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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劫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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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逃亡开始(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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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头,听声音像是个娇娇女,倒是挺能吃苦。老夫猜你家中似乎颇为富裕,本应无忧无虑,为何出来自找苦吃?”

    平澜咽下口中的饼子,道:“银钱上不用忧虑,自还有旁的事忧虑,这世上哪来真正的无忧无虑之人,不过是众生皆苦罢了。”

    叶逊大笑:“你小小年纪,何以说话如此老成?”

    “叶伯伯,我今年十八了。”

    “哦?”他这倒没想到。

    “那可有婚配?”

    平澜满头黑线,果然,全天下的长辈都喜欢关心小辈的终身大事。

    “尚未。”

    叶逊这下来了兴致,两眼放光道:“那你看我徒儿如何?长得标致,厨艺了得,会……”

    “师父!”陆鹤轩出言警告。

    叶逊不理,继续道:“酿酒,人虽然是闷了点儿……”

    “那个……”平澜觉得自己不得不提醒他,“你徒弟他在捡石头欸。”

    叶逊:“你听我说,但这样的人宠媳妇儿啊!你要做了他媳妇儿,我保证你骑他头上去都行。”

    然后,平澜眼睁睁看着陆鹤轩扔掉了手上鸡蛋大的石块,换成了一块更巨大的石头。

    为了避免叶逊血溅当场,平澜不得不开口打断道:“叶伯伯,您别说了,我不嫁他。”

    叶逊道:“为何?”

    平澜左思右想,最后憋出一句——

    “我怕他杀我灭口。”

    陆鹤轩:“……”

    平澜觉得,陆鹤轩手上那块石头,可能最终要在她身上派上用场。

    “不过,我很好奇。”平澜转向陆鹤轩,“你是杀了何人?惹上了弦月神教这样的仇家。”

    陆鹤轩眼底都是讥诮,纠正她道:“你不该问我杀了何人,我杀的——可不止一人。”

    平澜一怔。

    叶逊静静听了半晌,笑道:“丫头,怎么,怕了?”

    平澜摇头:“不怕。”

    叶逊这下来了兴趣:“你这丫头也是古怪,旁人若听了,定吓得跑都跑不赢,你却还有兴致和我们一块儿闲聊。”

    平澜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对叶逊师徒俩不仅怕不起来,而且还有一种天然的信赖,这感觉来得玄妙,她自己也说不清。

    她又问:“那为什么弦月神教能找上你们呢?”

    陆鹤轩的神色复杂起来。

    叶逊忍不住发笑,这丫头胆子奇大,有几分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莽撞,问问题倒是句句问到点子上,戳人心。

    他清清嗓子,为她指点迷津:“丫头,你可知中原武林,有多少世家门派?各家又以什么见长?”

    这个平澜十分清楚,在金陵时,她便常去天香楼听书,武林之事她如数家珍。

    “中原武林能人异士无数,抛开寥寥几个逍遥散侠不说,武林一共两大世家,青州潜阳轩辕世家,铸剑名门,以剑术见长,前任武林盟盟主,便是出自轩辕家。北疆凉州楼氏,专于音律,尤擅用琴,琴音可传千里,杀人于无形。

    “此外还有三大门派,无极门涵虚掌闻名天下,门主宫隐更是武林盟盟主,峨嵋一派以鞭法独步武林,少林则擅长棍法。”

    叶逊听得频频点头:“唔……说得都不错,不过,你少说了一个。”

    平澜谦逊地问:“叶伯伯,我少说了哪一个?”

    叶逊拄着竹棍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顾左右而言他道:“是不是天色快暗了?走,我们去找个落脚的地方。”

    他说话说一半藏一半,把平澜的胃口高高吊起,却又不给个回答,平澜只得锲而不舍地在他耳边追问:“叶伯伯,您说呀,我少说了哪一个?”

    问了七八遍,叶逊只一味装聋作哑,最后是陆鹤轩忍不下去平澜的聒噪,不耐烦地告诉了她:“祁门。”

    平澜锲而不舍的追问声停了下来:“什么?”

    她看向陆鹤轩。

    天气太热,外袍被他解下来系到了腰间,显出一截劲瘦的腰,他白皙的脸也被太阳晒得微微发红,倒让他看起来更有人气了。只是脸上的表情依旧懒怠,像是别人倒欠他八百两。

    “交州西岭祁门,你忘了说。”

    他冷冷说道。

    3

    山下一座破烂土地庙。

    平澜递给陆鹤轩一把干稻草,陆鹤轩接过,拿打火石一点,火就燃了起来。

    他又拿过一早处理好了的野鸡,穿在树枝上烤了起来。

    平澜在火堆不远处坐下来,继续问道:“祁门与你们的行踪被仇家发现,这两者有什么关联吗?”

    叶逊道:“那关联可大着呢。祁门原本算不上武林世家,只因它专窃人隐秘之事,再拿去换银钱,手段卑鄙,善恶不分,只要银子给得多,再污糟的事也做得出来。几十年前,武林中人都不大瞧得上祁门。直到一年魔头作乱,祁门也出力镇压,江湖上才勉强将它看作一大世家。暂且不论祁门如何登上大雅之堂,只说这祁门中人,皆会一门绝招。”

    “什么绝招?”平澜好奇地问。

    “摽梅手。”叶逊答疑解惑,“祁门之所以在武林臭名远扬,除了它专做下作之事,更在于他们的武学并非正统,祁门擅暗器和制毒,两者皆是为取他人性命,为人不齿。暗器一门之中,又以摽梅手最为出名,其门中弟子在学会拿筷子之前,便要学摽梅手。在院中立一木桩,暗器越过梅花,却片叶不沾,最后打在木桩上,留下六瓣梅花的印记,才算出师。”

    说到这里,叶逊微微一笑:“这小子那日返回去救你之时,使的便是摽梅手。”

    平澜被他这一通长篇大论绕得有些晕,只能抓住一些零碎的线索。

    “那你是祁门的人?”她转而问陆鹤轩。

    陆鹤轩闻言,脸上顿时露出一种极为明显的厌恶来。

    “不是。”他沉声道。

    叶逊道:“他会摽梅手,但不是祁门中人,其中原因老夫不好细说。只是丫头,这江湖上,千人千面,大多时候,我们识人不看脸,而是看他手下招数,一个人的脸可能是假的,但他打小学会的武功路子却骗不了人。”

    那也不对啊,平澜皱眉问道:“可是,您也说过,祁门中人人皆会摽梅手,那弦月神教又怎知那摽梅手的痕迹是陆鹤轩留下的,而不是祁门其他人留的呢?”

    陆鹤轩听到这里,突然出声道:“不会。”

    平澜怔然,脑中突然电光石火冒出一个念头,只是闪得太快,让她抓不住头绪。

    陆鹤轩道:“这世上,再无人会摽梅手。”

    是了!

    平澜灵光一闪,记起来,她在天香楼听书时听过,十年前,西岭祁门惨遭屠杀,门中三百七十二人,无论老弱妇孺,悉数殒命。

    看来,摽梅手,应该是绝迹江湖了。

    这世间,确实无人再会摽梅手,除了她面前的陆鹤轩。

    那么,这真是一个活靶子,难怪弦月神教的人会找上来。

    想清楚其中章节,平澜面色歉然道:“如此说来,那真是对不住了,若不是为了救我,你也不会暴露。”

    陆鹤轩面无表情瞥她一眼,没说什么,把手中片好的鸡肉扔给她。

    平澜接到手里,是一只烤得金黄焦香的野鸡腿。

    吃进嘴里,外皮酥脆,满口咸香。

    他是一个跑路躲追杀时,还不忘记带上佐料的奇人。

    平澜再次刷新了对陆鹤轩的认知。

    经过五日五夜的奔走,平澜一行人,总算到了定陵。

    当然平澜也不算奔走,行至第二日时,陆鹤轩不知从哪里牵来了一头驴,让与平澜坐,三个人里还有一个瞎眼老头,平澜哪里好意思。多番推辞之下,陆鹤轩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她抱上了驴,丢下一句:“按你的脚速,我们估计离死不远了。”

    平澜侧坐在驴背上,脸上的热度居高不下,也不知是被陆鹤轩颇为讽刺的话语给刺激的,还是为方才放在她腰侧的大手给羞的。

    不过,不用顾虑平澜之后,三人的脚速确实快了许多。平澜不得不承认,三个人里面,她真是最弱的那一个。

    三人一驴赶着关城门之前,进了定陵城,天色将暗,大家要寻地方落脚。

    这一路上,不是落宿荒庙,就是随便寻个顺眼的石头躺着,叶逊一把老骨头睡得“咯吱咯吱”响,连平澜都能隐约听到。

    他揉了把腰,问道:“咱们去哪儿?”

    “城隍庙。”陆鹤轩回答。

    “又去?”叶逊满脸不赞同,“徒儿,我们为何不去投宿客栈?”

    陆鹤轩给出的理由十分简单——

    “没钱。”

    强大又令人无法反驳。

    叶逊难以置信:“钱呢?出门时不是把钱带上了?”

    陆鹤轩拍了拍驴头:“喏,全在这儿了。”

    叶逊:……这骂也骂不得。

    平澜听了,更是羞愧,连忙拿出自己的银票,一股脑儿全塞进陆鹤轩手里:“我有钱,陆……陆兄,你只管住最好的客栈。”

    陆鹤轩挑了挑英气的剑眉。

    三人最后入住了天香楼,驴子被小二牵入后院马厩,平澜和他们用过晚饭,便各自回了房间。

    天香楼在金陵城也有一家,说来也是有趣,这还是楼氏产业。

    凉州楼氏,他们不仅于音律一道是一绝,也精于行商,门下产业遍布天下,天香楼便是其中一家。

    平澜躺在柔软的床褥上,却怎么也入不了睡,最后只能起身披上衣裳,去院中走走。

    然而到了客栈庭院,却不止她一人。

    院中石椅上,叶逊正坐在那里喝酒赏月。

    平澜走过去坐下,叶逊微笑道:“丫头,你也睡不着?”

    平澜有些惊讶:“叶伯伯,您怎知道是我?”

    “你的脚步声。人瞎了,耳朵就特别灵。”他伸手拿起瓷杯,“来,陪老夫喝酒,这定陵女儿红虽不及鹤轩酿的酒烈,倒也不失醇厚,算是好酒。”

    平澜倒了一杯酒,敬了叶逊一杯,仰头喝下。

    “叶伯伯,您身侧那个是什么?”

    在路上的时候就见过了,拿灰布裹着,长条状。

    叶逊听了,将那物拿在手中,笑道:“丫头,今日老夫便让你开开眼界。”

    他拂下那层灰布,内里裹着的物体便露了出来。

    那是一把玄铁黑剑。

    剑身通体漆黑,连剑刃也是黑色,平澜以为是积了尘土,想去拿手指触摸,却被叶逊推开。

    “万万不可碰!这剑吹毛断发,极其锋利。”

    平澜这下不敢再碰,只细细打量,见那剑柄未刻虎麟之类的猛兽,却刻了与这杀气腾腾的剑身格格不入的桃花。

    这真是怪异得很,平澜心道。

    再一看,剑身上刻了一行小字。

    平澜仔细辨认:“逝……”

    “逝水,”叶逊道,“逝水剑。”

    “这剑是叶伯伯您的?”

    “不是,这是我徒儿的,准确地说,是他父亲留给他的。”

    “那为何……”

    叶逊叹了口气:“我徒儿,他不肯再用剑。”

    他不知在这里坐了多久,又喝了多少杯,此时表情已经有些醺然,双眼迷离,面色酡红。

    他看着平澜道:“丫头,你可有觉得惋惜之事?十年前,有一个少年,使出那让天地都为之变色的一剑,却发誓从此不再握剑,老夫觉得真是遗憾啊。”

    “那他为何不肯再用剑?”

    叶逊握着酒杯,抬头看着天上的孤月。

    “他背负得太多,是一个苦孩子。使剑的人心中不能藏太多心思,心若沉重了,手上便也没了握剑的力气。”

    平澜不解其意,叶逊却不打算继续说下去,斟满了酒,朝平澜举杯。

    “不说这些了,来来来,走一个。”

    ……

    又是两盏清酒入肚。

    喝完酒,叶逊转而问道:“不过丫头,你真不考虑一下我徒儿?他话虽少了些,但人是真的很不错。”

    平澜:“……”叶逊为何如此热衷于替她和陆鹤轩牵线搭桥。

    她忍不住发笑,伸手拂了拂耳边落下的发丝:“叶伯伯,我已有心上人啦。”

    “嗯?有心上人了?”叶逊扭头看过来,“是怎样的人?比我徒儿还要好吗?”

    平澜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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