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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增加了文章的说服力和感染力。闲笔不闲,寓意可谓深远。
本文全篇结构严谨,讲究谋篇布局。仔细品读不难发现,第二段与第一段反向递进,第四段与第三段反向递进,而第三段与第一段呼应契合,第四段又与第二段承接相扣。每段中又运用排比句分层推进,形成连环扣式的结构,层次多而不乱,条分缕析,脉络分明。分析本文,我们甚至能据其内容画出一张线条清晰的结构图来,可以说是清晰隽永,娓娓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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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枋得云:“首截托物发端,以稼喻人才。稼之美者,暗指有养之人;而稼之不美者,暗指无养之人。看后截议论自见。”(《山晓阁选宋大家苏东坡全集》卷六)三槐堂铭并叙
天①可必乎?贤者不必贵,仁者不必寿。天不可必乎?仁者必有后。二者将安取衷哉?吾闻之申包胥②曰:“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胜人。”世之论天者,皆不待其定而求之,故以天为茫茫。善者以怠,恶者以肆。盗跖③之寿,孔、颜之厄④,此皆天之未定者也。松柏生于山林,其始也,困于蓬蒿,厄于牛羊;而其终也,贯⑤四时,阅千岁而不改者,其天定也。善恶之报,至于子孙,则其定也久矣。吾以所见所闻考之,而其可必也审矣。
国之将兴,必有世德之臣,厚施而不食其报,然后其子孙能与守文太平之主,共天下之福。故兵部侍郎晋国王公⑥,显于汉、周之际,历事太祖、太宗,文武忠孝,天下望以为相,而公卒以直道不容于时。盖尝手植三槐于庭,曰:“吾子孙必有为三公⑦者。”已而其子魏国文正公⑧,相真宗皇帝于景德、祥符之间。朝廷清明,天下无事之时,享其福禄荣名者十有八年。今夫寓物于人,明日而取之,有得有否;而晋公修德于身,责报于天,取必于数十年之后,如持左契⑨,交手相付。吾是以知天之果可必也。
吾不及见魏公,而见其子懿敏公⑩,以直谏事仁宗皇帝,出入侍从将帅三十馀年,位不满其德。天将复兴王氏也欤?何其子孙之多贤也。世有以晋公比李栖筠{11}者,其雄才直气,真不相上下。而栖筠之子吉甫{12},其孙德裕{13},功名富贵,略与王氏等;而忠恕仁厚,不及魏公父子。由此观之,王氏之福盖未艾也。懿敏公之子巩{14},与吾游,好德而文,以世其家,吾以是录之。铭曰:呜呼休哉!魏公之业,与槐俱荫{15};封植之勤,必世乃成。既相真宗,四方砥平{16}。归视其家,槐阴满庭。吾侪小人,朝不及夕,相时射利,皇{17}恤厥德;庶几侥幸,不种而获。不有君子,其何能国?王城之东,晋公所庐;郁郁三槐,惟德之符。呜呼休哉!
【注】
①天:古人认为天是有意志的最高权威,为万物主宰。这里指天的意志。②申包胥:春秋时楚国大夫。③盗跖(zhí值):跖,据传为春秋末期人,曾率众数千人攻城掠地,横行一时。旧时被诬为“盗”。④孔、颜之厄:春秋末期,孔子与其徒颜回等人在游说各国诸侯的途中曾被困于陈、蔡之间。⑤贯:贯穿,经历。⑥晋国王公:指王祜。⑦三公:宋代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此处为朝廷重臣的泛称。⑧魏国文正公:王旦,王祜的次子。⑨左契:古代的契约分为左右两联,债权人持左联,债务人持右联,索债时需两联当面验对。⑩懿敏公:王素,王旦之子,累官至工部尚书。为人刚正不阿,不避权贵。{11}李栖筠:字贞一,赵郡人。唐时举进士高第,累进工部侍郎。{12}吉甫:李吉甫,字弘宪,唐宪宗时两度为相。{13}德裕:李德裕,吉甫之子。遭人打击,贬官潮州、崖州,卒于贬所。{14}巩:王巩,王素之子,号清虚先生,擅作长诗,是苏轼的诗友。{15}荫:引申为保护、庇护。{16}砥平:像磨刀石一样平坦。{17}皇:通“遑”,闲暇。
北宋初年,兵部尚书王祜写文章、做官都很出众。他相信王家后代必出公相,于是在院内种下三棵槐树,作为标志。后来,王祜的儿子王旦果然做了宰相,当时人称“三槐王氏”。苏轼同王旦之孙王巩是朋友,时在湖州任上,便应其请求,为王巩家中的“三槐堂”题写了这篇《三槐堂铭》。
本篇由叙和铭两个部分组成。前一部分是叙,是记叙性的文体,主要是讲述写作本篇铭的由来;后一部分铭是正文,由四言韵体写成。苏轼这篇《三槐堂铭并叙》,对王祜、王旦、王懿、王巩等王氏家族的评价是相当高的,其中对王旦的评价更是充满赞誉。
本文开篇就突兀不凡,不铺叙主人公的功德懿行,以一句“天可必乎?”开启文章,提出自己的困惑:天意到底如何,“必”与“不必”的命运到底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
接着,苏轼对天道之说提出诘难,反对了因果报应的说法。并引入古人申包胥的观点来说明白己对这个疑问的看法:天道和人道是相互作用的。人们之所以会有“必”与“不必”的疑问,是因为世俗之人在说天道的时候,往往不能等到其最后的时刻就谋求其结果,所以当没有看到自己所希望的结局时,就以为天道茫茫,不能扬善罚恶。苏轼认为,这都是因为“天之未定者也”如此,为善的人就懒得再做善事,为恶的人却更加肆无忌惮地干坏事。自然就出现了“盗跖之寿,孔、颜之厄”这种反常的怪异现象。并用自己的所见所闻来核定验证这个道理,提出“善恶之报,至于子孙,则其定也久矣”的道理,以此作为全文的中心论点。
第二段由第一段引接而来,回答文章开头的诘问,以三槐堂的由来和渊源变化为论据,证明“善恶之报,至于子孙,则其定也久矣”的中心论点。苏轼认为,国家将要兴盛的时候,一定会有厚德载道之人臣出现。这是泛说前人“厚施”与后人“得报”,然后具体说明“三槐堂”的由来。认为是由于王巩的先祖王祜“厚施”,侍奉了太祖、太宗两代皇帝。他文武忠孝,德行操守高尚,所以担当宰相之职应该说是众望所归。
接下来,文章宕开一笔,先批评了世人在报应问题上的浮浅、短见。图报应恨不得如同做买卖一样,立时交换,唯恐白白做了善事福报落空。而王巩的先祖,却只是注重修炼自己的德行,将回报的事情交付于天道,而且交付于未来。所以他的善报是必然的结果。这是通过进一步论述“善恶之报,至于子孙”和“仁者必有后”,来歌颂王氏的高尚德行,并寄托了更加光明昌盛的未来。进一步深入论述王氏宗族方兴末艾之势,同时进一步批判世俗对因果报应的偏见。
文章的最后,是正式的铭文。用四言韵语赞颂了王氏三槐的茂盛,王氏几代人德行的高尚,进一步说明“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前人积德,子孙获报”的规律。启发人们扬弃浅识短见,不要侥幸能不劳而获,启发人们不要急功近利,而要厚积善德,方能够获得庇佑。这种“前人积善,后人得福”的说法未必准确,但绝不是迷信,对于促进社会避恶扬善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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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丰寰评本文:“先以疑词说起,后以正意决之,方见文势曲折之妙。”(《苏文忠公文选》卷六)书黄子思诗集后
予尝论书,以谓钟、王①之迹萧散简远,妙在笔画之外。至唐颜、柳②始集古今笔法而尽发之,极书之变③,天下翕然④以为宗师,而钟、王之法益微。
至于诗亦然。苏、李⑤之天成⑥,曹、刘⑦之自得,陶、谢⑧之超然⑨,盖亦至矣⑩。而李太白、杜子美以英玮绝世{11}之姿,凌跨百代{12},古今诗人尽废{13}。然魏晋以来,高风绝尘,亦少衰矣{14}。李、杜之后,诗人继作,虽间有远韵{15},而才不逮意{16},独韦应物{17}、柳宗元发纤秾{18}于简古,寄至味于澹泊,非馀子{19}所及也。唐末司空图{20},崎岖兵乱之间,而诗文高雅,犹有承平{21}之遗风。其论诗曰:“梅止于酸,盐止于咸,饮食不可无盐梅,而其美常在咸酸之外。”盖自列其诗之有得于文字之表者二十四韵,恨当时不识其妙。予三复其言而悲之。
闽人黄子思,庆历、皇祐间号能文者。予尝闻前辈诵其诗,每得佳句妙语,反复数四{22},乃识其所谓。信乎表圣之言,美在咸酸之外,可以一唱而三叹也。予既与其子几道、其孙师是游,得窥其家集。而子思笃行高志,为吏有异才,见于墓志详矣,予不复论,独评其诗如此。
【注】
①钟、王:指钟繇和王羲之。②颜、柳:指颜真卿和柳公权。③极书之变:极尽书法的变化。④翕(xī西)然:形容言论、行为一致。⑤苏、李:苏,指苏武。李,指李陵。⑥天成:谓其诗作自然而不雕饰。⑦曹、刘:指曹植和刘桢。⑧陶、谢:指陶渊明和谢灵运。⑨超然:指意境与语句自然、超脱。⑩盖亦至矣:都是极具代表性的。{11}英玮绝世:卓然出众,举世无与匹配。{12}凌跨百代:超越百世。{13}尽废:意谓相比之下不值一提。{14}高风绝尘,亦少衰矣:指潇洒高洁的风度与超然出世的韵致,也渐渐地衰落了。{15}间有远韵:间或也有意旨深远的诗篇。{16}才不逮意:才力不能把意蕴完全地表达出来。{17}韦应物:唐代京兆万年(今山西西安)人。曾任江州、苏州刺史,故称“韦江州”“韦苏州”。{18}发纤秾于简古:以质朴古雅的语言抒发细微浓郁的感情。纤,细微。秾,原指草木繁茂状,此指浓郁。{19}馀子:其余的人。{20}司空图:字表圣,河中虞乡(今山西永济)人,唐末诗人、诗论家。{21}承平:太平年代。{22}反复数(shuò朔)四:反复多次。
黄孝先,字子思,福建浦成人,以善治狱迁大理丞,历太常博士,卒于石州通判。本文是苏轼为《黄子思诗集》写的一篇序跋文,大致写于宋神宗熙宁四年至元丰七年(1071—1084)。是古代文论中的名篇,备受历代学者瞩目。
跋,是指附在书后或诗文后的带有说明性或议论性的文字。按理,这样的文字应该是对作品进行评价,或是对作者的创作作一个概述,一般来说应洋溢着赞誉之情。可苏轼却并未遵循常规,而是把这篇文章当做阐述自己诗歌理论主张的平台。
本文以书法为喻,把魏晋与唐代的书法作比较,苏轼于两者间更推崇魏晋时期钟繇、王羲之的书法。因为他们的书法“萧散简远,妙在笔画之外”,而颜真卿、柳公权虽“极书之变,天下翕然以为宗师”,为古今集大成者,但已经开始偏离钟、王那种“妙在笔画之外”的风韵。评论诗歌时,指出于平淡朴素之中寓深远意境方为好诗。对苏、李的“天成”,曹、刘的“自得”,陶、谢的“超然”,李、杜的才气,以及柳宗元、韦应物“简古”“淡泊”,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苏轼继承了庄学中“虚静”与“物化”的理论,并将其运用到艺术创作理论中。创作中的“虚静”和“物化”要求艺术家把整个身心都要融入到创作中去。例如,琴师弹琴应心与琴化,画家画竹要身与竹化。其中,从诸多的例证中也不难发现,苏轼的这种审美情趣反映了宋代诗坛所追求的“平淡”之美的一个整体倾向。
在这里,苏轼用了一个“远韵”的概念,主张创作艺术形象要“随物赋形”,并做到生动传神。并举韦应物、柳宗元的诗与司空图的诗论为例加以阐述。其中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主张,那就是“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澹泊”,这是他赞赏韦应物、柳宗元诗风的话语,也表达了他的审美趣味。在他看来,以质朴古雅的语言抒发细微浓郁的感情,在朴实自然的风格之中寄托深远的韵味,也就是在外在的平淡中包含丰富的意味和理趣,是诗歌创作的最高境界。尤其对自然天成、“美在咸酸之外”的诗,似乎更加提倡和推崇。
苏轼的理论主张其实正符合了司空图论诗所说的“梅止于酸,盐止于咸,饮食不可无盐梅,而其美常在咸酸之外”的意思,也就是前文所说的“远韵”。意在说明,诗歌应该言有尽而意无穷,不能没有形式,但又不能拘泥于形式。
一直到结尾处,苏轼才提到诗集的作者黄子思,但也未用大量篇幅评述其诗文,而是简单几句话概括自己的观点。他以“信乎表圣之言,美在咸酸之外,可以一唱而三叹也”高度赞赏了黄的诗文,同时也重申自己的作文主张,即艺术的法度应符合自然原则,文理自然,方可姿态横生,其最高境界是韵外之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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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苏文忠公文钞》卷二十七:“公之诗不入诗家品题,而其论诗处,兴味自远。”
方山子传
方山子,光、黄间隐人也①。少时慕朱家、郭解为人②,闾里③之侠皆宗之。稍壮,折节④读书,欲以此驰骋当世,然终不遇。晚乃遁于光、黄间,曰岐亭⑤。庵居蔬食,不与世相闻;弃车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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