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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32},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注】
①封建:指“封国土,建诸侯”的分封制,即奴隶制时代帝王把爵位、土地赐给贵族,在封定的区域内建立诸侯国,世代相传。②生人:生民,人类。③榛(zhēn真)榛:草木杂乱丛生的样子。④狉(pī批)狉:野兽成群奔跑的样子。⑤方伯:一方诸侯的首领。⑥里胥:里长,古代地方基层行政单位的小吏。⑦连帅:十国诸侯的首领。⑧五等:指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⑨布履星罗:诸侯国遍布各地,像繁星罗列一样。⑩辐(fú福):车轮上连接外缘的轮和中央轴心的直条。{11}朝觐(cháojìn朝晋):是指诸侯朝见天子,春天叫“朝”,秋天叫“觐”。{12}扞(hàn捍)城:保卫天子的将帅,此指诸侯。{13}射王中肩:周桓王十三年(前707),率诸侯伐郑,郑庄公领兵抵抗,王师大败。郑大夫祝聃射桓王,箭中其肩。{14}诛苌(cháng长)弘:杀死周敬王的大臣苌弘。{15}乖戾(lì利):反常。{16}君君:把君主当做君主对待。第一个“君”宇作动词用。{17}末大不掉:即“尾大不掉”,比喻上弱下强,指挥不动。掉,摇摆。{18}殄(tiǎn舔):灭亡。{19}雄图:险要之地。{20}亟:屡次。{21}负锄梃(tǐng挺)谪戍之徒:扛着锄头木棍的被惩罚去防守边疆的人,此指秦末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起义军。{22}圜(huán环)视:互相顾视的样子。合从:本指战国时东方六国联合以抗秦,此指全国各地联成一体反抗秦王朝。{23}徇(xùn训)周之制:沿袭周朝的分封制。徇,依从。{24}陵迟:衰落。{25}桀猾:凶悍狡猾的人。此指反叛的藩镇。{26}秩:官职的品级,官阶。{27}黩(dú读)货事戎:贪财好战。{28}掩捕:乘人不备而予以逮捕。{29}奸利浚(jùn俊)财:非法取利,搜刮钱财。浚,指拿、取。{30}二姓陵替:历史上的魏、晋两代衰亡。二姓,指魏国的曹氏和晋朝的司马氏。{31}不闻延祚(zuò坐):没有听说国运长久。祚,帝位。{32}继世而理:喻一代继承一代地统治所封领地。
《封建论》是柳宗元于贬谪永州时期创作的最为重要的一篇政论文章,也是他政论文的代表作。本篇结构严谨、逻辑缜密、观点独到、文气磅礴。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到秦汉魏晋唐,通过大量历史事实对分封与郡邑两种政治体制的优劣利弊进行了深刻的缕析与评述。之所以有“封建”之制,其原因“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举奉之”。因此,“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文中所论的分封制,指的是“封国土,建诸侯”,是一种适应商、周奴隶制社会需要,把全国分为许多由世袭诸侯统治的小王国的政权制度。后来这些诸侯小国闹独立,造成国家的分裂,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越来越暴露出这种制度的不合理性。到了中唐时期,藩镇割据的现象愈演愈烈,和这种局面相配合,倡导分封制的论调又盛行起来。针对此等情况,柳宗元就写了这篇《封建论》,论述分封制和郡县制产生的原因,肯定郡县制才是历史发展的趋势,并给予各种鼓吹恢复分封制的谬论以有力的驳斥。
柳宗元的论述从立论到论证到结论,一气呵成,大开大合。先说天地、国家之初的演变,再论政治体制的形成,并历数分封体制下的种种弊病,然后与郡邑制进行比对,认为要实现天下的长治久安,就必须有一个适合人才生长和脱颖而出的环境,即形成一个“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的流动机制,从而证明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本文把总结历史经验和现实思想政治斗争结合起来,通过揭露分封制的种种弊端,借以猛烈抨击腐朽跋扈的藩镇割据势力,表现出高超的识见和鲜明的现实针对性,通读下来,具有势不可挡的辩论力量。苏轼评价说:“昔之论封建者,曹元首、陆机、刘颂及唐太宗时魏征、李百药、颜师古,其后则刘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柳宗元之论,当为万世法也。”
后人评论
孙琮《山晓阁选唐大家柳柳州全集》评语卷二:“识透古今,眼空百世”。
驳复仇议
臣伏见天后时①,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②,父爽为县吏赵师韫③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④,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⑤之。
臣闻礼⑥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⑦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⑧,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⑨,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⑩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11},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12}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13},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14}为大耻,枕戈{15}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16},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17}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18}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19}奉法之吏,是悖骜{20}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21},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22}:“调人{23},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24}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25}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26}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注】
①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窃”同。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废睿(ruì锐)宗李旦自立,后人因称武则天。②同州:唐代的州名,相当于今陕西大荔。下邽(guǐ归):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③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④旌(jīng京):表彰。闾:里巷的大门。⑤过:错误,失当。⑥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⑦黩(dú独)刑:滥用刑法。黩,轻率。⑧僭(jiàn见):超出本分。⑨制:制定,规定。⑩刺谳(yàn厌):审理判罪。{11}原:推究。端:原因。{12}州牧:州的行政长官。{13}蒙冒:蒙蔽,包庇。{14}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15}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16}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17}谢之:向他认错。{18}愆(qiàn千):过错。{19}戕(qiāng枪):杀害。{20}悖骜(bèiào倍傲):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21}邦典:国法。{22}《周礼》: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23}调人:周代官名。{24}《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25}推刃:相互往来相杀不止。{26}狱:指案件。
《复仇议》是陈子昂的《复仇议状》的简称,是一篇很有名的驳议之作。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件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却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于是写下了这篇驳论,在今日看来,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当时,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本文大胆立论,观点鲜明。柳宗元引经据典,说明陈子昂的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入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因此可以认为,柳宗元《驳复仇议》是一篇高扬以人为本思想的光辉篇章。它以对弱者的深切同情,批驳初唐陈子昂“既诛且旌”的论点;并阐述了“调”,即“和谐”在处理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此外,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练而准确,驳论鲜明有力,反映了柳宗元散文“峻洁廉悍”的风格,被后人称赞为是一篇说理精辟的经典议论文。
后人评论
茅坤:“陈、柳、韩三人议均为《新唐书?孝友传》引录,可称其是对孝子复仇最具代表性的三种议论。若论思想境界,自以为柳文为高。”
段太尉逸事状
太尉①始为泾州刺史时,汾阳王以副元帅居蒲②。王子晞为尚书③,领行营节度使,寓军④邠州⑤,纵士卒无赖⑥。邠人偷嗜暴恶者,率以货⑦窜名军伍中,则肆志,吏不得问。日群行丐取于市,不嗛⑧,辄奋击折人手足,椎釜鬲瓮盎盈道上⑨,袒臂徐去,至撞杀孕妇人。邠宁节度使白孝德⑩以王故,戚不敢言。
太尉自州以状白府{11},愿计事。至则曰:“天子以生人付公理{12},公见人被暴害,因恬然,且大乱,若何?”孝德曰:“愿奉教。”太尉曰:“某为泾州,甚适,少事。今不忍人无寇暴死,以乱天子边事。公诚以都虞候{13}命某者,能为公已乱,使公之人不得害。”孝德曰:“幸甚!”如太尉请。
既署一月,晞军士十七人入市取酒,又以刃刺酒翁,坏酿器,酒流沟中。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断头注槊上,植市门外。晞一营大噪,尽甲。孝德震恐,召太尉曰:“将奈何?”太尉曰:“无伤也!请辞于军。”孝德使数十人从太尉,太尉尽辞去,解佩刀,选老躄{14}者一人持马,至晞门下。甲者出,太尉笑且入曰:“杀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吾头来矣!”甲者愕。因喻曰:“尚书固负若属耶?副元帅固负若属耶?奈何欲以乱败郭氏?为白尚书,出听我言。”
晞出见太尉。太尉曰:“副元帅勋塞天地,当务始终。今尚书恣卒为暴,暴且乱,乱天子边,欲谁归罪?罪且及副元帅。今邠人恶子弟以货窜名军籍中,杀害人,如是不止,几日不大乱?大乱由尚书出,人皆曰尚书倚副元帅,不戢{15}士,然则郭氏功名,其与存者几何?”言未毕,晞再拜曰:“公幸教晞以道,恩甚大,愿奉军以从。”顾叱左右曰:“皆解甲散,还火伍中,敢哗者死。”太尉曰:“吾未晡食{16},请假设草具。”既食,曰:“吾疾作,愿留宿门下。”命持马者去,旦日来。遂卧军中。晞不解衣,戒候卒击柝卫太尉{17}。旦,俱至孝德所,谢不能,请改过。邠州由是无祸。
先是,太尉在泾州为营田官{18}。泾大将焦令谌取人田,自占数十顷,给与农,曰:“且熟,归我半。”是岁大旱,野无草,农以告谌。谌曰:“我知入数而已,不知旱也。”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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