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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八大家散文鉴赏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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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巩(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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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先生之道德文章,固所谓数百年而有者也。先祖之言行卓卓,幸遇而得铭其公与是,其传世行后无疑也。而世之学者,每观传记所书古人之事,至于所可感,则往往衋然⑦不知涕之流落也,况其子孙也哉!况巩也哉!其追睎⑧祖德,而思所以传之之由,则知先生推一赐于巩,而及其三世。其感与报,宜若何而图之?

    抑又思,若巩之浅薄滞拙,而先生进之;先祖之屯蹶否塞⑨以死,而先生显之,则世之魁闳豪杰不世出之士,其谁不愿进于门?潜遁幽抑之士,其谁不有望于世?善谁不为,而恶谁不愧以惧?为人之父祖者,孰不欲教其子孙?为人之子孙者,孰不欲宠荣其父祖?此数美者,一归于先生!既拜赐之辱,且敢进其所以然。所谕世族之次⑩,敢不承教{11}而加详焉。

    愧甚,不宣。巩再拜。

    【注】

    ①欧阳舍人:欧阳修。舍人,官名。欧阳修在庆历八年转起舍人,故称。②先大父:去世的祖父。此处指曾致尧。③致:表达。严:尊敬。④勒:刻。⑤畜:同“蓄”,具备的意思。⑥徇:徇情,曲从于私情。⑦衋(xì细)然:悲痛伤心的样子。⑧睎(xī希):仰慕。⑨屯蹶(zhūnjué谆厥)否(pǐ匹)塞:处境艰难不顺利。屯蹶,艰难受挫折。否塞,穷困不得志。⑩世族之次:祖先的世代次序等情况。{11}承教:遵照你的指示。

    本文作于庆历七年(1047),是一篇独具特色的感谢信,它没有平常的客套,也没有空泛的溢美之辞。此前曾巩请求欧阳修为其祖父曾致尧撰写墓志铭,在收到后便回复了这封感谢信,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和对欧阳修道德文章的盛赞。并通过对铭志作用及流传条件的分析,来述说“立言”的社会意义,阐发“文以载道”的主张,表达了对道德文章兼胜的赞许与追求。

    文章结构极其谨严,起承转合非常自然。首先交待自己写信的缘由,和观诵墓碑后的总的感受。接着叙及撰写墓志铭的意义,提出论点“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然后比较铭、史之异同。先言其异,次言其同,借助铭、史对比展开文章,深刻地阐述了铭志的警世作用。

    紧接着,曾巩谈今铭“二弊”,首先是不实,其次是“传者盖少”。第四段强调立言者的素质是纠除今弊的根本条件。作者提出:“立言者”必须是“畜道德而能文章者”。作者在本段总的提出这个论点,然后再分说,“畜道德”和“能文章”。最后总说: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岂非然哉!三、四段为“转合”过渡阶段。

    此外,本文构思尤为奇妙,最明显的体现就是,曾巩把对欧阳修的赞誉与庆幸其能为自己的祖先写墓志铭有机结合在一起。文中一方面赞誉欧阳修,宣示自己内心的感激之情:“先生推一赐于巩,而及其三世。”另一方面慨叹自家的荣幸,并推衍欧阳修的美德。“若巩之浅薄滞拙,而先生进之”,即申说欧公对自己的教诲。“先祖父之屯蹶否塞以死,而先生显之”,即感谢欧阳修的铭文彰扬了其具有困顿身世的祖父。

    文末,一个“愧甚”,从立言者之论,归结至欧阳修身上,盛誉欧阳修“畜道德而能文章”之贤,深谢欧阳修赐铭之恩。文章感情抒发到了高潮,曾巩利用多重递进的感叹和设问句式,反复咏叹,把自己的感激之情抒发得淋漓尽致,同时也是对自己曾祖父极力的赞美之词。这同时也与文章开头相呼应,使得结构格外完整。前面论述铭志的“警劝之道”,后面则赞美欧阳修此文的社会反响,又是一个前后照应,严整有序。

    在唐宋八大家当中,曾巩是最重视章法的,在以上所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曾巩文章的这一特点,结构十分谨严,内容环环相扣,起承转合,如行云流水。此文可称得上曾巩文章这一方面的得意之作。

    后人评论

    过珙《古文评注》卷十二:“在南丰集中,应推为千古绝调。”

    秃秃记

    秃秃,高密①孙齐儿也。齐明法②,得嘉州司法③。先娶杜氏,留高密。更绐④娶周氏,与抵蜀。罢归,周氏恚⑤齐给,告县。齐赀谢⑥得释。授歙州休宁县尉⑦,与杜氏俱迎之官,再期⑧,得告归。周氏复恚,求绝⑨,齐急曰:“为若出杜氏。”祝发⑩以誓。周氏可之。

    齐独之休宁,得娼陈氏,又纳之。代受抚州司法,归间周氏,不复见,使人窃取其所产子,合杜氏、陈氏,载之抚州,明道二年正月至。是月,周氏亦与其弟来,欲入据其署,吏遮以告齐。齐在宝应佛寺受租米,趋归,挽置庑下{11},出伪券曰:“若佣也,何敢尔!”辨于州,不直{12}。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13},不听{14}。久之,以布衣书里姓联诉事,行道上乞食。

    萧贯守饶州,驰告贯。饶州,江东也,不当受诉。贯受不拒,转运使始遣吏祝应言为覆{15}。周氏引产子为据,齐惧子见事得,即送匿旁方政舍。又惧,则收以归,扼其咽,不死。陈氏从旁引儿足,倒持之,抑其首瓮{16}水中,乃死,秃秃也。召役者邓旺,穿寝后垣下为坎,深四尺,瘗{17}其中,生五岁云。狱上{18}更赦,犹停齐官,徙濠州,八月也。

    庆历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司法张彦博改作寝庐,治地得坎中死儿,验问知状者,小吏熊简对如此。又召邓旺诘之,合狱辞{19},留州者皆是,惟杀秃秃状盖不见。与予言而悲之,遂以棺服敛之,设酒脯{20}奠焉。以钱与浮图人升伦,买砖为圹{21},城南五里张氏林下瘗之,治地后十日也。

    呜呼!人固择于禽兽夷狄也。禽兽夷狄于其配合孕养,知不相祸{22}也,相祸则其类绝也久矣。如齐何议焉?买石刻其事,纳之圹中,以慰秃秃,且有警也。事始末,惟杜氏一无忌言。二十九日,南丰曾巩作。

    【注】

    ①高密:县名。在今山东胶县西北。②明法:熟悉法令。唐宋科举有“明法”一科,考试关于法令的知识。③嘉州:州名。治所在今四川乐山。司法:即司法参军,为州府中负责狱讼的官吏。④绐(dài怠):欺骗。⑤恚(huì会):愤怒,怨恨。⑥赀(zī资)谢:用钱财赎罪。⑦歙(shè涉)州:州名。治所在今安徽歙县。休宁:县名,在歙县西。⑧再期(jī机):两周年。期,古时指一周年。⑨绝:此处指解除婚姻关系。⑩祝发:断发。{11}置庑下:放在堂下的走廊上。{12}不直:不能伸冤。{13}转运使:宋初所设的府以上的行政长官,负责一路或数路财赋,并督察地方官吏。{14}不听:没有处理。{15}覆:审查,察看。{16}瓮:一种陶制的盛器。此处指水缸。{17}瘗(yì意):埋葬的意思。{18}狱上:案情上报。{19}合狱辞:验合案卷中的供词。{20}脯(fǔ府):干肉,此处泛指肉类。{21}圹(kuàng旷):墓穴。{22}不相祸:不自相残杀。

    本文作于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十月二十九日,而在此之前的十月二十二日,时任抚州司法参军的张彦博,在改造其所住寝室时,在墙脚下掘得一小儿墓穴,引出来一桩13年前的谋杀案。张彦博审理了这一案件,并将小儿骸骨改葬于城外,请自己的友人曾巩作了这篇“记”,刻之于石,纳于墓穴之中。也可以说,此文名为“记”,其实是一篇别具一格的墓志铭。

    本文所记述的是一桩令人发指的亲子谋杀案,尽管时间仓促,但却写得有声有色、曲折生动。前嘉州司法参军孙齐,先娶杜氏,留置家乡高密。然后又骗娶周氏,带往任所,并生有一子秃秃。卸任之后,周氏发觉受骗,讼之于官。孙齐以钱财疏通官府,平息了这场风波。后来,周氏再度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孙齐立下誓言,许诺休弃结发妻子杜氏,得到了周氏的同意。未过多久,孙齐又结识了娼妓陈氏,并纳为妾,于是产生了遗弃周氏的念头。他调任抚州代司法参军时,便使人私下偷走了秃秃,“合杜氏、陈氏,载之抚州”。不久,当周氏寻找至抚州,四处控告,历经艰难,终得清正廉明、主持公道的官吏受理时,为逃避罪责,孙齐先是将秃秃藏匿,最后终于亲扼其咽喉,又由陈氏提其足,倒置于瓮水之中闷死。然后买通衙役,将尸骨埋于寝室墙下,毁灭罪证。直至13年之后才为人所发现,秃秃的沉冤始得大白于天下。

    文中因果关系颇为复杂,孙齐骗婚、遗妻、窃子、赖婚、杀人、藏尸一些列事件错综复杂,能否将这些关系介绍清楚,对本文的写作来说至关重要。作者在行文时紧扣住秃秃被害这一中心,选取整个事件中的所有重要环节,以极精细的笔墨,先后有序地介绍孙齐弃妻杀子的过程。其中,又一直以他和周氏之间的恩恩怨怨为叙述的着重点,因孙齐复杂的婚姻关系,是这一悲剧产生的主要原因,从而将将秃秃被害的缘由交代得非常明白。

    今日,人们能读到如此佳作,主要得力于曾巩严格的剪裁和出色的叙事能力,方才将整个谋杀案发生的始末写得条分缕析,极为清楚,而且生动简练,清晰易懂。

    此外,在刻画人物上,作者可谓是老练精辟。刻画人物形象时不直接渲染,而是通过写人物的具体行为来反应。在整篇文章中,孙齐的语言只有两句,一句是周氏大怒,要求离婚,齐急曰:“为若出杜氏。”一句是周氏追至抚州,欲进其住所时,他气急败坏地将周氏拖至堂下的走廊上,拿出一份假契约,将妻子诬为佣人:“若佣也,何敢尔!”短短十来个字,却声口毕肖,将一个薄情寡义、凶残狡诈的流氓小人形象写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后人评论

    刘壎《隐居通议》:“公之文,源流经术,议论正大。然《秃秃记》则《史》《汉》中来也。此记笔力高妙,文有法度,而世之知者益鲜,予独喜不厌。”

    墨池记

    临川①之城东,有地隐然而高,以临于溪,曰新城。新城之上,有池洼然②而方以长,曰王羲之之墨池者,荀伯子③《临川记》云也。羲之尝慕张芝④,临池学书,池水尽黑,此为其故迹,岂信然邪?方羲之之不可强以仕,而尝极东方,出沧海⑤,以娱其意于山水之间,岂其徜徉肆恣⑥,而又尝自休于此邪?

    羲之之书晚乃善,则其所能,盖亦以精力自致者,非天成也。然后世未有能及者,岂其学不如彼邪?则学固岂可以少哉!况欲深造道德者邪?

    墨池之上,今为州学舍⑦。教授⑧王君盛,恐其不章⑨也,书“晋王右军墨池”之六字于楹间以揭之⑩。又告于巩曰:“愿有记!”推王君之心,岂爱人之善,虽一能不以废{11},而因以及乎其迹邪?其亦欲推其事,以勉学者邪?夫人之有一能,而使后人尚之如此,况仁人庄士之遗风馀思{12},被于来世者如何哉!

    庆历八年九月十二日,曾巩记。

    【注】

    ①临川:地名,宋抚州临川郡。即今江西抚州市。②洼然:低陷的样子。③荀伯子:南朝宋人,曾任临川内史,有《临川记》。④张芝:字伯英,东汉著名书法家,善草书。⑤出沧海:泛舟东海。⑥徜徉(chángyáng常羊)肆恣:纵情遨游。⑦州学舍:指抚州州府的学舍。⑧教授:官名,不同于今意,主管学政和教育所属生员。⑨章:同“彰”,显露的意思。⑩楹:厅堂前部的柱子。揭之:标明。{11}不以废:不肯让它埋没。{12}仁人庄士:有道德修养、为人楷模的人。遗风馀思:留下来的风范和传下来的美德。

    本文是曾巩应抚州州学教授王盛之请而写的一篇叙记。文章因小见大,语简意深,由墨池的传闻推出王羲之书法系由苦练造就的结论,然后引申到为学修身要靠后天勤奋深造的普遍道理。辞气委婉,体现了作者独特的文风。

    这篇短文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因小及大,小中见大,用小题目做大文章。题目是为墨池作记,据说这是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洗涤笔砚之池,但实际上,传为王羲之墨池旧迹的,还有浙江会稽等多处。从曾巩此文“此为其故迹,岂信然邪”的语气来看,他对临川墨池是否确为王羲之的真迹,也是抱着怀疑态度的。因此,他略记墨池的处所、形状以后,把笔锋转向探讨王羲之成功的原因:“盖亦以精力自致者,非天成也”。也就是说,并非“天成”,而是后天勤学苦练的结果。这是本文的第一层意思。这层意思紧紧扣住“墨池”题意。

    但文章并没有简单地就事论事,文章的主旨也并不就此完结,而是由此进一步引申、推论。首先,“欲深造道德者”也是如此,即要学习书法是如此。从学习书法推及道德修养,强调都不是先验的,而是后天获得的;其次,从“人之有一能”尚且为后人追思不已,推及“仁人庄士之遗风馀思”将永远影响后世。从书法推及风节品德,从具体的书法家推及更广泛的仁人志士,这是从他们对后人的影响来立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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