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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朱元璋求我教他做皇帝(大明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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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你们谁留下?(为ivanyu大佬爆更)(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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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男人,派人负责军训,教导我们的语言!”

    方世玉此时也是一个头两个大,念在大家都是炎黄子孙的份上,方世玉对这些人算是很友好了,但是这些土著会不会发生暴乱,方世玉此时也是心里没数,不得而知。

    ......

    一晃又是半年过去了。

    所有人都几乎是勒紧了裤腰带,开发着这片新大陆,所幸这些印第安土著并没有发生方世玉等人担心的暴乱。

    不仅如此,这些印第安土著,反而任劳任怨,踏实肯干。

    白天努力干活,晚上则有大明将士,负责教导他们学习汉文化。

    半年时间,城池的轮廓已经初具规模了,而第一批被种植下去的农作物,已经快到了收获的时间节点了。

    城池外墙率先完工,内城的修建,也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随着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在方世玉的指挥下,人人各司其职,井然有序,印第安土著汇聚的速度虽然大大减缓了,但此时已然有了多达三十余万的印第安土著汇聚在了新城。

    这些印第安土著中,有一部分被方世玉挑选出来,已经组建了一个新军。

    方世玉任命他们为五军都督府,后军地区驻防部队。

    这批新军,共计四万人,人手一把腰刀,训练之余,则是要进山开山伐木的。

    不过短短半年时间,在方世玉等人的调教之下,大部分的印第安土著,已然掌握了一口极为流利的大明官话了。

    最为重要的是,这些印第安土著,显然已经把方世玉当成了神明一样的存在,疯狂的崇拜着。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给他们带来先进科学技术,带来先进生产力,带来先进文化的同肤色领袖,并未对他们进行奴役,肆意屠杀,反而一视同仁。

    这显然是连方世玉本人,也没料到的事情。

    这半年的时间,对于方世玉而言,显然也是极为重要的。

    对于如何指挥数十万人,如何处理大明将士跟印第安土著之间的问题,早已驾轻就熟。

    ......

    大明洪武二十二年,三月初九!

    城池,外墙下!

    方世玉矗立在那里,抬头看着眼前的城池外墙,高约十五长,宽约五丈,恢弘雄伟,屹立在这片新大陆上!

    “大明在海外的第一座新城,就要在这东胜神州诞生了,祖师爷,给取个名吧!”

    朱高炽缓缓走了过来,在方世玉身边站定,脸上骄傲自豪的神色不言而喻,作为大明人,作为华夏人的骄傲自豪。

    “先生,测量小分队已经拿回数据了,以此城为中心,往东九十余里,有一座山脉,我跟十五哥的意思是,就以这条山脉为界限,划立东西之分!”

    “东方以此城为主城,设立州府,南边则有一条不大不小的河流,便以那条河流为界限,划立南北之分。”

    “以目前的测绘数据来看,咱们还要再建立三座县城,两座关城,用以拱卫府衙!”

    朱权也缓缓走了过来,站在方世玉身边,一脸神往。

    “大明在海外建立了第一座城池,划分郡县州府,但这一定不会是大明在海外建立的唯一一座城池!”

    “小胖子,你觉得那座山脉以及那条河流分别应该取什么名?”

    方世玉把取名这种事情,随手就丢给了身边的朱高炽。

    这家伙熟读四书五经,作为朱老四的嫡长子,又跟着老朱头那么久,整个大明的师资力量,恐怕是仅次于太子朱标的了。

    取名这种事情,朱高炽来最为合适不过了。

    “祖师爷,依俺的看法,东边的山脉不如就取名为紫日山,南边的河流则可以取名为银河吧!取自诗仙李白的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朱高炽想了想,这才回到。

    “可!”

    方世玉点了点头。

    “既然东边的山叫紫日山,南边的河叫银河,那这座城池,便叫他紫银城吧!”

    “紫银城治下的州府,便命名为紫银河府布政司吧!”

    对于取名,方世玉觉得麻烦,但是利用现成的,方世玉倒是不觉得麻烦了。

    方世玉自己都不会料到,不过随口取了个名字,这个紫银河府,在将来,伊然摇身一变,成为了全世界屈指可数的几大港口贸易重地之一!

    “县城以及关城的修建,暂时不用着急,当务之急是,速速修建港口!港口修建完毕了,这里的农作物,也差不多到了该收获的时间了。”

    “等咱们返航的时候,便可带着这些农作物回去了。”

    “对了,我让你们派去勘探矿山的人,传回消息了吗?”

    方世玉一念及此,突然问了起来。

    不应该啊,按照他的记忆来看,这东胜神州,应该有很多金银矿才对啊,但是这都大半年过去了,为啥一点消息收获没有?

    “勘探矿山,尚且需要时间,怕是短期内,没什么收获了。咱们派出去的人,传回的消息来看,目前只不过发现了几座铁矿山以及一座铜矿山。”

    “但好消息是,这些矿山的储备量,都是极其惊人的,只是咱们的工具不足,想要开采的话,难度很高。”

    朱高炽闻言,不由得叹了口气,缓缓回到。

    “有困难,那就克服困难。”

    “对了,我跟安庆公主商量过了,如今已是洪武二十二年了,我们的规划是,大概在洪武二十四年八九月份返航,到时候冯诚会留下来。”

    说到这里,方世玉顿了顿。

    “你们三,谁要留在这里?”

    方世玉转头看向朱权、朱植以及朱高炽,缓缓问到。

    “先生,咱可是说好了的!你要把日本送给我,我留在这里算怎么回事?所以我是要跟着你回去的!”

    朱植闻言,当即摇头!

    “你别看我,我要是不回去了,老爹怕是会杀过来,把我绑回去的,你让我留在这里,显然也是不现实的。”

    朱权也赶紧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三个人的目光,不由得纷纷看向了一边的朱高炽。

    朱高炽见状,微微的笑了起来。

    “既然如此,那不如就让俺留在这里好了。”

    “但是你们走的时候可要告诉我,别给我来不辞而别那一招,我还要你们给我带封书信回去呢!”

    朱高炽笑的很灿烂,对于这个东胜神州,他似乎极感兴趣,看着那群踏实肯干,任劳任怨的印第安土著,同样的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他觉得留在这里,也许也不错。

    “你留在这里?但是我可是答应过朱老四,要把你毫发无伤的带回去的。”

    方世玉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左右为难起来。

    “无妨,我爹不会在意的,你们自己回去就是了。”

    朱高炽笑颜如花,摆了摆手,浑不在意。

    “此事暂时不议,距离回去时间尚早,咱们要抓紧时间,在返航之前,起码要把紫银城修建完毕,让王宫可以正常入住!”

    “另外,港口的修建,除了要修建一个货物集散地外,还要修建一个造船厂,开山伐木这么久了,除了修建城池所需,余下的挑选上好的木材,全部拿去造船。”

    “此外,对此地的印第安土著的汉化问题,也是重中之重,下次过来,可要多带一点读书种子过来。”

    此时的紫银城,显然已经被方世玉划分为大明的重要省份了,要么不搞,要搞就力求搞到最好。

    基本的设施,那是一分都不能少的。

    ......

    “嘴里都要淡出鸟来了,先生,咱不如进山狩猎去吧,吃了大半年的海鲜,我现在看见海鲜就反胃啊!”

    朱植叹了口气,愁眉苦脸的说到。

    “俺十五哥说的对,咱带着那些大头兵,拿着火器,再多带点协防军,不会有啥危险的。”

    朱权也附和起来。

    “既然没危险,你们自己不会去啊?拉着我干啥?我累了,我要回去休息了!忙了一宿都没合眼!”

    方世玉翻了个白眼,直接转身朝着军营走去。

    朱植看了看朱权,朱权也看了看朱植。

    “走着?”

    “走!”

    两兄弟相视一笑,并肩而去。

    此时大明军中,就只有一匹还活着的军马了,被朱权骑着。

    这匹马可谓是香饽饽,既是军马,又经历过航海的洗礼,比起蒙古马来,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两兄弟带着五百大明精兵,三千协防军。

    大明精兵人手一把火铳,协防军则是拿着刀斧。

    两兄弟一脸的志得意满,在丛林中缓缓走着。

    “先生总算是松口了,今儿个咱们算是终于能过个年了!这一两年,咱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今天不杀他个七进七出,咱就没完!”

    朱权满脸兴奋,手里抓着火铳。

    离开大明的时候,朱权才不过是个十二岁的孩子,此时已然十四岁了,就连朱植也长到了十六岁了。

    若是在大明,估计现在孩子都出生了。

    这也不是瞎说,中国宫中男子的结婚年龄一般不超过18岁,大多数是在13岁至17岁之间。几乎所有的皇帝、小皇帝、太子在正式结婚之前都已临幸过女人,有着熟练的x(这个字你们应该能猜到。)经验,有的甚至已经生儿育女。

    西晋的痴愚皇帝晋惠帝司马衷,在做太子的时候,13岁时结婚。在司马衷结婚之前,他的父亲晋武帝司马炎派后宫才人谢玖前往东宫,以身教导太子,让太子知道男女房帏之事。

    谢玖离开太子的东宫时,已经怀孕。谢玖后来在别处宫室生下一个儿子。几年以后,太子司马衷在父母宫中见到一个孩子,晋武帝告诉他,这是他的儿子,他大为奇怪。

    同样,北魏文成帝拓跋浚17岁结婚,但他13岁时刚步入青春期便已临幸了宫女,14岁就做了父亲。

    正在幻想着生孩子的朱权,就在此时,却是猛地勒住了缰绳,一脸警惕的挥手示意众人停下!

    满脸谨慎凝重的神情,瞳孔都不由自主的缩紧了,眯着眼睛,看着眼前的景象,一脸问号。

    “特么的,好血腥啊!”

    “难道是有什么野兽也在狩猎?”

    朱植也是一脸的问号,满脸警惕看着眼前的一幕。

    随后灌木冲中,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传了出来。

    很快,一只鹿就从从树林之中蹿了出来,听在一片草地之上,视若无人的吃着草。

    距离朱权等人,不过才两百米的距离。

    朱权这才松了口气,当即挥了挥手,示意众人屏气凝神,不要惊扰。

    “大家先下手为强,谁打死的就算谁的!”

    朱权将手指竖起,放在嘴边,小声说到。

    “那俺赢定了!”

    朱植也是一脸兴奋。

    二人放弃了火铳,这个距离,基本不在火铳的射击范围内了。(明洪武年间制造的两类火铳,即手铳和碗口铳。一类洪武火铳形体细长,重量较轻,是单兵使用的轻型火器,亦可称手铳;一类口径、体积都较大的火铳,也称碗口铳。)

    两兄弟纷纷掏出弓箭,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眨眼之间,破空声响起。

    两只箭矢,破空而去,朝着小鹿逼近。

    ‘砰!’

    小鹿哪里料得到,会有人暗施冷箭,两只箭矢,几乎同一时间,射中了小鹿,一只刺入小鹿的腹部,一只刺入小鹿的腿部。

    两人使用的均是重弓,强大的贯穿力之下,小鹿的腹部直接被洞穿了,精铁铸造的箭头,威力可见一斑!

    这一箭,是来自于朱权的。

    而朱植的那一箭,虽然射在了小鹿的腿上,但依然是将小鹿的腿部骨头,直接射到骨折了。

    “看吧看吧!哈哈哈哈哈!我射中腹部了!属于致命一箭,是我的了!”

    朱权见状,顿时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朱植愁眉苦脸,收起了手中的弓箭。

    作为朱权的十五哥,朱植却总司输给他这个十七弟。

    朱权也收起弓箭,挥手叫过来一名协防军。

    “去将那只鹿拖过来,本王重重赏你!”

    “属下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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