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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塞尔学院每隔四年就诺顿馆举行一场宴会,这是几十年的老传统了。
在这天晚上的八点三十分,无论是针锋相对的狮心会和学生会,还是一向不近人情的执行部部长施耐德,亦或者是风流倜傥的老流氓希尔伯特·让·昂热,都会在这一天到场。
德式烤猪肘,黑啤酒,在烤肉和啤酒的香味中尽情舞蹈,在这天晚上你可以邀请一位异性舞上一曲,且对方不可以拒绝。
作为思想陈旧的土狗,路明非觉得这简直太疯狂了。
他坐在一张长餐桌的末端,身侧是趴在桌上呼呼大睡的芬格尔。
芬格尔用短短十七分钟的时间,消灭了整整两只烤猪肘子,十六瓶啤酒,如果不是酒精的麻醉,路明非怀疑芬格尔还能再消灭一只烤猪肘子。
路明非的身前是一只啃了一大半的烤猪肘,一瓶没喝完的啤酒,他今天的胃口不怎么好,剩下的肘子怎么都吃不掉,如果放到平时他大概还能再吃半只烤猪肘,然后喝上个一箱啤酒。
路明非偷偷瞥了一眼被灯光笼罩的舞台,学生们换下了墨绿色的校服,每个人都穿着鲜艳亮丽的礼服,女士高高扬起皎洁的脖颈,仿佛骄傲的天鹅,男士一身黑色的西装,举手抬足间彬彬有礼,皆是优雅的绅士。
他们拥抱着,起舞着,最经典的拉丁舞,脚尖微微踮起,与对方贴近了每一寸肌肤,甚至能嗅到对方身上的体香。
而路明非的视线一直放在了身穿红色长裙的少女身上。
红色长裙的少女和她的舞伴无疑是最显眼的一对。
男的名为恺撒·加图索,一身黑色的西装,胸口是烫金流苏,金子般的细碎头发微微下垂,他的双眼如同海蓝色的宝石,傲慢而自信,浑身上下的气质就像是罂粟一样吸引着女性。
这小子真是个混蛋,人长的帅就算了,家里还有钱,自身还是学生会的会长,最有天赋的混血种之一。
在场所有的男士无一不是人类的精英,但跟他比起来却黯然失色。
而他的舞伴名为诺诺,她今天踩着一双十五厘米的深红色高跟鞋,低领红色蕾丝礼服露出了她那洁白的后背,她仰着头,与恺撒对视,用自己的手掌攥紧了他的手掌,二人的舞蹈默契且优雅,简直就是天生的伴侣。
路明非一声不哼的喝酒,眼神却从未从穿红色长裙的那个女孩身上离开。
他不知道自己该如何称呼对方,应该是“诺诺”,还是“大嫂”?
在芬格尔的洗脑下,路明非很不争气的背叛了自己的死党,加入了狮心会敌对的学生会。
恺撒成了他的大哥,那诺诺也就成了他的大嫂。
我尼玛,爱嫂子?
其实加入学生会也蛮不错的,恺撒是个好老大,为人大气,对于花钱这件事上从不吝啬,即使是路明非这个废物也能不花一毛钱的参加各种各样的排队,在泳池边看着穿比基尼的美女咽口水。
这样的生活貌似挺不错的,唯一让路明非苦恼的3e考试也被他浑水摸鱼骗过去了。
废柴就要过好废柴的生活嘛。
路明非的酒量不算好,加上本身浮躁的情绪,没喝几瓶啤酒就有些昏昏沉沉了。
在他即将倒下的时候,他在想醉了也好,醉了直接睡上一觉,等明天天亮就算又熬过了一天。
然后这时突然有人扶住了路明非,路明非躺在他那温暖的怀抱里,就仿佛诺诺躺在恺撒的怀里。
好丢人啊。
这是路明非脑中唯一的想法。
路明非被扶稳坐在了座位上,他揉了揉惺忪的双眼,那人坐在了他的对面。
古希腊雕塑般完美的容颜,长发下是平淡如湖水的黑色眸子,和路明非一样,对方也穿着墨绿色的校服,在宴会上格外突兀。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路明非有些惊喜。
苏鹿慢悠悠的切割盘子里的肘子肉,手侧是一杯鲜榨的柳橙汁。
他用银制叉子将切好的肘子肉送进口中,缓缓说道:“刚回来不久,把行李放回宿舍的时候没看到你和芬格尔,猜到你们肯定是来参加宴会了。”
“嗯……免费的夜宵谁不喜欢呢。”路明非随口说道。
他瞥了一眼苏鹿,他仿佛正宗的贵族一样,连吃个猪肘子都显得那么绅士。
苏鹿对饮食控制的很好,每天该摄入多少糖类,该摄入多少蛋白质,该摄入多少碳水化物,从小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所以他的体质比起同龄人来显得格外强壮且健康,那迷人的完美肌肉哪个女人不爱。
和他比起来路明非就成了大怨种,汉堡,炸鸡块,可乐,所有被标记了垃圾饮食的快餐都是他的最爱,他才不在乎什么健康不健康,能活着就要好好活着,不然等歇逼的那天后悔就晚了。
苏鹿看出了路明非的心不在焉,也看出了他所关注的人。
“你喜欢她?”苏鹿喝了一口柳橙汁,淡淡的说道。
正在边喝啤酒边看诺诺跳舞的路明非直接喷了出来,黑啤酒洒了芬格尔一身,睡的迷迷糊糊的芬格尔只是摸了摸头发,并没有醒过来。
“长的一般,身材一般,我记得见过她,让我想想,嗯……对了,那时候接我们入学的就是这个土妞,我没记错的话她应该叫诺诺吧。”苏鹿摸了摸下巴说道:“她好像是学生会那个恺撒的女人,果然,那个看上去就是个土狗的恺撒也就能和这样的土妞在一起。”
路明非的身子一下了垮了下来,他眼中不可一世的女人在苏鹿的口中成了一个土妞,他知道苏鹿有资格说这种话,苏叔叔给苏鹿找的几十个后妈里随便挑出来一个都比诺诺风情万种。
“你怎么会喜欢这么一个土妞啊?”苏鹿问道。
路明非莫名的就火大了起来:“什么土妞啊,你了不起,你清高,我就是觉得她好看,我就是一土狗没见过世面,我看见好看的女人就流口水。”
说完这段话路明非就后悔了。
苏鹿是他最铁的挚友,不然当初在离开那座小城时苏鹿也不会去搞那么大的场面来给路明非撑腰。
而路明非又是个很胆小的人,他不敢对陌生人去争吵,宣泄情绪的时候也只有苏鹿不会对他生气,久而久之这似乎成了一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