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回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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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其代交手帕。书中于此有双行夹批:
“至此一顿,狡猾之甚!原非书中正文之人,写来间色耳。”
意思是小红和贾芸不是书里的重要人物,写来渲染调济一下而已;
接着写冯紫英赴宴,书中先是在“冯紫英一路说笑”后有一句侧批:
“一派英气如在纸上,特为金闺润色也。”
接着又在紫英一番话后,有三段眉批:
“紫英豪侠小文三段,是为金闺间色之文,壬午雨窗。”
“写倪二、紫英、湘莲、玉菡侠文,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丁亥夏。畸笏叟。”
“惜‘卫若兰射圃’文字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金闺间色之文”,是说男人的话题原不是书中正文,所以写冯紫英,是为了给闺阁文字作个调节:可见“润色”也罢,“间色”也罢,都是指此段文字非正文,乃是写来调济节奏气氛的。
全书中三处“间色”都作一样使用,不可谓“孤证”。可见史湘云之金麒麟,亦是“间色法”,横插枝节给宝黛情缘添点花絮风波罢了,并非什么预示宝湘联姻的大关键。
倒是那句脂批的“惜‘卫若兰射圃’文字无稿”更引起我们注意。这段故事中原无卫若兰其人,然而脂砚偏偏在此处提及,其原因可能有两种:一是“卫若兰射圃’一段文字的描写也是英气十足,堪与冯紫英豪饮相对应;二是卫若兰射圃之时,宝玉、紫英等也都在场。
这就要联系三十一回末的脂批来看了。
“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这是明明白白写了金麒麟后来归了卫若兰公子,这种写法,是作者惯用的“草蛇灰线,伏脉千里”,而卫若兰与史湘云结合的故事,提纲已经伏在回目里了,把回目和脂批一结合,便不难看出,卫若兰,才是史湘云的真正佳偶。
至于“射圃”的具体情节,可以参照宁国府贾珍射鹄一段,说那贾珍因居丧而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可见大富武荫之家在后院设鹄练艺,原是当朝常情,而卫若兰在全书正文中的惟一一次出名,即在秦可卿出殡时的拜祭名单里,在列完诸公侯之后,附了一句“余者锦乡侯公子韩奇,神威将军公子冯紫英,卫若兰等诸王孙公子,不可枚数。”
卫若兰的身份语焉不详,只有“王孙公子”四个字可形容。然而,这已经足够参与宁府射鹄的“世袭公子、家道丰富、都在少年”之列了。
不妨做这样一种猜测,某次射技比赛中,众人相约“赌个利物”,宝玉一时未有准备,便随手以金麒麟为彩头,输给了卫若兰;又或是此前宝玉已将金麒麟给了湘云,却又被史家当文订送给了卫家,系在卫若兰腰上,于射圃时被宝玉看见,遂知此即湘云未婚夫婿也——倘如此,那卫若兰便也无愧被称作“才貌仙郎”了。
(二)
确定了“双星”是湘云和卫若兰,那又有第二个问题了?为什么是“白首双星”呢?这“双星”指的是什么星?
通常人们一看到“白首”,就会想到“白头偕老”;一看到“双星”,就又解释成“牛郎织女”。所以才会有了红学泰斗们一面倒的宝玉晚年娶湘云之说,其推理大致是这样的:
八十回后,林黛玉含恨而死,于是贾宝玉娶了薛宝钗,后来看破红尘,悬崖撒手;云游四方之际,半路遇上死了丈夫的史湘云,两人同病相怜,旧梦重温,于是宝玉还俗,与湘云结为夫妻,成就了真正的“金玉良缘”;但后来还是觉得尘世难耐,遂再次出家,这就叫“做了两回和尚了”。
这些说法站得住脚吗?
首先,本回开篇的脂批说黛玉已与宝玉倾心却偏偏还要起疑心,所以是“情情”,是为其所惑,可见作为“间色”点缀的金麒麟根本于大局无涉,我们就不必乱起猜疑,枉沽“情情”之名了吧?
既然明明白白说了“金玉姻缘已定”,可见“金”指的并不是史湘云。所谓“湘云揣着个金麒麟就是金玉良缘的正主儿”之说实在牵强。更何况“金玉姻缘”并非像神瑛与绛珠的“木石前盟”那样前世注定的,而是和尚给了宝钗两句话让錾在金器上,并叮嘱其将来找个有玉的为配,也就是说,所谓“金玉”之言特为宝钗而设定。那个“玉”到底是不是贾宝玉还两说着,又怎么会再为宝玉另找一个金来配呢?岂非本末倒置?
而且宝玉平生最恨的就是金玉之说,连做梦都要喊出来:“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他努力地打破金锁配通灵的“金玉姻缘”,遁世出家,到头来又怎么会媚俗地迁就金麒麟,来寻找第二段“金玉缘”呢?如果有金的就要娶一回,那么凤姐、迎春等人是不是将来也都得和宝玉云雨一回才算完劫?那岂不成了大乱伦?究竟是宝玉执迷不悟,还是红学家们一叶障目,“为其所惑”?
其次,开篇甄士隐所作《好了歌》注释中,有一句“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这句后面脂批注云“宝钗、湘云一干人”,可见宝钗、湘云是一直活到了“两鬓成霜”的年纪。红楼女儿虽薄命,并非都短命,这两个人的丈夫一个出家,一个早亡,当年他们在蘅芜院夜拟菊花题的时候,大概不会想到有一天老了,还是这样两个女子作伴吧?
第三,脂砚对宝钗和湘云的分别批评还有一句“宝钗为博知所误,湘云为自爱所误”。湘云如此自爱的一个人,倘若死了丈夫,大概是不会另抱琵琶的。要注意在那个年代,在湘云这样的出身中,改嫁是件很败行的事。湘云未必肯吃宝钗的剩饭,捡了人家的丈夫来嫁。
红楼梦里改嫁的女人只有一个,就是尤老娘;尤二姐是不等嫁就毁婚跟了贾琏的,所以才会被人说三道四;而尤三姐更是因为柳湘莲毁婚受辱而刎颈自尽——虽然作者对尤家一门的悲剧是持同情态度的,却并不等于同意她们这样做,并且每有讽刺之语,比如三姐在报梦时说出“丧伦败行”的忏悔之言来,可见还是深受当时礼教之束缚。如何倒会让“自爱”的史湘云青出于蓝,择夫另嫁呢?
红学家肯,曹雪芹未必肯;即使曹雪芹肯,恐怕湘云也不肯吧?
其实,单是想象一下宝玉与湘云劫后重逢的场景,一个鳏夫,一个寡妇,欢天喜地地庆祝第二春,想想都够发冷的。怎么看都不是我们心目中的宝哥哥云妹妹。这只能是现世恶俗老男人的意淫杜撰罢了,再不可能出现在曹雪芹笔下。
况且,这里有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湘云嫁宝玉时,宝钗是活着还是死了?
——如果宝钗还活着,宝玉出家又还俗,却停妻另娶,成何体统?而湘云明知使君有妇,还要雀占鸠巢,且还是她最敬爱的宝姐姐的巢,又情何以堪?
而倘若宝钗已经死了(书中并无宝钗早夭的暗示),那也应该是在“两鬓成霜”之后了。宝钗和湘云都活得挺长,而湘云活得比宝钗更长,一直熬到宝钗老了,死了,她还没死,还有机会在满头白发的时候与宝玉重逢,再婚,玩一把“激情燃烧夕阳红”。可是宝玉是“没有脚的小鸟”,都白发苍苍了,再来个二度春风,未免心有余力不足,所以又跑去出家了。
——我们可以想象《红楼梦》的佚稿,竟是如此不堪的一段老来风月吗?
所以,这“双星”绝非宝玉和湘云,把玉湘二人解释成牛郎织女已经很莫名其妙了,再让两个人鹤发鸡皮了才携手再婚,共度夕阳红,而且还没有度完残年宝玉就又出家了,实在怎么也解释不通。
如此,这双星就只有一个解释,即“参商”二星。
(三)
《红楼十二支曲》中,关于湘云的一首叫作《乐中悲》:
“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前几句说的是湘云的身世,自幼父母双亡,叔婶不知娇养,都很好理解。但接着说她“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就开始有歧义了。
大多数人的分析是,湘云后来嫁了个“才貌仙郎”,但因夫君早亡,未能长久。而周汝昌先生更是以“惟有宝玉配得上才貌仙郎”为由,就此肯定湘云是嫁了宝玉,但宝玉出家了,所以才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
但是,既然所有人都不否认“地久天长”是奢望,那么又凭什么断定“嫁得个才貌仙郎”就是事实呢?为什么不能这完整的一句话都是假设,就是说如果湘云能嫁个好丈夫白头偕老就好了,可惜终究镜花水月一场空。就是说,一切都只是美好的愿望,湘云压根儿也没嫁成什么才貌仙郎,整个儿就是一个孤单到老,这样岂不更说得通吗?
十二钗里已经有了一明一暗两个寡妇,明的是李纨,暗的是宝钗。湘云很可能是第三个,但是她的命运会重复前两人吗?
如果说她嫁了才貌仙郎,却因为对方早夭而守寡,那么她的命运就与李纨重合了,不是红楼笔风;又如果说她改嫁了宝玉,但宝玉却再次抛弃了她,使她最终跟宝钗两个同病相怜、抱头痛哭去了,那就更加无稽了。
那么,便还有第三种可能,就是湘云虽跟卫若兰订了婚,但还没来得及举行婚礼,至少是没来得及洞房,那卫若兰便夭亡或失踪了。于是,湘云守了“望门寡”。
这样,她的命运就与李纨、宝钗两人“特犯不犯”了,正是曹氏一惯笔法。那时正是战乱时机,卫若兰想来同贾府子孙一样,都在“武荫之属”,或者会奉命入伍,失踪或战死的可能性都很大。因此这种猜测是可以成立的。
比如宝琴明明是进京成婚的,谁知梅翰林接了个调令便合家上任去了,把宝琴孤零零扔在贾府里傻等,可见“君命难违”。倘如卫若兰也是这样,在定了迎娶之期,甚至已经过了文订之后,大喜日子前忽然接到军令立刻开拔,谁知这一走竟是音讯全无,也是可能的。
这时候,湘云是有选择权的,就是她可以像尤二姐那样毁婚另嫁。但这不符合湘云刚烈的个性,也不符合那个时代的最高道德标准,因此,她宁可终身不嫁,永远等候卫若兰或者一直守节,也不愿改弦易辙。
只有这样,才合得上湘云自题“花因喜洁难寻偶,人为悲秋易断魂”的素志,也才会有脂砚斋对她的命运的定评:“湘云为自爱所误”。
而“白首双星”一词也有了更合理的解释,就是直到白头,永不见面。
事实上,曹雪芹是很偏爱“参商”这个词的。先是第五回中写宝黛二人情密,便是“言和意顺,略无参商”;后来写众人前往铁槛寺,又说“其中贫富不一,或性情参商”;而宝玉续庄子,也写道:“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
三处佐证,足见作者对“参商”二字时时在意,惯以用之。至于拥湘派说什么“双星历来都只有牛郎织女一种解释”,纯属一厢情愿,自欺欺人而。
况且,若说一定要成亲才称得上是“双星”的话,那么不论湘云嫁了谁,也都没机会白头偕老,“白首双星”岂非怎么算都是一个谬论了?
综上所述,我们大致可以推断出湘云的未来命运:湘云与卫若兰虽然订了婚,可是未等到成婚或者新婚燕尔之时便分开,直到白首不能团聚,正如参商二星,永不相见。
这样的结局,虽然残酷,却符合湘云自爱而磊落的性格,总比她窝窝囊囊地死了丈夫又嫁给宝玉,嫁了宝玉后又再度守寡来得干脆利落吧?
至少,称得上是“光风霁月照玉堂”。
黛玉说湘云:“她的金麒麟会说话。”果然向我们说了很多!
史湘云爱过宝玉吗?
湘云这个人物十分独特,她迟至二十回方出场,一句“史大姑娘来了”破空而来,对人物全无交代,好像这个人本来就在那里一样。所有的往事,都是从后文的追叙及对话中得知:原来湘云是史家的孙女儿,自幼跟着贾母,曾得袭人服侍了几年,后来回了史府跟着叔父过活。她和宝玉的情分,还是黛玉之前。
早在黛玉投奔贾府前,她已与宝哥哥耳鬓厮磨,两小无猜了。她帮他梳头,叫他“爱哥哥”,多年后还记得他发辫珍珠坠角的颗数与样式,这在古代有个专门的词形容叫作“总角之交”,套一句晴雯的话说就是“交杯盏还没吃,倒先上头了。”
后来她被接去了叔叔家住了几年,再来时,黛玉已经占了她的位子,这使她对黛玉有一种先天的妒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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