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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宋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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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义庄验尸(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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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因此被安排住进了董家的别苑。

    而四郎是她亲弟弟,又是郡公之子,旁人不敢说闲话,是以也没让他出去另找房子,直接搬进了董家老宅,和自己同住。

    后来,四弟一日闲谈时告诉她,“那人”本来考取了功名,也得了官职,却因为家中老父病重,竟然把官辞了。

    宋慈的为人,她是了解的。这人重情讲义,心思细腻。只是,他这种种优点,却又全都与她无关。

    当年父母有意将她许配给董疏城时,四弟曾经拿着她给的金簪,偷偷去问过宋慈,他当时的话,如若四弟转达得没错,那每一字、每一句,她时至今日仍旧记得清晰,痛得惨烈—

    他说:“董家三代忠良,是皇上身边的忠臣,百姓心中的英雄,宋某何德何能,只盼着三小姐能与董大人琴瑟和鸣,白首同心!”

    当年她对董疏城毫无爱意,宁死也不想答应这门婚事,但他这番话,却彻底伤了她的心。

    她一气之下,同意了爹娘的安排,这才从安小姐,成了董家的少夫人。

    她曾经最喜欢,想要送他当作定情信物的簪子,他连碰都不肯碰一下。而她,却像为了证明自己的不在乎一般,一直把那簪子戴

    在头上,即便婚后也不曾摘下来。

    她恨他的决绝,却更恨自己放不下。

    时过境迁,好不容易那些记忆都淡了,他又来做什么呢?莫不是为了那女鬼挖心的案子?

    安雨柔不是那种会自作多情的人,或者说,她曾经是。只是在他那番话之下,她早就忘了那个多愁善感、年少无知的自己。

    说不想,虽然只是自欺欺人,但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即使再想起,又有什么用?

    “哦。”

    她应了一声,那芙蓉莲子糕刚刚咬了一口,此时却如鲠在喉,看着映月那期待的目光,她竟不知是该咽下去,还是该吐出来。

    心头泛起一阵苦笑,面上却不露声色,仿佛从来都与她无关一般。

    “倒是宋公子有心了。”

    他不可能知道自己喜欢望月楼的莲子糕,要不是凑巧,那便是四弟在信里告诉他的。可他现在居然真的买了来给她,反而让她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既然当年拒绝了她,如今又何苦再来讨好!

    她的心,早如死水一般,凭什么他以为他来投一颗石子,就能让她再泛起涟漪!

    周嬷嬷和映月显然没想到她会如此淡漠,不由得都有些失落起来。尤其是映月,她皱着眉,完全不理解小姐的心里是怎么想的。

    当年,小姐做了一幅画,四少爷还叫宋公子帮忙题了词。那画小姐当作至宝一般,以前每晚都要拿出来看看的,只是后来嫁了人,

    这才把那画锁进了箱子。

    虽然姑爷对小姐也不错,可在她看来,小姐喜文,那宋公子既有才华又有智慧,比起舞刀弄枪的姑爷来,反而更配自家小姐。

    只可惜天意弄人……

    不过既然现在姑爷已经不在了,那说不定,这两人还有机会再续前缘!

    “小姐,您忘了?这宋公子一直……”“行了,食不言寝不语,映月你忘了我平时是怎么教你的吗?”

    安雨柔不想再听,她性子虽好,但也有脾气,摆摆手,示意映月不要再说了。

    她本就生得极美,平素恬淡到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此刻眉宇间牵出一分微微的怒意,反而又添了几分人气,就像是落入凡尘的仙子,变得生动了起来。

    这表情,映月和周嬷嬷已经多年不见了。两人不再说话,静下心来伺候主子吃饭。

    安雨柔终于艰难地吃完了那块芙蓉莲子糕,那糕点一如既往的好味道,只是那软糯清香此刻却不由得生出了一分苦涩。

    也不知是忘了取出莲心,还是她的心发生了动摇。有些苦涩,再回味时,却又仿佛透着些许的甘甜。

    入夜,亥时。

    七月天的夜晚,天气还不算太热,况且今日下过雨,空气中仍旧残留着凉爽的感觉。

    宋慈今晚没有骑驴,他喜欢走在空旷的街上,尤其是夜里的青

    石路,无论白天有多繁华,到了深夜,街上都安静得好像另一个世界。洗尽铅华,仿佛那些喧嚣都与自己无关,待到黎明,繁华再起,宛若一个轮回。

    其实,他到长乐乡后,最想做的事是去义庄看看几位受害人的尸体。他明白—人可以等,可尸体却不能等。但他了解安盛平,若是不为自己接风洗尘,肯定会过意不去。况且自己一介布衣,贸然去义庄查验尸体,也需要个由头。

    他赶了两个月的路,这一路上,他在心里勾画出了无数个方玉婷的影子。应是妩媚妖艳的,若不是极美,那些受害者又怎么会在死后仍带着微笑?

    可若真有那么美,又是什么样的负心男子,让她不惜放弃殿前熠熠生辉的新科状元,甚至背上不洁的骂名,结束自己花一般的生命?

    他心里有太多疑问,这些问题如果不尽快见到尸体,见到案发现场,他一个也解不出。

    久别重逢,刚刚酒桌上,他们回忆了很多年少时的疯狂,也诉说了这些年不为人知的辛酸。加之连日来为这女鬼挖心的案子心焦,安盛平醉得彻底。宋慈不忍叫醒他,于是向安广打听了义庄的位置,只叫阿乐提了盏灯笼,主仆两个轻装上阵,想要趁夜去会会方玉婷的几位夫婿。

    义庄值守是位看起来足有六十岁的老伯,他没想到这个时间还有人来敲门,披着衣服起来开门时,脸上还挂着起床气,颇有些不情愿。

    因为没来得及向安盛平讨到官文,宋慈只好谎称自己是第四

    位受害人—岳家小公子的远房表兄。因为听了表弟的遭遇,连夜从外乡赶过来,来不及去府上,直接来了义庄,想要见表弟一面。

    那老伯哪管这些,朝他挥挥手,示意太晚了,明日天亮再来。

    于是宋慈使了个眼色,阿乐也是会来事的,赶紧掏出一块碎银,神不知鬼不觉地递了过去。

    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只是去见个死人。

    老伯接了银钱,脸上也有了笑容,这才客客气气地将二人迎进来,带着他们走到角落里一副上好的棺材前,然后识趣地退了出去。虽然岳公子家中有钱,想尽快将他的尸首领回去安葬,但是因

    为涉及案件,没有安盛平的许可,任何尸体都不能离开义庄。岳家人虽自掏腰包,备了口上好的棺木将尸身成殓起来,但目前也只能像普通百姓一样,放在大厅的一角。想是,下葬时,大户人家还会再换上另一副,免得这棺材沾染了其他死人的气息,不吉利。

    偌大的大厅,密密匝匝停着十几副棺材,每副里面都躺着一具冰冷的尸身。有些没钱没身份的,也没有人来认领,甚至连棺材都没有,只用席子卷了,可怜兮兮地被扔在墙角。

    那岳家小公子年纪确实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看起来白白净净的,虽然死了也有两天一夜了,可面上还挂着那诡异的笑。

    阿乐跟着自家老爷少爷,从小到大自认为也见过不少尸体,但是像这样的,他却是第一次瞅见。

    大半夜的,黑灯瞎火,只点着个灯笼,伴着微弱昏黄的光,在死人堆里看见这么一位,你说可不可怕,吓不吓人!

    他不由觉得背脊有些发冷,汗毛都竖起了几根,下意识地紧了紧领口,咽了一口唾沫。

    不过他手里的灯笼却没有晃,少爷在验尸,需要全神贯注,思绪一动,很有可能会影响到对案子的判断,所以说什么自己也不能给少爷添乱。

    岳公子还穿着那件喜服,安盛平有令,谁也不许给尸体擦洗,更不能换衣服,只是为了照顾死者尊严,命人把衣衫整理了一下入的棺。安盛平生怕弄乱了什么细节,影响到宋慈对尸体的检验。

    即便因为这个,岳家几乎闹翻了天,说他以官压民,一手遮天。可那又如何,自己向圣上请命讨来手上这权力,为的不就是查明真相,还一方安宁吗?又有什么大得过人命呢?

    此时虽灯光昏暗,但心被人活活挖出来,那个血量只要不瞎,一眼便能看出来。

    那大红色的喜服胸口黑了一大片,应是鲜血浸透衣衫,红上加红,血干了又暗下来的结果。

    没有急着解开衣衫查看伤口,宋慈先从怀里掏出准备好的手套轻轻戴上,将袖口也牢牢地缠起来,塞进了长手套的里面,然后低低喊了一声:“阿乐。”

    阿乐早就习惯了,只被这么叫了一声名字,就识趣地又上前几步,将手中的灯笼举高。光线照在那岳公子身上,虽然昏黄,但也足够宋慈看清楚了。

    宋慈有个习惯,检查尸体时先站在远处,大面积开始观察。死者的衣物、配饰、面容,甚至发丝的任何微小的事物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他和普通人一样,也不过是一双肉眼,也会有主观判断,但这些都需要细节来弥补,如若接下来有细节推翻了他一开始的假设,

    那他就会进一步探寻,直到找出真相,否则决不罢休。

    岳家小公子样貌中上等,不过按照安盛平早前寄来的那封信,前两位受害者也是体貌端正,没有什么大的缺陷。据说这喜服是跟着那婚书一起送来的,宋慈不是姑娘家,不懂布料和绣工,但这料子一看就知道不是便宜货,上面的花纹也绣得极好,想来也是花了大价钱的。

    方玉婷家开的,好像就是绸缎庄吧?不过既然她已经死了,那又是哪里来的这些银钱去购买如此昂贵的喜服送给自己的新郎呢?

    难道,她是用纸钱在阴曹地府买的?

    这么想着,连宋慈自己都觉得好笑,要不是阿乐在旁边,他险些就笑了出来。

    鬼神一说他不能说不信,毕竟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心存敬畏总是好的,可要说这女鬼杀人,其实从一开始,他就是抱着怀疑态度的。

    何况,方玉婷还是死了十年的女鬼。

    她连状元郎都看不上,又怎会轻易看上几个富家子、小秀才或是一个小小的师爷?

    提起岳公子的双手,宋慈刚刚还带着笑意的眼神立刻变得凝重了起来,他蹙紧眉头,仿佛不可置信般又将那双手提得近了一些。

    因为死了有些时日,岳公子尸僵严重,双手紧紧握在一起,宋慈颇费了些力气,才将手掌略微摊开。只见十个卷曲的手指指尖,都泛着淡淡的黑紫色,那颜色不算深,而且要不是因为他已经死了些时日,血色褪尽,恐怕还显现不出。如此说来,宋慈迟了两天到反而也有些好处,若是刚死就来验尸,或许根本发现不了这指尖的变化。

    “公子,他指头怎么都黑了?”

    一旁掌灯的阿乐也看了个透彻,好奇地问道:“莫不是,他中了什么毒?”

    宋慈没有回答,弯下腰,掰开死尸的嘴,凑近闻了闻。

    口中没有异味,可手指却呈现出明显的中毒之状,说明毒素是从手上进入的,而不是因为吃了什么有毒的食物。

    接着,宋慈又扒开死者的眼皮,只见死者瞳孔涣散无神,没有太明显的异样,只是好像比起常人,略微大了一些。

    想来,即便是中毒,死了这么久,放大的瞳孔也早就缩回了原来的大小。因此这一点,也并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

    再回过头来看那十个指尖,虽然黑紫,但却十分干净,指甲里也没有任何搏斗撕扯时可能出现的皮屑和布料。不过,细心的宋慈却注意到,刚刚握紧的拳头里,似乎攥着什么。待到掰直手指,分开指缝,这才发现,竟然是几根头发。

    发丝很长,细闻之下,还有股栀子花的味道,应该是属于女人的。

    或者说,应该就是那女鬼方玉婷的才对!

    “阿乐。”

    又是轻轻叫了一声名字,阿乐立刻心领神会地答应了一声,然后赶紧从随身携带的粗布小挎包里取出一块帕子,接过他手中的那几根头发,捋了捋,工工整整地用帕子包好,然后又掏出一本厚厚的,从侧面看,书页已经有些发黄的旧书来,把那包着头发的帕子放在里面夹好,塞回了挎包里。

    阿乐兀自进行这一系列动作时,宋慈还在专注地检查着岳公子

    的手指,头也没有回。

    然后,他竟然真的在岳公子右手的无名指指腹发现了一个又细又小的红点。

    应该是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但是这个孔的大小比起针来又要更大一些,究竟是什么呢?

    脑内灵光一闪,他突然想起了安雨柔成亲前,曾经叫安盛平拿着一根镶嵌着珍珠的金簪来找过自己。当时,安雨柔说如果宋慈愿意去郡公府提亲,那这簪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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