会嚣张到什么程度。
如果人类只有这种程度的肆意妄为,忍一忍也就过去了。但是将这些与我听说的人类做的坏事一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那些事比我经历的事要悲惨多啦。
在我家房后有一个茶园,大约十坪[6]左右。尽管它很小,却给人一种舒服温暖的感觉。当我被那对调皮的姐妹闹得无法午睡,或者我闲来无事,或者我吃得太多想要消食的时候,我就会来这里放松精神。在十月风和日丽的一天,吃过午饭后,我睡了一个舒服的午觉,
醒来后就去了茶园,想活动一下身体。那时正值小阳春时节,我嗅到茶园茶树的树根散发出一股特殊的气味,我顺着气味一路嗅到了茶园西侧杉树篱笆墙下。这时一只大黑猫落入我的眼里,它正趴在枯菊丛上睡大觉。即使面对着我的靠近,它也无动于衷,依然发出响亮的鼾声。因此我无法断定,它是毫不介意我靠近,还是压根儿就没看见我。它的胆识让我惊讶,因为它竟然跑到别人家睡觉,而且还是这样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这是一只黑猫,身上除了黑色,再也没有任何其他颜色,所以它的皮毛看起来非常柔软。此时正午刚过,在耀眼的阳光的照射下,它的皮毛仿佛变成了火焰。虽然这种火焰用眼睛看不到,但是这并不影响它的魅力。它的个头非常魁梧,差不多是我的两倍大,简直堪称猫族的国王。我站在它面前聚精会神地看着它,产生的惊讶和赞叹让我把所有东西都忘了。此时温暖的风轻轻地吹过,杉树篱笆上细小的梧桐树枝在风中伸展,偶尔还有两三片梧桐叶慢慢飘落到残败的菊丛中。突然,这位大王睁开了双眼,它那圆圆的眼睛闪闪发亮,即便是与人类最宝贝的琥珀相比,也毫不逊色。即使到了今天,这双美丽的眼睛依旧烙印在我的记忆中。虽然醒来后的黑猫并没有移动,但是我那小小的额头却能感觉到来自它眼眸深处的锐利的目光。
“你是个什么玩意儿?”它毫无礼貌地问我。尽管它堪比猫王,但这话语却显得十分粗鲁。然而,那声音深处蕴藏的力量依然使我恐慌,即便是一只凶恶的狗,在这力量面前也得俯首称臣。所以我觉得自己不表现得客气一些,可能就有麻烦,于是我镇静地答道:“我是一只还没有名字的猫。”要知道,为了保持这种镇定,我几乎竭尽了全力。但即便如此,我的心跳依旧十分厉害。“哎呀,我都要吐了,你这样的也敢说自己是猫!你家在哪儿?”它说,语气中充满蔑视,一副目空一切的样子。我回答说:“这儿就是我家,我的主人是位老师。”“哦,我就猜到是这么回事,怪不得你会这样。看你瘦的,哪里有一点儿肉。”它答道。看看它那狂妄自大的态度、盛气凌人的语气,还真和猫王的地位相匹配。
这只猫应该不是来自清白人家,这从它那粗俗的言谈中就能看出来。但是它的日子肯定过得不错,应该有很多美味的食物供它享用,你看它那肥硕的体格,就再明白不过了。“你呢?你是谁家的?”我好奇地问道。“咱吗?咱叫阿黑,我的主人是人力车夫。”它答道,语气听起来颇为骄傲。要知道,在这一带,人力车夫家养的那只充满野性的阿黑可是太有名了。无论在哪里,这只猫都表现得十分粗鲁,且好勇斗狠,这和它来自车夫家不无关系。因此,它也就没什么朋友,因为大家对它都唯恐避之不及。知道它就是阿黑的时候,我心里很不是味儿,同时还有些看不起它。我很想知道它到底有多无知,于是决定验证一下,也便有了下面一段对话。
“你觉得车夫和老师,谁更胜一筹呢?”我问。
“那还用说吗?更厉害的肯定是车夫。看你家主人瘦的,哪里有肉。”阿黑回答。
“你这么魁梧,不愧是来自车夫家的啊。你在车夫家生活,一定天天都是美味佳肴吧?”我问。
“你少胡说八道!在食物方面,我从没犯过愁,无论去哪儿都一样。你也想试试,就跟在我后面。我敢保证,一个月就叫你胖得变了样。你整天光在茶园里转悠有什么意思?”阿黑说。
“以后再说这事吧。不过在住房方面,与车夫家相比,老师家应该更宽敞吧?”我说。
“你是傻子吗?再大的房子也当不了饭啊!”阿黑答道,然后,不停地抖动着自己尖利的耳朵离开了。显然,它因为我的话生气了,这从它离开时粗鲁的表现就能看出来。这就是我和阿黑的第一次相识。不过,从那以后,我们就常常遇见,也就慢慢地变成了亲密的朋友。
阿黑是车夫家的猫,它从不愧对这个身份。每次和我相见,它都夸夸其谈,吹嘘自己。其实,我也是从阿黑口中才知道了人类所做的那些缺德事。
在温暖的茶园里,我和阿黑在躺着闲聊,这已经成了我们的习惯。它常讲一些事来吹嘘自己。一天,它又把那些事讲了一遍,就好像它们才刚刚发生一样。后来,它冲我责问道:“你这小东西,以前捉过老鼠吗?捉了几只?”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与阿黑相比,要更加聪明,对此我很有自信。不过在力气和胆大方面,阿黑要比我强得多,对此我也有自知之明。然而即便如此,面对阿黑的问题,我依然觉得很不好意思。但是,事实是不能掩盖的,所以我老实地答道:“实际上,很早以前,捉老鼠就是我的梦想,但是直到今天,我也没捉到过一只。”阿黑大笑起来,笑得它的长胡子都跟着乱颤。
其实,阿黑并不是很聪明,这可能跟它总是自我吹嘘有很大的关系。所以要想控制它并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你在它自我吹嘘时,喉咙里不断发出咕噜声,尽量表示钦佩恭敬就可以了——这是我跟阿黑相处后发现的对付它的窍门儿,百试百灵。因此,如果场合上的形势对自己不利,最妥当的做法就是不要强行辩解。所以为了跳过这钟尴尬,我想还是吹捧它一番,将话题转到它身上。于是,我假装恭敬地对它说:“阿黑,你既年轻又强壮,一定有很多老鼠命丧你的口中吧?”听完我的问话,它果然如我所料,顺着这话自豪地答道:“那是当然,不过也不算多,也就四五十只吧。如果让我对付一两百只老鼠,倒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可是比较难对付的是黄鼠狼,我就曾和它打过架,那次可真倒霉。”
听见此话,我故作惊奇地问道:“哦,我还真不知道呢。”阿黑将大眼睛眨了眨,接着讲道:“那是去年年底的事,因为家里正在大扫除,所以我家主人拿了一袋石灰放在了房廊的地板下。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竟从里面蹦出来一只黄鼠狼,它被惊得四处乱跑。”听到这里,我赞叹道:“喔!”阿黑接着讲:“与老鼠相比,这只黄鼠狼其实也大不了多少。所以,我有信心捉到它。就这样,在我的追击下,它被我一直追到了泥沟那儿。”“你可真厉害,干得漂亮!”我为它大声叫好。“但现在,我只要一见到黄鼠狼就想吐,你知道为啥不?就在我差点儿捉到它时,它使出了最后一招,放了一个巨臭无比的屁。哎呀!真是要熏死个人啊。”阿黑讲到这儿,又举起前爪擦了几遍鼻头,就好像黄鼠狼放的臭气还没散尽一样。
虽然我也觉得挺不舒服,但为了鼓励它,还是坚持说道:“在捉老鼠方面,你的名气一定不小,只要是你盯上的老鼠,那就必死无疑了。你这样光亮肥硕,肯定也是因为吃多了老鼠的关系吧?”按照我原本的猜测,这些话应该能让阿黑很高兴,不过事实却截然相反。它长叹一声,说道:“我真不愿意提起这事,虽然我很努力地捉老鼠,但谁也想不到——哎!在这世界上,最蛮横无理的就是人类了。我辛苦捉来的老鼠都被他们抢去交到警察局去了——一只老鼠会得到五分钱的奖励。但这些警察他们哪里知道谁是真正的功臣呢?因为我的关系,我的主人已经挣到一块五了,但是他也没有因此做过一顿好饭好菜来答谢我。你听我说,人类都是强盗,只不过表面装得很正派罢了。”显而易见,这事让阿黑很生气,这从它身上竖起的毛就能看出来。虽然阿黑看起来很无知,但是在这一方面,它还是十分明白的。
看着阿黑毛发倒竖的样子,我有些害怕,所以应付了它几句后,我就回家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想捉老鼠了,就算是跟着阿黑去找老鼠以外的美食,给它当小兵,我也不愿意干了。与到处去找美食相比,还是躺着更舒服啊。可见,我因为在老师家里生活,连老师的那种习性都沾染上了。也许哪天我一不小心,也会得了胃病呢。说到老师,我就想起了他近来沉迷的绘画。在这方面,他确实没什么天赋,最近他似乎也意识到了这点。所以,在十二月一日的日记上,他这样写道:
我在今天的聚会上认识了某某,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据说,此人曾经很喜欢拈花惹草。一见之下,果不其然,他确实是一副常常嫖娼的样子。不过这种品性还是给他带来了一些好处,例如有很多女人受他吸引。因此,用天性放浪来描述他,将他的这种放浪视为迫不得已的行为,似乎更加合适。而且让人艳羡的是,据说,他娶了一个艺妓做老婆。只有那些没有本事放浪的人,才会用放浪来描述别人,事实大抵如此。也有一些人自认为是放浪家,但事实上,在这些人中,有一些连放浪的资格都没有。
他们宁愿付出很大的代价,也要硬充放浪家,而且这也并非逼不得已的选择。可以很确切地说,这些人和我画的水彩画没什么两样,最后不会得到任何成果。但是即便这样,他们依然觉得自己是嫖娼内行。如果只是去酒馆喝点儿酒,或者去玩乐的场所逛一逛,就能以嫖娼内行自居的话,那么按照这个道理,我以水彩画家自居也是完全可以的。与那些自认为是嫖娼内行的蠢货相比,那些连嫖娼规矩都不懂的乡下人反倒更加崇高。就好像在绘画这方面,我能想到的最好方法就是不画。
对于这种“嫖娼内行”的论调,我并不太赞成。而且,羡慕别人的老婆是艺妓这种事也实在愚蠢,主人身为人师根本不该有这种想法。但是,对于他自己的绘画,他倒是给出了极正确的评价。可见,他还是能正确评估自己的能力的。不过尽管如此,他却很难摒弃那种骄傲的心理。两天后,也就是十二月四日,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
就在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确信自己在绘画方面没什么希望了。于是,那幅画好的画被我丢在了一旁。可是,我后来发现,有人用一个非常好看的镜框将它装裱了起来,还将它高高挂起。虽然我不知道这是谁做的,但装进镜框的画却变得好看了,我花费了很长时间来欣赏它,越看越觉得它十分有趣。可是天亮了,我醒了,我回到了现实中,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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