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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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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之器(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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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对这个人的胡作非为,你其实也和我一样清楚,就不用再提醒了。本就没有替他求情的理由,现在他又真的越过了界,这是你最好的机会。我请求你使用你的权力,一劳永逸地把他赶出去。”

    长官的眼睛比任何时候更明亮了;他正乐在其中。他琢磨出一个道理:和人打交道的时候,如果你没觉得非去褒贬他们不可,那他们往往会带给你加倍的乐趣。

    “可是,琼斯先生,不知我有没有会错你的意思。难道你要我在听到对他的控诉和他自己的辩护之前,就向你保证要遣送他吗?”

    “我不认为他有任何办法替自己辩护。”

    长官站了起来,而且他确实有办法给自己五英尺四英寸的身上添一分气度。

    “我在这里是遵照荷兰政府的法令维持公平正义的,请允许我对你居然会试图干扰我的司法工作表示震惊。”

    教士略显慌张,因为他从来没想到这么个比自己小十岁的愣头小子,居然有胆子用这种态度跟他说话。他刚想开口解释、道歉,但长官举起一只胖乎乎的小手,说道:

    “我现在要去办公室了,琼斯先生。我先告辞。”

    教士吃了一惊,欠了欠身就走出了房间,再也没有说话,他不会想到自己转过身去之后长官做了什么。格莱特先生脸上展开一个巨大的笑容,拇指顶住鼻子,摇动另外四指,朝欧文·琼斯的背影做了个鬼脸。

    几分钟之后,他就到了办公室。下属中的领班有一半的荷兰血统,把他所知的前一晚争斗的情形讲了一遍,跟琼斯先生的版本并无出入。当天他们就会开庭。

    “您要第一个审‘红头特德’吗,先生?”下属问道。

    “我不觉得有这个必要。上次开庭还有两三个案子没有了结,轮到‘红头特德’我再审他。”

    “我在想,既然他是白人,或许您会私下里见他一下,先生。”

    “朋友,在崇高的法律面前,白人和有色人种是没有区别的。”格莱特先生略显浮夸地说。

    法庭是个方形的大房间,木头长凳上密密麻麻坐着很多不同种族的当地人,包括波利尼西亚人、布吉人[11]、中国人、马来人;当警长把门打开,宣布长官进入法庭的时候,所有人都站了起来。长官是和自己那位下属一起进来的,他的座位置于一个略高于地面的平台上,桌子是上过清漆的北美油松制成的;背后是威廉明娜女王[12]肖像的巨幅雕版印刷品。他很快料理了五六个案子,“红头特德”就被带进来了。他站在犯人栏里,戴着手铐,左右手边各站着一名警卫。长官看着他虽然表情严肃,但眼睛的笑意已经藏不住了。

    “红头特德”大概酒还没醒,站着的时候有些摇晃,眼神里空洞无物。他岁数不大,可能只有三十左右,比中等个子略高些,但颇为肥胖,一张臃肿的红脸,一头惊人的红色鬈发。这场争斗他也没能全身而退,一个眼眶黑了,嘴唇也被打破,已经肿了起来。他穿的是卡其布的短裤,但又脏又破,汗衫后背已经基本被人扯了下来。胸口也破了个大洞,厚重的胸毛都是红色的,同时也看得见他白得惊人的皮肤。长官看了案情记录,传了证人,看到了脑袋被“红头特德”用酒瓶砸破的那个中国人,听到了警长在逮捕过程中是如何被他一拳击倒,还听到了“红头特德”是如何发酒疯,把够得到的东西全部砸毁;听完之后,长官转过去对被告人用英文说道:

    “好了,红头,你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什么要说的吗?”

    “我当时醉得什么都不知道了,现在一点也想不起来。要是他们说我差点要了那人的命,我想我可能是干过。要是给我点时间的话,那些损失我会赔的。”

    “赔你肯定是要赔的,‘红头’,”长官说道,“但我给你的不是时间,而是刑期。”

    他没有说话,看了一会儿“红头特德”,只觉得这真是一个见了会倒胃口的人。他完全就已经垮掉了,一塌糊涂,看着他你会打寒颤。在那一刻,要不是琼斯先生之前那么讨厌,长官是一定会下令把他遣送走的。

    “自从上了岛你就开始惹麻烦,太不像话了,懒散成性,一次次醉倒在街上不省人事,一次次引起是非。你已经无药可救。上一回你被带到这里,我就说如果你再被逮捕我会从严量刑。这一回你已经触碰了底线,是自讨苦吃。我现在判处你服六个月的苦役。”

    “我?”

    “没错。”

    “对天发誓,我出来的时候你就等死吧。”

    他开始破口大骂,嘴里全是下流、渎神的话。格莱特先生听得满心鄙夷。荷兰语里骂人的话比英文丰富得多,“红头特德”的每种骂法他其实都能更胜一筹。

    “肃静,”他命令道,“快被你烦死了。”

    长官把自己的判决用马来语重复了一遍,犯人就挣扎着被带走了。

    格莱特先生坐下吃中饭的时候心情大佳,有时候真是不可思议,只要稍微花些小心思,生活居然能这样妙趣横生。在阿姆斯特丹,甚至在巴达维亚和泗水[13],都有不少人把他的这个小岛看成是流放之地。这些人完全不知道这里有多舒服,也想象不到局面看似再无趣,他也能从中获得很多快乐。他们问他是否怀念那些俱乐部、跑马赛、电影院、“赌场”每周一次的舞会,以及社交圈里的那些荷兰女子。一点都不怀念。他倒喜欢生活更自在一些。此刻他坐着的这个房间,家具规模都不小,有种让人赞赏的实在。他喜欢读那些轻浮的法国小说,能一本接一本读下去却不用担心自己是在浪费时间,这种感觉最为酣畅。对他来说,最奢侈的享受就是浪费时间。一旦他年轻的心思转向了男女之情,他的主管就会找到一个深色皮肤、眼睛明亮的穿纱笼的小姑娘,把她送到长官府里来。他很小心,从不让此类关系长久,认为变换花样能让心灵年轻。他喜欢自由,不愿被责任拖累。天气炎热他也觉得无所谓,至少一天五六次能用冷水冲澡,在这样的天气里才成为一种甚至有美学意味的愉悦。他会弹钢琴,会给在荷兰的朋友写信。他不觉得和有文化的人聊天是如何的不可或缺。他觉得能开怀笑一笑自然是好,但又觉得自己从笨蛋身上得到的笑料并不比从哲学教授那里来的少。他一向觉得自己是个很有智慧的人。

    跟所有在远东的正经荷兰人一样,午餐上来总归是一小杯荷兰制杜松子酒。这种酒入口有种辛辣的霉味,对它的欣赏的确要慢慢培养,但格莱特先生喜好它胜过任何一种鸡尾酒。每次喝的时候,他都觉得像是在把民族传统发扬光大。然后他要吃印尼抓饭[14]了,这是每天都不能漏的。先是自己在汤盆里盛满满一大盆米饭,三个侍餐的男仆第一个送上咖喱,第二个端来荷包蛋,第三个捧着辣椒酱供他取用。然后这三个男仆又分别拿来了培根、香蕉和腌鱼,汤盆里转眼就堆起一座高高的金字塔。他把菜和饭全搅和在一起,吃了起来。他吃得慢条斯理,津津有味,还喝了一罐啤酒。

    他吃饭的时候什么都不想,注意力只放在眼前这堆食物上,用一种愉悦的专注将它们一点点填入腹中。他从来没有吃腻过;饭盆底朝天之后,他心里的慰藉是想到明天又可以吃印尼抓饭了。就像我们吃不腻面包一样,格莱特先生吃不腻印尼抓饭。啤酒喝完,他会点起雪茄。男佣会端上来一杯咖啡。他往椅背上一靠,就可以悠闲地回味之前的事情了。

    他想想也觉得好玩,判了“红头特德”六个月的苦役,还算是轻的;到时他要跟其他囚犯一起去修路,想到这场面长官露出了笑容。把他遣送走就太不聪明了,毕竟这岛上除了他之外自己就再没有第二个人能难得说几句心里话了,另外,那样会让教士非常得意,这对他的修身养性是有害的。“红头特德”当然是个无赖,是个恶棍,但长官对他总心存一丝仁厚。他们面对面喝过不少瓶啤酒了,每次采珍珠的人从达尔文港过来,彻夜狂欢的时候,他们也曾一起喝得昏天黑地。长官喜欢“红头特德”那种把无价生命弃若敝屣的草率。

    有一天他自说自话就上了一条从马老奇到望加锡的船。船长都想不通他是怎么到那个地方的,只见他和当地人坐了统舱。到了阿拉斯群岛,他觉得顺眼,就下船了。格莱特先生猜测,这里能吸引他,或许是因为看到了荷兰国旗,就不用受英国法律的管辖了。他的证件都没有问题,当然只能让他留下。他自己号称在给澳大利亚一家公司收购珍珠贝,可大家很快看出来他的工作态度似乎并不认真。喝酒占据了太多他的时间,以至于其他的事业都顾不上了。每个月他会从英国收到一笔钱,是按照一周两英镑给的,非常规律。照长官的判断,寄这些钱的人唯一的诉求大概就是要“红头特德”别回去找他们,不管怎样,这笔收入也的确不够他自由地选择目的地。“红头特德”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从护照上,长官知道他是个英国人,名字叫做爱德华·威尔逊,后来去了澳大利亚。至于他为什么离开英国,在澳大利亚又做了些什么,一无所知。长官也吃不准“红头特德”属于哪个阶层。看到他身上肮脏的汗衫、褴褛的裤子、头上那顶破旧的遮阳帽,再看到他跟采珍珠的人厮混的模样,听到他像文盲一样说着粗鄙、下流的话,你会觉得他一定是个弃船而逃的水手,或者是个干粗活的苦力;可你要是见了他的字,就会惊讶地发现他一定受过一些教育;最后,你如果能和他单独相处,让他喝了几杯又还没醉的时候,就会听他聊起一些水手和苦工可能连听都没听过的事情。长官这方面颇为敏感,他意识到“红头特德”跟自己说话时,并不觉得有什么地位高下,而是当成平等的人在交谈。他收到的大部分汇款,早已被他用来抵押借债了,每个月收到信的时候,借他钱的那些中国人一定就守在他旁边。但不管还剩下多少,他都立马用来买醉。这就是他惹麻烦的时候,因为“红头特德”只要喝醉就爱动手,做出来的事情往往会把他送到警局。之前长官都是把他关到酒醒就算了,到时再训斥他一顿。钱用光了,他就半讨半骗,别人给什么酒就喝什么,朗姆、白兰地、亚力酒[15],对他来说都一样。有两三回,格莱特替他在中国人的庄园里找了份工作,总之都在群岛中的某个地方,但他干不下去,没过几个礼拜就又回到了巴鲁的海滩上。穷成这样居然能活得下去简直是个奇迹。当然这人也的确有办法。这些岛屿上各种各样的方言土语,他都会一点,很懂得怎么逗当地人笑。这些岛民看不起他,但佩服他身体强壮,也喜欢跟他玩在一起。结果就是他从来都有饭吃,有席子能睡觉。可奇怪的是——欧文·琼斯教士对这一点最为愤慨——他对于女人似乎有予取予求的能力。长官也不明白她们喜欢“红头特德”哪一点。他对女人很随便,甚至有些粗鲁。她们给的东西照单全收,而且根本不觉得感激。他把异性全当成取乐的工具,之后再无情地扔掉。有时候他也会因此惹出事端来,有次格莱特先生就审判了一个愤怒的父亲,他半夜在“红头特德”的背上捅了一刀;一个中国女子吞了不少鸦片想自杀,只因为被他抛弃了。有一回琼斯先生来找格莱特先生,情绪极为激动,因为这个海滩流浪汉勾引了一个皈依宗教的岛民。长官也对此表示遗憾和谴责,但除了建议琼斯先生对这些年轻人更为留心之外,他什么也做不了。但有时候长官就略感不快了。比如他自己很喜欢一个姑娘,一连好几周都和她见面,到头来却发现这段时间她也把爱意同样献给了“红头特德”。念及此,想到这家伙要做六个月的苦工,他又笑了起来。还未升天转世之前,能在尽忠职守的过程中顺便报复一下那个在你背后耍卑鄙伎俩的人,倒也难得。

    几天之后,格兰特先生出门散步,一是为了活动筋骨,二是检查他吩咐下去的某个工程是否在及时推进。这时候他遇到一个狱卒领着一队囚犯经过,里面就有“红头特德”。他下半身围了条囚犯统一的纱笼,上半身是一件短上衣,马来语叫“巴汝”[16],头上还是他自己那顶破烂的帽子。这帮人正在修路,“红头特德”手里握着把重镐。那条路很窄,长官发现自己经过他的时候两人相距不会超过一尺。格莱特想起了对方的威胁。他知道“红头特德”冲动起来不计后果,而且从他在被告席上使用的语言也听得出来,他并没有意识到长官判他六个月的苦役是多么诙谐的一个玩笑。要是“红头特德”突然将那把镐朝他劈来,只有神仙显灵才救得了他了。虽然狱卒会立刻将“红头特德”击毙,但与此同时长官的脖子上也只剩下一个碎脑壳。囚犯都是两两搭配劳作,相互之间不超过几尺,他在其中穿过,心下有种说不清的感觉。他已经打定主意,脚步既不加快,也不拖延;走到“红头特德”边上的时候,他正抡着镐朝地面凿,抬头看到长官,两人目光相接时他还眨了一下眼睛。长官一下就要笑出来,还是忍住了,恢复了长官派头朝前走去。可“红头特德”眨的那一下眼睛,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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