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命归原】(匹夫夺志)第七十三,七十四章(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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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先不说他是哪个民族,就这德行,在当时被主流社会称谓是啥呢?叫做驴马烂的。这好像是那个时代,东北对地痞流氓特有的称谓,具体这称号咋来的无从考证,估计是主流社会瞧着这帮家伙就不是正经人,而东北有一种动物叫做骡子,就是驴和马杂交的后代,应该是用这来比喻这帮子混混不是啥正经货。杂种么,乱弄出来的结果。 老人当然有老人的道理,生活了几十年,人家啥人没见识过,这种人就不是正经过日子人,女人么,嫁人就是嫁个安全感,你跟他有个什么安全感,说不上哪天让人砍死了,要么让政府镇压了,就算没出事,他也不会踏实的赚钱养家。按老俩口在新中国生活几十年的经验,最起码他要有个单位,你没单位,你在社会上咋立足?生活咋有保障? 分歧如此之大,老俩口一个倔一个泼辣,你说谁像那会妥协的人?那红姐呢?红姐也不简单,她把这老两口的性格基本都遗传了,另外,女性和男性比起来,对于感情问题,女的本来就豁得出去,她们可以为所谓的爱情抛弃一切,而男的就很难做到这点。可想而知,红姐跟家里彻底决裂了,跟着老朴就那么过上了,还好老朴家里还给弄了套一间半的公房。 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有时还真灵验,这不在红姐身上验证了,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生活里基本没有浪漫和激情,没有休闲和情趣,只有柴米油盐。原来这帮小青年都是生活在各自的家里,偶尔弄点钱,大伙吃点玩点,但你自己有家了,生活的日常开销直接就摆在眼前了,而这俩家伙没有生活来源。而且红姐还和家里决裂了,只能靠老朴家里接济。 没办法俩人被逼着琢磨赚钱,开始老朴也挺下功夫,弄点服装啥地卖,后来攒了点钱,和人搭伙一起去南方上货。一开始是偷偷摸摸,后来环境宽松一点,买卖做的还可以。这并不能说明你多有商业头脑,只不过那个时代,没人做买卖,只要你能搞到东西,并舍得下脸上街卖,就能赚钱。 可随着生意好做了,老朴早就心长草了,开始偶尔出去玩,到最后十天半个月不回来一趟,回来的话也是向红姐要钱。那他都出去干么呢?他这种人咱不能说有多坏,但最起码不适合有家,比如你看梁山上那些好汉,有几个成家的?其实整天在外面干啥,红姐应该不陌生,没结婚之前她不就是跟着他们一起瞎混么,只不过随着年纪的增长,玩的开始升级了,吃喝嫖赌抽呗。 那可能有不少看官会想,就这货,还跟他过个毛啊,离婚。这话咋说呢?当初选择是自己选的,没人看好她的选择,包括她的死党们,家里就那愣了半天,心理冒出一句话,红姐真不容易。 第二天,叶南飞起的很早,发现红姐的正屋还没有动静,就偷摸的出了大门,沿着胡同跑步,到了住宅区的西侧那片空地,跑完几圈以后,开始打套路。这下有了固定的窝住,又有了可干的事,生活总算有了着落,心情和前几个月可没法比,那时候心总是提溜着,情绪总是焦虑着,身体和灵魂都无处安放,现在虽然说不上安放,可总算暂时寄存吧。 等他回来,红姐已经起来了,看他进院子:「我说这人咋没了呢,还以为昨天那一出给吓跑了呢,干啥去了?这么早?」叶南飞:「哪有吓着,我愿意听红姐说话,嘿嘿,起早跑步去了,习惯了,到点就醒。」 红姐已经准备好了早饭,俩人简单吃了些,就去市场,准备出摊,到了牛马行那,已经有不少商贩已经开始支摊了,俩人正走着,就听前面有人喊着:「咋的?燕子?你让人拐跑了?还是你把人家拐跑了?连摊子都不要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