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扉页上,纸上没有水纹。嗯!寄信的人拇指很脏,从格雷夫森德将它寄出。哈!信封用胶水粘住封口,我想,粘封口的人一直在嚼烟草。太太,您确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我毫不怀疑。这是他写的字。”
“信封是在今天由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喏,太太,乌云已经散开了,虽然我不能肯定地说危险已经消失。”
“可是他一定还活着,福尔摩斯先生。”
“除非这笔迹是伪造的,来诱导我们误入歧途。那枚戒指,最终证明不了什么。也可能是从他手上取下来的嘛!”
“不,不,这的确是他的亲手笔迹啊!”
“是的。但是,它有可能在星期一就写好了,而到今天才寄出的。”“那是可能的。”
“这么说来,这段时间里也能发生很多事。”
“哦,您可别泼我冷水,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他肯定没出事。我们两人之间,有一种敏锐的默契。他要是遭到不幸,我会感应到的。就在我见到他的最后一天,他在卧室里把手割破了,我当时在餐厅就有所感觉,然后马上跑上楼。您想我对一件小事的反应都如此之快,如果他死了,我怎么可能没有感觉呢?”
“我见过很多事情,知道有些妇女的直觉往往比一位分析推理家的判断还要有用。在这封信里,您似乎有一个强有力的证据来支撑您的看法。不过,假如您的丈夫还活着,而且还能写信的话,他为什么还不回家呢?”
“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太难解释了。”
“星期一那天,他离开您时,没说什么吗?”
“没有。”
“您在天鹅闸巷看见他时是不是很吃惊?”
“吃惊极了。”
“窗户是敞开的吗?”
“是的。”
“那么,他或许可以呼唤您?”
“可以。”
“据我所知,他仅仅发出了含糊的喊声。”
“对。”
“您认为这是呼救的声音吗?”
“是的,他挥舞着双手。”
“但是,可能他只是出于吃惊而喊出来。他因为突然看见您所以惊讶得举起双手,是吗?”
“有这个可能。”
“您认为他是被人硬拉回去的吗?”
“他突然一下子就不见了。”
“他也许一下子跳回去了。您有没有看见房里还有其他人?”
“没看见,但是那个可怕的乞丐说他曾在那里,还有印度阿三就在楼梯脚下。”
“确实如此。您当时看到您的丈夫穿的是他平常那身衣服吗?”
“他的上衣没有硬领和领带。我清楚地看到他露着脖子。”
“他以前有没有提过天鹅闸巷?”
“从来没有。”
“他曾经显示出抽过鸦片的迹象吗?”
“也没有。”
“谢谢您,圣克莱尔太太。这正是我希望弄清楚的要点。我们先吃点晚饭,然后去就寝,也许明天还要忙碌一整天呢。”
房间很宽敞也很舒适,放着两张床铺供我们使用。我很快钻入被窝,经过这一夜的长途奔波,我已经精疲力尽了。可是福尔摩斯却不一样:他心中一旦有了无法解决的问题,就会长时间废寝忘食地思考,重新考虑各种情况,反复从不同的角度来审查问题,直到事情水落石出,或直到自己搜集到充分的材料时才肯罢休。很快我就知道,他正准备通宵坐着。他脱下衣服,换上一件宽松的蓝色睡衣,还把枕头和沙发上的靠垫收拢在一起,用它们组成一个东方式的沙发。他盘腿坐在上面,面前摆着一盎司浓烈的板烟丝和一盒火柴。在幽暗的灯光中,他端坐着,叼着一只欧石南根做成的烟斗,双眼凝视着天花板的一角。蓝色的烟雾从他的嘴角盘旋上升,他陷入沉寂,纹丝不动。灯光闪耀,正照在他那山鹰一样坚毅的面孔上。我沉入梦乡,而他依旧打坐。有时我从梦中惊醒,他还是这样坐着。最后,我从美梦中醒来,夏日的阳光正照进房里。他的嘴角依然叼着烟斗,轻烟冉冉上升。屋里弥漫着浓重的烟雾,昨夜那堆板烟丝,已经毫无踪影。
“你醒了吗,华生?”他问道。
“醒了。”
“我们坐车出去逛逛如何?”
“好的!”
“那么,穿上衣服吧。大家都没起来,可我知道马僮在哪儿睡觉,我能把马车弄出来。”他边说边大笑,两眼神采奕奕,和昨夜那个冥思苦想的先生判若两人。
我穿衣时看了一眼时间。此时才四点二十五分,难怪还没人起床。我刚穿好衣服,福尔摩斯就回来告诉我马僮正在套车。
“我要试验一下我的理论,”他边说边拉上他的靴子,“华生,我觉得你此刻正在一个全欧洲最笨的人面前!我应该被人们一脚踹到查林克罗斯去!可是我想我现在已经找到解决这桩案子的钥匙了。”
“在哪里?”我微笑着问道。
“在盥洗室里,”他回答,“是的,我并非开玩笑。”他见我不相信,就继续说下去:“我刚从那里拿出钥匙,放在格拉德斯通制成的软提包里了。走吧,老朋友,让我们看看钥匙能不能打开锁。”
我们轻轻走下楼梯,走出房间,全身都沐浴在明媚的阳光中。马车已经套好,停在路边,马僮还未穿好衣裳就站在旁边等着。我们两人一跃上车,朝着伦敦大道飞驰而去。路上有几辆运送蔬菜的农村大车,可是路旁两侧的别墅仍然沉浸在寂静当中,犹如梦中的城市。
“有些蛛丝马迹表明这是一桩奇案,”福尔摩斯说着,在空中挥出一道马鞭催促马向前疾驰,“我承认我曾经迷糊得像一只鼹鼠。不过此刻反应过来也不算晚。”
当我们驶过萨里一带的马路时,城里最早起的那些人也不过刚刚睡醒。马车驶过滑铁卢桥,跑过威灵顿大街,然后向右拐弯,来到布街。警务人员都认识福尔摩斯,门旁两个警察向他敬礼。一个巡捕拉住马头,另一个带领我们进去。
“今天谁值班?”福尔摩斯问。
“布雷兹特里特巡官,先生。”
“啊!布雷兹特里特,你好!”一位高大的警察走下石板坡的甬道,头上戴着鸭舌便帽,身穿盘花纽扣的夹克衫。“我想和你私下谈谈,布雷兹特里特。”
“好的,福尔摩斯先生。请跟我来。”
我们来到他的办公室,这里很小,桌上放着一本厚重的分类登记簿,墙上安着一部电话。巡官临桌坐下。
“您需要我做些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我因为休·布恩而来。他被指控与李镇的圣克莱尔先生失踪一案有关。”
“是的,他被关押在这里受审。”
“我知道。他现在还在这里吗?”
“在单人牢房里。”
“他规矩吗?”
“哦,他很安静。不过这坏蛋脏到了极点。”
“脏到极点?”
“对,我们只能让他洗了洗手。他的脸黑得跟个补锅匠一样。哼,等他的判决下来了,他必须得按监狱的规定好好洗个澡。我想,您看见了他,您也会同意我刚才的看法的。”
“我很想见见他。”
“您想见他吗?那很简单。请跟我来吧。您可以把提包放在这里。”“不,我想我最好拿着它。”
“好吧,请跟我来!”他领着我们走过一条甬道,打开一道上闩的门,从一条盘旋的楼梯下去,把我们带到一个走廊里,墙上刷着白灰,两侧各有一排牢房。
“他就在右手第三个牢房里。”巡官说,并往里瞧了瞧。
“他睡着了,”他说,“你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们两人往里瞧,囚犯脸朝着我们躺着,正在酣睡,呼吸缓慢而深沉。他中等身材,穿着和他身份相当的粗料子的衣服,一件贴身的染过色的衬衫从破旧的上衣缝隙中露出来。他的确像警官所说,肮脏得不堪入目。尽管如此,他脸上的污泥还是遮不住他那丑怪的面孔:一道狰狞的伤疤从眼角直伸到下巴,伤疤收缩后吊起上唇的外沿,露出三颗牙齿,好像一直在咆哮,一头蓬松油亮的红头发覆盖着前额和眼睛。
“是个美人儿,是不是?”巡官说。
“他的确需要洗一洗,”福尔摩斯说,“我觉得他应该洗个澡了,所以带了些东西过来。”他一边说,一边打开那个软提包,取出一块很大的洗浴用的海绵,使我吃了一惊。
“嘻,嘻!您真爱开玩笑!”巡官轻声地笑着。
“喏,如果您肯做件好事,打开这牢门,我们很快就能让他摆出一副更体面的模样。”
“行,那又有何不可?”巡官说,“反正他这个样子也不会给看守所增光,是吧?”他打开牢门,我们悄悄走进去。那个睡着的家伙翻了翻身子,重又进入梦乡。福尔摩斯弯下腰就着水罐,蘸湿了海绵,使劲在囚犯的脸上擦了两下。
“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他喊道,“他就是肯特郡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这样的场面我一辈子都没有看到过。这个人的脸好像剥树皮一样,被海绵剥下一层脸皮。他脸上那粗糙的颜色不见了,而且脸上那块本来明显的伤疤和那副可以显出冷笑的歪嘴也不见了。那堆乱蓬蓬红头发也被扯了下来。这个时候,我看到了一个脸色苍白的俊俏小伙。这个黑发的小伙子从床上坐起来,皮肤光滑,他揉着自己的眼睛,凝神打量着,好像还没有睡醒的样子。突然他明白事情已经败露,不由得尖叫一声扑倒在床上,用枕头埋起自己的脸。
“天啊!”巡官叫道,“这是真的,他就是那个失踪的人啊,我从相片上看到过他。”
这时候,那个小伙突然转过身,然后一副听之任之的表情,看起来很不在乎。“就算是这样又怎么样,”他说,“那么请问先生,你能控告我犯了什么罪行吗?”
“我现在控告你犯了杀人罪,你杀害内维尔·圣……哦,除非法官把这件案子判成自杀未遂,他们就不会控告你了,”巡官咧着嘴笑着说,“哼,我已经当了二十七年的警察,这次估计要得奖了。”
“如果我就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那么,很明显的是,我好像没有犯罪,因此,我现在受到了非法拘禁。”
“你虽然没犯罪,却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你如果可以相信你的妻子,你可以做得更好。”
“我做这些是因为我的儿女,”那囚犯开始呻吟着说,“上帝保佑,我不想让他们为了父亲所做的事情而感到羞耻。天啊,如果这件事被说出去,那我该多么难堪啊!天啊,我该怎么办才好?”
福尔摩斯走到床边,然后坐在他的身旁,和颜悦色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如果你要闹到法庭上才能查清这件事情的话,必然会闹得满城风雨。可是如果你现在就让当局了解,这是一件不足以提出控告的事情,那我认为也就没有什么宣扬的必要了。我也相信布雷兹特里特巡官会把你和我们说的话记录下来,然后交给当局的。所以这件事情就不会被移交到法庭,那么你就可以放心了。”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突然热情洋溢地高喊起来,“啊,我宁愿去忍受拘禁,唉,甚至被处决,也不想让别人知道我的痛苦和成为家庭污点的秘密。
“现在你们是唯一能听到我身世的人了。我的父亲是切斯特菲尔德的小学校长,我在那里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我年轻的时候喜欢旅行,也喜欢演戏,后来我去了伦敦一家报社做了记者。一天,主编想做一组反映城市里流浪乞讨者的生活宝典,我就自告奋勇去采访,而这就成了我历险的开始。我扮演起乞丐,收集写文章需要的材料。我对演员职业的热爱,必然使我学会了很多化装的技巧。我用油色涂脸,装成让人怜悯的样子。而且我还用一条肉色的橡皮膏,做了一条伤疤贴在脸上,然后把嘴唇卷起来上翻,戴上假发,穿上恰当的衣服。就在商业区选了一个地方做了火柴小贩,但其实我是个票丐。我做了几个钟头,到了晚上回家,我已经赚了二十六个先令零四个便士,这些钱让我感到很吃惊。
“后来我这样写了报告,然后这些事情就不了了之。直到后来我为朋友做担保,收到了一张需要赔偿二十五英镑的传票。当时我没有那么多钱,感觉快要走投无路的时候,我想起了上次的经历,我求债主延缓几日,然后请了假,就去城里乞讨。过了十天,我就把钱凑够了。
“哦,就是这样,你想想,我坐在那里,只要我装扮起来,然后把帽子放在地上,我一天就可以挣到两英镑左右,如果再让我去做那些一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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