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回 俏丫鬟抱屈夭风流 美优伶斩情归水月(第2/3页)
搜索,用户注册与阅读记录,书架等功能重新开放 |
百度搜索新暖才文学网,即可找到我们,网址为拼音缩写https://www.xncwxw.me
(前面加https,http可能无法访问),
即将改版,更多精彩小说请点击"首页-分类-其他小说"
书架功能已恢复,可注册登录账号
六、撵群伶
在梨香院解散时,王夫人亲自安排了十二官的去向,愿意回家的就各自回家,愿意留下的便拨给各屋使唤,还说:“这学戏的倒比不得使唤的,他们也是好人家的儿女,因无能卖了做这事,装丑弄鬼的几年。”似乎很体谅的样子。
然而抄检之时,却翻脸无情,不但把一干人撵出,且说:“唱戏的女孩子,自然是狐狸精了!”
这出而反而的嘴脸,这欲加之罪的指责,同赵姨娘骂芳官时有何区别?芳官说得不错,十二官又非生来的戏子,原是好人家女儿,被贾府买来学了戏的,又没往外面唱去,横竖只在园里伏侍罢了,如何就成狐狸精了?
探春骂王善保家的背地里调唆主子,然而王夫人岂非也是最爱听是非受调唆之人?若非背地里有人告状吹风,她又如何知道芳官欺倒了干娘,以及四儿私下里说的调笑之语?
众干娘听得群官放出,喜得打伙儿来给王夫人磕头,可见此举实是“亲者痛,仇者快”。而芳官、蕊官、藕官三人以死相逼,哭着闹着要出家,可以想见众干娘对她们的安置有多卑劣,以至于誓死不从。其罪魁祸首,仍是王夫人!
七、杀晴雯
王夫人在书中犯的至大罪状,莫过于抄检大观园。而在抄检之中,直接受害者包括了晴雯、四儿、芳官、入画、司棋以及贾兰的奶妈等人。
其中最惨的就是晴雯。
表面看来,晴雯受辱的直接原因是王善保家的在王夫人面前陷害了她:“太太不知道,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趫趫,大不成个体统。”
王善保家的是谁?乃邢夫人陪房也。邢夫人得了绣春囊,也就是抓住了王夫人的错,如今特地打发这个王善保家的来打听消息,趁机下药,着眼点自然是从宝玉房中开始。而王夫人居然轻易中计,真就依方抓药,给儿子来了致命一击,真正愚不可及矣。
林之孝家的因宝玉管袭人喊了一声名字而不是叫姐姐,都要义正言辞地劝:“别说是三五代的陈人,现从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的猫儿狗儿,轻易也伤他不的。”林之孝家的懂得的道理,王夫人不懂?
晴雯是老太太给宝玉的人,王夫人也曾说过要回了老太太再撵她的,后来却仍是一意孤行,先斩后奏地把晴雯现打炕上拖下来架出去,连衣裳也不许带走。这非但是没有宽柔待下的祖宗遗风,而且是不懂尊老敬上的大家礼仪,连个下人都不如。更残忍的是,事后王夫人不但向贾母进馋说晴雯离开是因为害了痨病,又懒又调歪;还吩咐多浑虫将其焚烧,连个全尸也不留。
难怪宝玉会在诔文中咒骂:“箝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把王夫人和王善保家的相提并论,直指王夫人是悍妇。
整个抄检过程是全书中最明显也是最彻底的一次“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晴雯捏谎说宝玉被唬着了,从而引起贾母查赌,最后害死的却是自己;王善保家的直接献计查抄,结果发现罪魁竟是外孙女儿司棋;王夫人身为当家人却自抄自检,又怎能避免将来真正被抄的命运?
上述是书中已经写明的王夫人七宗罪,然而对于整本书来说,王夫人最大的罪过自然是阻碍宝黛的木石前盟,这却偏偏是书中没有明写的。
前八十回中,似乎从未见过王夫人对黛玉有什么明白的褒贬之词,更不见她有直接阻硬宝黛感情的举动,只是通过常理推论:王夫人不会喜欢黛玉。一则黛玉病弱,王夫人骂晴雯“病西施”,又特地点出她眉眼像黛玉,可见厌憎之情;二则自黛玉来了,宝玉便失魂落魄的,不只一次地砸玉,吵闹,甚至疯疯傻傻,哪个做娘的又能安心呢?书中惯以正笔写王夫人,所以每每宝黛吵架时便不提王夫人表现,正为藏其真意矣。
然而黛玉吃燕窝时,宝玉曾说:“虽不便和太太要,我已经在老太太跟前略露了个风声,只怕老太太和凤姐姐说了。”为何不便跟王夫人要燕窝,而要通过贾母向凤姐说?只能是宝玉深知其母不喜欢黛玉矣。
抄检之时,凤姐因宝钗是亲戚,所以不抄,如何又抄潇湘馆呢?自是王夫人此前下了令,凤姐不敢违背。然而凤姐也是有心维护黛玉的,因此王善保家的在紫鹃箱中搜出宝玉之物时,凤姐拦住说:“宝玉和他们从小儿在一处混了几年,这自然是宝玉的旧东西。这也不算什么罕事,撂下再往别处去是正经。”凤姐左右为难之心可知。
如若八十回后有下文,宝黛危机浮出水面,则王夫人阻挠之意自当明显出招,只可惜后文遗失,我们也只有凭借前面的草蛇灰线来揣测了。
惟一可以肯定的是:宝黛悲剧的原因不只一个,但王夫人的阻碍,绝对是其中非常致命的一击!
从芳官出家看惜春结局
在元宵节惜春的灯谜后,脂砚斋关于惜春结局有一句重要的批语:
“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宁不悲夫!”
这句批语不但点明惜春将来是出家了,而且境况窘困,竟落得个托钵沿乞的地步。
在高鹗的续书中,惜春的出家是相当从容的,不但仍住在大观园拢翠庵中,而且还有紫鹃做伏侍丫环,这显然与脂砚“缁衣乞食”的批语相悖,故不足取。
然而这也让我们知道了,倘若家境尚好时,即使惜春心冷意冷,一味倔犟地要出家,就像探春说的:“这是他的僻性,孤介太过,我们再傲不过他的。”贾府那么多家庙庵堂,总会为她安排个不错的去处,就如妙玉的家人一样,虽然舍了她,却仍让她带走大量古董宝贝,随身还有两个老嬷嬷,一个小丫头伏侍,绝不至于看她托钵行乞去。
由此可知,惜春的出家,应是在事败之后。
第七十七回《美优伶斩情归水月》一节,写的是芳官、藕官、蕊官三人闹着出家,提到了详细的出家程序:
(王夫人)方欲过贾母这边来时,就有芳官等三个的干娘走来,回说:“芳官自前日蒙太太的恩典赏了出去,他就疯了似的,茶也不吃,饭也不用,勾引上藕官蕊官,三个人寻死觅活,只要剪了头发做尼姑去。我只当是小孩子家一时出去不惯也是有的,不过隔两日就好了。谁知越闹越凶,打骂着也不怕。实在没法,所以来求太太,或者就依他们做尼姑去,或教导他们一顿,赏给别人作女儿去罢,我们也没这福。”王夫人听了道:“胡说!那里由得他们起来,佛门也是轻易人进去的!每人打一顿给他们,看还闹不闹了!”
当下因八月十五日各庙内上供去,皆有各庙内的尼姑来送供尖之例,王夫人曾于十五日就留下水月庵的智通与地藏庵的圆心住两日,至今日未回,听得此信,巴不得又拐两个女孩子去作活使唤,因都向王夫人道:“咱们府上到底是善人家。因太太好善,所以感应得这些小姑娘们皆如此。虽说佛门轻易难入,也要知道佛法平等。我佛立愿,原是一切众生无论鸡犬皆要度他,无奈迷人不醒。若果有善根能醒悟,即可以超脱轮回。所以经上现有虎狼蛇虫得道者就不少。如今这两三个姑娘既然无父无母,家乡又远,他们既经了这富贵,又想从小儿命苦入了这风流行次,将来知道终身怎么样,所以苦海回头,出家修修来世,也是他们的高意。太太倒不要限了善念。”
王夫人原是个好善的,先听彼等之语不肯听其自由者,因思芳官等不过皆系小儿女,一时不遂心,故有此意,但恐将来熬不得清净,反致获罪。今听这两个拐子的话大近情理;且近日家中多故,又有邢夫人遣人来知会,明日接迎春家去住两日,以备人家相看;且又有官媒婆来求说探春等事,心绪正烦,那里着意在这些小事上。既听此言,便笑答道:“你两个既这等说,你们就带了作徒弟去如何?”
两个姑子听了,念一声佛道:“善哉!善哉!若如此,可是你老人家阴德不小。”说毕,便稽首拜谢。王夫人道:“既这样,你们问他们去。若果真心,即上来当着我拜了师父去罢。”这三个女人听了出去,果然将他三人带来。王夫人问之再三,他三人已是立定主意,遂与两个姑子叩了头,又拜辞了王夫人。王夫人见他们意皆决断,知不可强了,反倒伤心可怜,忙命人取了些东西来赍赏了他们,又送了两个姑子些礼物。从此芳官跟了水月庵的智通,蕊官藕官二人跟了地藏庵的圆心,各自出家去了。
这里一步步写得相当清楚:首先芳官等想出家,并不是可以抬脚就走的,须得征求干娘同意,干娘也不敢做主,便又来求王夫人,征得同意后,才能在王夫人授命下给两个姑子叩了头,王夫人且又取东西来赏她们,又送姑子许多礼物。
我的朋友佛学专家陈琛曾经写过一本《和尚——出家人的日常生活》,其中有整整一章讨论出家的程序,这里,只引用一小部分:
“首先,出家人必须是一个能够自主的自由人,比如为人子女的,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有官职的要辞去官职;身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约;已结婚的,要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信奉过其他宗教,要坚决破除,断绝一切来往等。总之,在出家前要摆脱尘世生活的一切拖累,所谓的‘跳出红尘’……要受戒的人还得向寺庙交纳一定的戒金,以充戒堂的灯烛香花、戒牒、戒录等费用……”
——可见,俗家人并不是想出家就能出家的,要经过相当缜密烦琐的手续。“必须是一个能够自主的自由人”,芳官等并无人身自由,所以“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约”。而王夫人的赠礼,则是替她们三人交纳戒金。
《水浒传》里鲁智深杀了人,并不是放下屠刀就可以立地成佛的,而是通过走后门,洗底换血,蒙混过关,遂有了宝玉为之赞叹不已的那段《山门》唱腔。
这让我们想到另一个问题,就是惜春出家时,贾府还有能力替她交戒金吗?她出家后竟要乞食为生,可见混得比芳官等被姑子“拐了去做活使唤”更加不如,这也足可再次佐证她的出家是在事败之后。
那么,她是怎么出家的呢?
出家既然有那么多的限制与程序,惜春作为犯官之女,遁入空门只怕没那么容易。不但没人替她交得起戒金,而且全家入狱,只怕她也没了自由身,不是想出家就可以出家的。
或者说,贾府虽然被抄,但后来还是有翻身的机会的,历史上的曹家就是有过一小段中兴时期,且发还了部分财产,这样,贾府就有可能为惜春交纳戒金,并有资格准许她正式出家了。
又或者说,贾府虽败,然“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曾经有过那么多家庙,认识那么多高僧名尼,这里有一两个念旧情的,帮助惜春出家原是轻而易举的事。
但如果是那样,惜春的身份就该跟她小时候的玩伴智能儿一样,还是可以活得挺从容的,至糟糕也不过像芳官、藕官、蕊官的境遇,给师父做活使唤,何至于“缁衣乞食”呢?
陈琛《和尚》一书中关于“乞食”有一段术语解释:
“佛教对僧人吃的饭分为三种,一是‘受请食’,即僧人受施主邀请,到施主家就食;二称‘众僧食’,即僧人在僧众中共同进食;三称‘常乞食’,即穿戴僧服,带着乞食的钵盂,到村落挨门挨户乞讨食物。在印度,在佛教创始初特别推崇乞食……但是,在中国,僧人只有在外出游方时才‘化斋’(相当于乞食),而寺庙一般都自己有专门的厨房。”
由此可见,惜春既然是托钵沿乞,可以猜想她不是在“有专门厨房”的寺庙长住,只能做游方僧,四处流浪。
为什么会这样呢?
很有可能,惜春的出家另有隐情,是不合法的。最大的可能就是她是在抄家时逃出来的,没有跟家人一起关进狱神庙或别的地方,而是独自出走,做了尼姑。
这样,她就必须隐瞒身份,不能大大方方正正式式地出家;即使某庙住持或是出于报恩念旧,或是出于贪图小利,冒险帮她出了家,也不敢让她长期居留。因此她只能外出游方,四处“挂单”。
然而“挂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和尚》中关于“僧人的户口档案”也有诸多规定:
“自唐朝以后,建寺、度僧及度僧人数都要得到政府的批准……
政府批准的‘官度’有两种情况。一是每家寺院每年有一定的度僧名额,在这一限额内度僧算是合法的;二是皇帝在重大庆典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恩赐某地区或某寺院可以度一定数量的人为僧,这称为‘恩度’或‘赐度’。恩赐度僧的记载在唐宋时代极为普遍。凡是官度的僧尼都要有政府发放的证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