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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赴我的约会了。
我有些担心之后要和莫顿见面的那几个朋友恐怕会让他觉得无趣,因为这几个人都确凿无疑进入中年了,只是在这个时节我想不到最后一刻能请来哪位年轻人。我认识的那些姑娘若是知道要陪一个从马来亚回国的腼腆青年吃饭跳舞,没有一个会感谢我的。但我们知道毕晓普夫妇一定会尽力替他解闷,而且在一个有好乐队驻场的俱乐部吃饭,欣赏漂亮的女士跳舞,终究比十一点钟无处可去、回家睡觉有趣得多吧。我认识查理·毕晓普还是学医的时候,他当时很瘦,有浅棕色的头发和生硬的五官;一双黑眼睛很精致、有神,但戴了副眼镜;长了一张开心的红通通的圆脸。查理很喜欢姑娘;我只能推测他自有他的路数,否则既没钱又没脸蛋,他还是先后勾搭到了不少年轻女子满足他飘忽的欲望。他聪明、狂妄、爱争辩、容易发脾气、说话刻薄;回想起来,应该说他是个不好相处的年轻人,但不会让人无聊。现在五十岁生日都是五六年前的事了,他有些发福,头发也剩得不多,但金框眼镜后面的目光依然明亮、警觉。查理现在为人固执,还有些自负,依然好争辩,说话也依然尖刻,但心眼是好的,而且能把你逗乐。认识一个人足够久,他的怪癖已经不会再困扰你了,你就像接受自己的生理缺陷一样接受它们。查理的职业是病理学家,不时会送一本他新近出版的小册子给我。这些严肃的小书都太过专业,而且插图全是细菌的照片,看上去很阴沉。我从来不读。从偶尔听到的只言片语判断,似乎在同行之中查理并不受推崇,说他在这些话题上所持的观点并不扎实,而他也从来没有掩饰对同行的鄙视,认为他们都是无用的蠢货;但这至少还是他谋生的手段,据我估计,查理的工作每年可以带来六百到八百英镑的收入,其他人怎么评价他是全然不在意的。
我喜欢查理·毕晓普,只因为我和他认识了三十年,但我喜欢他的妻子玛杰丽,是因为她人好。查理说他要结婚时我极为震惊;他当时年近四十,对感情太过儿戏,我还以为他会一直单身下去。他热爱女子,但从来不动感情,追求的也是放荡的目的。在今天这样高尚的风气下,他对异性的一些观点听来会有些不登大雅之堂。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会直接开口讨要希望得到的东西,如果千方百计依然不能得逞,他就耸耸肩、往前看了。简单地说,女性在他看来不能满足一个人对于美好的向往,她们只是交媾的机会。奇怪的是他虽然身材矮小、相貌平庸,却能找到那么多人愿意满足他的欲望。而精神方面的需求他全寄托在了单细胞的生物上。他一直是个说话不兜圈子的人,所以听说他要娶一个叫玛杰丽·霍布森的年轻女士,我直截了当地问他为什么。他笑了。
“三个理由。一,不结婚她不肯上床。二,她能把我逗得笑起来像条鬣狗。三,她举目无亲,只有一个人孤孤单单在这世界上,得有个人来照顾她。”
“第一条是你的装腔作势,第二条是胡扯。只有第三条是真的,也就意味着你已经逃不出这女人的手掌心了。”
那两块大镜片后面,查理的目光柔和地闪烁着。
“这事情还真说不定被你讲对了。”
“你不但逃不出她的手掌心,而且还觉得享受极了吧。”
“明天中午来吃午饭,你自己看看她吧。赏心悦目。”
查理当时加入了一个同时接受男女会员的俱乐部,我也经常去,就把午餐安排在那里。我发现玛杰丽很有魅力。她不满三十岁,是个大家闺秀。我注意到这一点颇为高兴,但也觉得意外,因为我没有忘记查理喜欢的女子无一例外都在出身这一方面有所欠缺。玛杰丽不美,但算得上标致,秀丽的黑发和双眸,气色不错,像是身体很好的人。她直率得让人舒服,那种坦诚的气质很有吸引力。她看上去诚实、简单、可靠;我一下就有了好感。和她聊天也很轻松,虽然没有说什么才情洋溢的话,但周围人在说些什么她很明白;对笑话的反应也很敏锐,而且不腼腆。你觉得这是一个能干、实际的人。她有种愉悦的宁静,暗示着性情温和、肠胃通畅。
他们两个像是对彼此满意极了。第一回见到玛杰丽的时候我问自己为什么她要嫁给这么一个臭脾气的矮个子,已经显出秃顶的趋势不说,岁数也不小了,可我很快就看出来,那是因为玛杰丽爱上他了。他们一直在互相奚落,一起欢笑,时不时地眼神相接,意味深长,像是在交换秘密消息。这画面甚至有些感人。
一周之后,他们在登记处结了婚。这个婚姻是成功的。回看这十六年,想到他们亲手经营的这些快活日子,我忍不住感同身受地笑出声来。他们是我所知最恩爱的夫妻;虽然从来不富裕,但似乎也从来不缺钱花。他们没有什么大的愿景,生活对他们来说就像一场永不会结束的野餐。他们住的那套公寓在潘顿街上,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公寓能这么小:一个小卧室,一个小客厅,一个卫生间同时也用作厨房。但他们没有多少家的概念,只有早餐在这里吃,正餐全去餐厅。这套公寓只不过是一个睡觉的地方。虽然舒服,但第三个人进来喝杯威士忌苏打就已经显得拥挤了;尽管查理邋遢,但玛杰丽靠一个清洁女工帮忙,还是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只是见不到一件带有他们个人印记的东西。他们买了辆很小的汽车,只要查理放假,就把它摆渡过海峡,想往哪开就往哪开;两人的行李就只是各自一个旅行包而已。汽车抛锚从来不是什么大困扰,坏天气反而增添情趣,车胎漏气可以编出无数个玩笑,而要是迷了路只能在野外过夜,他们简直像是遇见了天大的高兴事。
查理动辄发火、吵架的脾气没有变,但什么都扰动不了玛杰丽那种可爱的心如止水。她可以用一个字就让查理平静下来。她会用打字机把丈夫关于生僻细菌的专著打出来,一些投给科学杂志的文章她还会帮着做校对。有一次我问他们是否吵过。
“没有,”她说,“我们好像从来没有什么好吵的。查理性情温顺得像天使一样。”
“瞎扯,”我说,“他就是一个专横、好斗、乖戾的家伙。一直都是这样。”
她朝查理看了一眼,咯咯笑起来,我发现她觉得我是在故意说笑。
“让他胡言乱语去吧,”查理说,“这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经常用些自己都不认识的词。”
他们在一起很甜蜜,喜欢有对方陪伴,只要能避免就尽量不分离。即使结婚多年,每日午休时查理还是会坐上车横穿市区,而玛杰丽正在一家餐馆等他。大家总笑他们,虽然带着善意,但嗓子眼里像一直有别的东西,因为只要是邀请他们夫妇去乡下过一个周末,玛杰丽总会写信给女主人,说如果有双人床他们就很愿意赴约。他们这么多年都是一起睡的,分开过夜会睡不着。这一点经常还有些麻烦。平常的夫妇不但会要求两个卧室,甚至要他们共用一个卫生间都会觉得有些不适。当今的装修设计并没有为夫妻生活多做考虑,但朋友们都明白,要想请到毕晓普家那两位,就一定要备好一个有双人床的房间。是有不少人觉得这略失检点,而且从来都要大费周章,但他们作为客人很让大家开心,忍耐一下某些小怪癖还是值得的。查理总是兴致盎然,而且说的那些刻薄话好笑极了;而玛杰丽则平静、随和。招待他们也很容易,只要随他们去就好,因为对毕晓普夫妇来说,没有什么比独自二人在乡野间漫步更高兴的事情了。
结婚之后,妻子或早或晚都会让丈夫和他自己的朋友渐渐疏远,但玛杰丽反过来让他们更亲密了。她让丈夫变成了一个更宽容的人,也就让他在朋友间更受欢迎了。有意思的是,你会觉得他们不像夫妻,而像是两个同居的单身中年人。在查理那些粗鄙、喧闹、争执不休的小聚会上,一般来说半打的参与者中只有玛杰丽一个女性,但她从来都不会妨碍这些伙伴间的融洽气氛,反而会推波助澜。我每次回英格兰都会见这对夫妻。他们一般都在我提过的那家俱乐部里吃饭,要是我一个人的话,就会和他们一起用餐。
那一晚去剧场之前,我们先见面吃些点心,我告诉他们,晚餐我还邀请了莫顿。
“恐怕你们会觉得他有些无趣,”我说,“但这是个很正派的小伙子,而且在婆罗洲的时候,对我周到极了。”
“你怎么没早说呢?”玛杰丽喊了起来。“否则我就带一个姑娘来了。”
“带姑娘来做什么?”查理说道。“你不是在吗?”
“让小伙子跟像我这样上了岁数的女人跳舞,我可不觉得他会有什么乐趣。”
“蠢话。这跟岁数有什么关系?”他转过来问我。“跟你跳过舞的女人之中,有比我妻子舞技更好的吗?”
其实是有的。不过话说回来,玛杰丽的舞的确跳得很好,脚步轻盈,有出色的节奏感。
“怎么可能?”我发自肺腑地说道。
我们到奇罗餐厅的时候,莫顿已经等在那里了。他穿着夜礼服看上去晒得特别黑。或许是因为我知道这些衣服叠好了跟樟脑丸在箱子里锁了四年,才觉得它们不太合身;莫顿当然还是穿着卡其裤最自在。查理·毕晓普很健谈,而且喜欢听自己说话;而莫顿则有些害羞。我给了他一杯鸡尾酒,又点了香槟。我似乎感觉到他想跳舞,但不确定他能否想到可以邀请玛杰丽。我们和他毕竟属于两代人,这一点我当时感受强烈。
“我觉得我有必要告诉你,毕晓普夫人跳起舞来动人极了。”我说。
“是吗?”他的脸微微一红。“我能请你跳一支舞吗?”
她起身,两人入了舞池。那一晚玛杰丽穿得并不奢华入时,但看着格外优雅,她这身简单的黑色长裙恐怕不会贵过六几尼,但就是有贵妇人的派头。那时候女士们的裙子都剪得很短,她占便宜的地方就是腿长得特别好看。我觉得她应该化了一点点妆,但和其他女人一比,显得格外自然。盖瓦式短发挺适合她,除了没有一根白头发,色泽也很亮眼。玛杰丽不能说漂亮,但她的善意,她那种健康和生机,纵然不能就此让人误以为她好看,但至少他们会认为这一点已不再重要。她跳舞回来的时候两眼放光,精神焕发。
“他跳得怎么样?”她丈夫问。
“出神入化。”
“和你跳舞很容易。”莫顿说。
查理继续自己的长谈阔论。他的幽默是善于嘲讽别人,听他说话有趣是因为他自己就觉得自己说得很有趣。但对于查理的话题莫顿一无所知,虽然彬彬有礼地做出认真听讲的样子,但我明白,现场太热闹了,加上这音乐和香槟,餐桌上具体说了什么他自然听不进多少。等音乐再次响起时,他试图和玛杰丽做一个眼神的交流。查理看到了,微笑了一下。
“和他跳舞去吧,玛杰丽。看着你运动对我身材也有好处。”
他们又去了,查理看了一会儿自己的妻子,眼里满是柔情。
“今天可是让玛杰丽高兴坏了。她很爱跳舞,但我跳几步就气喘吁吁的。那年轻人不错。”
我的这个小派对颇为成功,和毕晓普夫妇告别之后,我和莫顿一起朝皮卡迪利广场走,他诚挚地感谢了我,说他今晚的确很开心。我跟他道别。第二天,我就出国了。
我很遗憾不能再为莫顿多做些什么,而且回来的时候他应该在回婆罗洲的路上了。偶尔他也会扫过我的脑海,但等到秋天我回国的时候,已经再也不会想到他。在伦敦待了大概一周之后,我有一晚正巧去俱乐部转转,查理·毕晓普也在;他和三四个我认识的人坐在一起,于是我就走了过去。回国之后这些人我都是头一回见。其中一个男的叫做比尔·马什,他的妻子珍妮特是我很好的朋友,邀请我共饮一杯。
“你从哪里冒出来的?”查理问。“最近没见到你啊。”
我立刻看出他已经喝醉了,这让我很讶异。查理向来爱酒不假,但酒量极好,而且每回都适可而止。很久以前我们还年轻的时候,他有时也会醉醺醺的,但那也不为了别的什么,只是他想显示自己的豪爽罢了;更何况,搬出一个人年少轻狂的例子来指摘他,也不公平。不过在我记忆中,查理喝醉了之后脾气不好,好斗的个性变本加厉,嗓门太高,话也太多,很容易就和人吵起来。他现在就十分耿直,把自己粗率的意见当颁布法令,自然引来反驳,但又根本不愿去听别人在说什么。另外那些人知道他喝醉了,有些难办,一方面对查理的乖戾没办法不恼火,另一方面知道他的酒品,只能大度容让几分。他的模样本身就很可气:男人到了他的岁数,又胖又秃,还戴着眼镜,喝醉了是很让人厌恶的。而且他平时衣冠楚楚,现在却很邋遢,全身都是烟灰。查理喊来一个服务生,又点了一杯威士忌。这个服务生在这家俱乐部已经效力三十年。
“先生,您面前就有一杯。”
“别妈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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