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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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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克莱尔先生扫了一眼妻子的针织活之后说道,“或许我们可以去走一走当做午餐前的健身。”

    “那很好啊。”圣克莱尔夫人答道。她收起针线活交给了波切斯特小姐。“要是你上楼的话,埃莉诺,把我的毛线活带上去吧。”

    “当然了,格特鲁德阿姨。”

    “散步之后大概也有些疲倦吧,亲爱的。”

    “午餐之前我会小憩一下的。”

    波切斯特小姐于是进了酒店,而圣克莱尔夫妇沿着海滩肩并肩散步,缓缓走到某个特定的点,又缓缓地走回来。

    在楼梯上碰到他们中任何一个,我都会弯腰致意,对方也会弯腰回礼,但脸上不会露出笑容;有天早上我大胆说了句“你好”,但那次交流也就此终结。看上去不会有机会和他们交谈了。但没过多久,我感觉圣克莱尔先生会时不时朝我的方向瞥上一眼。因为他应该知道了我的名字,可能多少有些好奇但也可能只是我太看得起自己了。一两天之后,我坐在房间里,行李员进来传话。

    “圣克莱尔先生向您致意,问您是否可以借《惠特克年鉴》[7]供他一阅。”

    我茫然不知如何作答。

    “他凭什么觉得我会有《惠特克年鉴》啊?”

    “先生,大概因为女经理人告诉他你是个作家。”

    我还是不明白这两件事有什么联系。

    “请转达给圣克莱尔先生,很抱歉我没有《惠特克年鉴》,如果我有的话一定很乐意借给他。”

    我的机会来了。当时我已经几乎按捺不住想要多了解一点这几个像是从故事中走出的人物。以前在亚洲离海岸很遥远的地方,我会偶然遇到某个部落,孤独地住在一个异族环绕的小村子里。没人知道他们是如何到那里去的,也不知道他们为何会选择那个地方定居下来。他们过着自己的生活,说着自己的语言,与村外的百姓不相往来。或许当年他们民族的大队人马扫过广阔疆域的时候,把他们的祖先落下了,或许曾有一个伟大的民族在那个地方建立了帝国,凋零至此。但总之没有人知道。他们是个谜。他们没有未来,没有历史。这个奇怪的家庭似乎也有这样的特质,属于一个早已湮灭的时代。他们让我想起父辈会读的那些闲适的古旧小说。他们属于八十年代,一直没有走出来。他们经历了过去四十年,却好像世界停滞了一般,多么不可思议!他们把我带回了童年,想起了一些早已去世的故人。也不知是否因为年代上的距离,才让我觉得他们的怪异超出了今天任何一个人。当年要把谁形容为“真是个怪人”,天呐,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所以那天晚上用过了晚餐,我走进休息厅,冒失地与圣克莱尔先生攀谈:

    “抱歉我没有《惠特克年鉴》,但如果我有什么书你能用得上,我很乐意借给你。”

    圣克莱尔先生显然大吃一惊,两位女士眼睛只盯着手上的活。无声中都是尴尬。

    “完全不用介意,只是女经理人让我以为你是个小说家。”

    显然我的职业和《惠特克年鉴》有某种联系,但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

    “曾经特罗洛普先生经常来莱因斯特广场吃饭,我记得他说过对于小说家,最有用的两本书是《圣经》和《惠特克年鉴》。”

    “我看到萨克雷曾经住过这家酒店。”我很怕对话进行不下去。

    “萨克雷先生我从来不是特别喜欢,虽然他和我已故世的丈人萨金特·桑德斯先生吃过几次饭。他道德感太弱了。我的侄女到现在还没读过《名利场》。”

    波切斯特小姐听见提到自己,脸微微一红。这时一个服务生把咖啡端上来了,圣克莱尔夫人转向她的丈夫。

    “亲爱的,或许这位先生可以赏光和我们共用咖啡?”

    虽然这句话并不是对我说的,但我应得极快:

    “非常谢谢你。”

    我坐了下来。

    “特罗洛普先生一直都是我最喜欢的小说家,”圣克莱尔先生说道,“他本质上就是一个纯粹的绅士。我很欣赏查尔斯·狄更斯,但他绝对写不出一个绅士。据说现在的年轻人觉得特罗洛普先生的小说太平淡了一些。我的侄女波切斯特小姐就更喜欢威廉·布拉克[8]先生的作品。”

    “可惜我还没有读过他的书。”我说。

    “啊,那你跟我一样,赶不上潮流。我的侄女有次说服我去读一本罗达·布劳顿[9]小姐的书,可我连一百页都坚持不下来。”

    “埃德温叔叔,我可没说我喜欢那本书,”波切斯特小姐替自己辩护道,脸又红了一下,“我只是告诉你这书挺大胆的,大家都在议论。”

    “我很确定要是问你格特鲁德阿姨的话,埃莉诺,她不会赞成你读这种书的。”

    “我记得布劳顿小姐曾经跟我说过,她年轻的时候,别人说她的书太大胆,等她老了,别人又说她的书太平淡,这有点难办,因为她四十年来写的完全是同一种书啊。”

    “哦,您认识布劳顿小姐吗?”波切斯特小姐问道,这是她第一回跟我说话。“好有意思!那您认识韦达[10]吗?”

    “我亲爱的埃莉诺,真不明白你要说什么!我很确定你从来就没有读过韦达。”

    “埃德温叔叔,可我确实读过啊。我读了《两面旗帜之下》,喜欢极了。”

    “你太出乎我的意料了,我感到震惊。现在的女孩子真是不成样子了。”

    “你一直说,等我到了三十岁,你就给我绝对的自由,读什么都可以。”

    “亲爱的埃莉诺,自由和准许是有区别的。”圣克莱尔先生说道,为了让自己的指摘不太过刺耳,他微笑了一下,但依然掩不住自己的威严。

    不知道我如此复述这段交谈,是否能传递我当时感受到的意味,那是一种迷人的老派。他们谈起种种新事物败坏风气,就像自己还活在一八八零年代一般,让我听一整晚都可以。如果能领略一眼他们在莱因斯特广场的大房子,我也愿意付出很大的代价。客厅里那些包着红色织锦的成套家具,每一件都拘谨地立在指定的位置,应该是我熟悉的场景。摆满德累斯顿细瓷器的陈列柜会把我送回童年。他们一般都会坐在餐厅,因为客厅只有聚会时才用;餐厅里一定有一块土耳其地毯,一个巨大的红木餐具柜,因为装了太多银器而“不堪其负”。墙上挂的画作一定在一八八零年代的学院中深受亨弗莉·沃德[11]夫人和她叔叔马修的赞赏。

    第二天早上,我走在埃尔松后面一条景色优美的小径上,正巧遇到波切斯特小姐在完成每日例行的散步。我想陪着走一段,但很确定她会为此太过尴尬的,这位五十岁的老姑娘,即使是和我这样上了年纪的人,也不能独自相处。经过她时,波切斯特小姐躬了下身子,脸又红了。奇怪的是,就在她身后几步远,跟着那个我在海滩上聊过几句话的滑稽小个男子,依旧戴着黑手套,衣衫破旧。他碰了碰自己的圆礼帽。

    “不好意思,先生,能不能麻烦您让我用一根火柴?”他说道。

    “当然,”我答复道,“但恐怕我现在身上没有烟了。”

    “请允许我请您抽一根我的。”他说,拿出纸烟盒。里面是空的。“天呐,天呐,我居然也抽完了。这真是太巧了!”

    他继续往前走的时候,我似乎觉得他的脚步加快了一些,于是心里就起了疑,担心他会不会打搅波切斯特小姐。我想过掉头跟上去,但也只是一闪念。这男子言行还算体面,我难以相信他会骚扰一位只身独行的女士。

    同一天下午我正在海边坐着,又见到了他。他迈着小步,走走停停,朝我的方向过来。那天还有些风,他就像随风而动的一片干枯的树叶。这回他没有犹豫,直接在我身边坐下。

    “我们又见面了,先生。世界真小。如果不算太过打搅您,可否让我坐上一会儿,我实在有些疲惫。”

    “这是公共的长椅,要论坐的权利你一点也不比我少。”

    我没有等他问我讨火柴,直接递了一根烟给他。

    “先生,您太客气了!我规定自己一天不能抽太多烟,但抽的那几根我都尽量享受。人岁数一上去,可以享受的乐趣真是越来越少,但我的经验也告诉我,那些剩下的却更有滋味了。”

    “这个想法倒很让人宽心。”

    “不好意思,先生,您是否就是那位有名的作者?”

    “我的确是个写作者,”我回答,“但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呢?”

    “我在画报里见过您的肖像。大概您没认出我吧?”

    我重新看了看他,虚弱、瘦小,一身黑色的衣服干净却破旧,长鼻子,水汪汪的蓝眼睛。

    “恐怕我的确没有。”

    “我敢说我的容貌的确不一样了,”他叹了口气,“我的照片曾经出现在大英帝国的每一张报纸上。当然报社派来的摄影师从来都拍不好,我不会瞎说的,先生,有些照片要是底下没印名字,我自己都猜不出那人居然是我。”

    他沉默了。浪头正往海中退去,砂石海滩之外,还有一段黄土。防波堤就埋在黄土中,像是史前巨兽的脊骨。

    “能当一个职业作家真是妙不可言啊,先生。我一直觉得自己在写作上也有点天赋,老早也有过几回,拼了命地读了不少书,只是后来没有坚持。我的眼睛不像过去那么好了,这是原因之一。我相信要是真花些力气的话,我也能写出一部书的。”

    “他们说每个人都能写出一部书的。”我答道。

    “我能写的可不是小说,你知道吗。小说不对我的胃口,我更喜欢历史书之类的。不过回忆录倒可以。如果有谁出价让我觉得不算白费了功夫,我不介意把我的往事写一写。”

    “最近的确正流行写回忆录。”

    “从某些方面来说,我的经历可没有几个人体验过。我不久前还真给周末报纸写过信,但他们都没回我。”

    他仔细地审视了我一番,这个人的做派太体面了,怎么也不像是要问我讨个二先令六便士硬币的人。

    “您当然不认识我对吧,先生?”

    “我的确不认识。”

    他好像权衡了一番,把黑手套在手指上的几处褶皱抚平了,又看了几眼露出来的一处破洞,然后转过来对着我,好像还很难为情。

    “我是那个著名的莫蒂默·埃利斯。”他说道。

    “哦?”

    我实在想不起来自己听过这个名字,也不知道该发出别的什么惊叹声来配合他。这时他的脸上出现了一种失望的表情,我有些尴尬。

    “莫蒂默·埃利斯,”他重复道,“你不会告诉我你不知道吧。”

    “恐怕我只能承认了。我大多数时候都在国外。”

    我猜不出他的名声是因为什么,在头脑中作了几种假设。在英格兰,大家喜欢追捧体坛明星,但他不可能是个运动员,倒像是个信仰疗法的医师,或是个台球冠军。当然最不容易让人记得的就是一个退下来的内阁大臣了,他或许就是某届失败政府的贸易委员会主席。不过他一点也没有政客的样子。

    “名气就是这么回事,”他忿忿地说,“想啊,我有好几个礼拜可是英国被谈论最多的人。您再看看我,一定会想起来在报纸里见过的。莫蒂默·埃利斯。”

    “我很抱歉。”我说道,摇了摇头。

    他停顿了一下,好让自己公布答案时更有气势。

    “我是那个著名的重婚者。”

    好了,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告诉你他是个著名的重婚者时,该如何作答呢?我得坦白,平日里我也时常自诩从来没有接不上的话,但这一次我哑口无言。

    “我曾经有过十一位妻子,先生。”他继续说道。

    “大多数人觉得一个就快到承受力的极限了。”

    “啊,那是因为缺乏练习。有了十一个老婆之后,你对女人可以说几乎无所不知。”

    “那怎么到十一个就停下来了呢?”

    “这话吧,我早知道你会这么问了。那天我头一回看到您的脸,我就对自己说,这人一定机灵极了。你知道吗,先生,一直让我耿耿于怀的就是这事儿了。‘十一’听上去总有点怪怪的,对不对?好像还有些欠缺一般。你看,谁都不会对‘三’有什么意见,‘七’也挺好,他们还说‘九’是幸运的,‘十’也没什么问题。可‘十一’!这是我感到遗憾的一点。要是我能‘凑齐一打’的话,之后的事情我都没什么好介意的了。”

    他解开大衣的扣子,从内侧的口袋里掏出一本非常油腻的笔记本,鼓鼓囊囊的;从笔记本里他抽出一大堆的剪报,又脏又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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