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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动机。
宋慈看着全身赤裸却又并无明显外伤的窦天宝,似乎在思考着什么。良久,他转过身,跨出了里屋的大门。
“福顺。”“是,小的在,宋公子有什么吩咐?”
“你去帮我找一样东西,当然……”他说着转头,朝仍旧站在里屋的徐延朔和安广微微一笑,“可能还需要两位再帮一下忙。”
半炷香后,芙蓉阁后院。
今日天气很好,阳光充足,微风。
也许因为芙蓉阁多是女子,所以后院也打理得井井有条。绿树成荫,遍地鲜花,一阵小风吹过,拂起阵阵花香。连带着翩翩飞舞的蝴蝶,和那散落的花瓣,美得宛如一幅画卷。
而在美丽又整洁的花园里,却铺着一条毯子,那毯子呈暗红色,是福顺向昨日在一楼接了他银票的小妇人借的。
那小妇人姓赵,名叫赵金玲,是芙蓉阁一个有点身份的管事。
摊开的暗红色毯子上赫然躺着那窦天宝的尸体。不知为什么,宋慈居然叫人把他从暗香阁里抬了出来,粗暴地扔在了后院的地上。
虽然这里的女子都不介意,也都司空见惯,但为了雅观,宋慈还是在窦天宝的下身盖上了一块布,权当遮羞。
而此时,宋慈就站在那尸体面前,手中还打着一把红色的油纸伞。
那伞是崭新的,用油绢制成,乍看之下,倒像是女子所用,不知为何,这大晴天的,宋慈一个大男人却拿着把红伞站在院子里。
远处的阁楼上,碍于身份而不能到现场观看的柳仙仙和赵金玲一起站在栏杆旁,默默地俯视着这一切。
“老板……”赵金玲蹙着眉,朝着宋慈的方向撇了撇嘴,“这位公子怕不是有什么问题吧?”
柳仙仙手中摇着把小扇,虽然她也看不出宋慈到底葫芦里要卖什么药,可他毕竟是铁鱼介绍来的,若是能入了那厮的眼,说明宋慈肯定有些过人的本事,“谁知道呢,咱们静观其变吧。”
“是。”
后院中,安盛平也问了同样的问题。由于比较好奇宋慈接下来要做什么,所以他也跟着一起下了楼,来到了芙蓉阁的后院。
安广留在了房间里,负责看着阿乐和绿荞这两个“涉案人员”。安盛平看着宋慈,实在有些哭笑不得:“你该不会是因为阿乐受
了打击,所以傻了吧?”
宋慈神色如常,看着他。“我是说,你干吗大晴天的打一把伞,而且还是大红色的?”“怎么,谁规定晴天不能打伞,男人不能打红伞了?”
宋慈反问,竟然带了几分狡黠。
安盛平闭起眼,仰头吸了一口气,待到再睁眼时,脸上却换上了笑容:“行,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都依你,我没意见。”
宋慈也笑了,淡淡的,但却是发自内心。
他举着那红伞,又往前迈了一步,而待到他靠近窦天宝的尸体时,更是将窦天宝整个人都遮住,完全隔绝了那直射下来的阳光。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
原本看不出任何外伤的窦天宝,身上居然现出了淡淡的伤痕。那伤主要在他双膝之上,虽然浅淡,但却很明显。
“这是怎么回事?”
别说安盛平了,就连查案无数,见过不少死尸的徐延朔也瞬间睁大了双眼,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
宋慈却又在这时退后了一步,随着他手中的伞离开,再也遮不住阳光,窦天宝膝盖上的伤痕又离奇地消失不见了。
“活见鬼了!”徐延朔用力揉了揉自己的双眼,“宋公子你会变戏法吗?”
“当然不是,肯定和这伞有关!”安盛平瞅着他,表情也由刚才的不可置信变成了佩服,“我没说错吧,惠父兄?”
宋慈点点头:“正是,凡是受伤后过世的,如果受伤的时间不长,那伤痕就极有可能显现不出来。而这个时候,只要打一把红伞,在太阳下照一照,死者生前的伤痕就能悉数显现了。”
徐延朔拍了拍手,恍然大悟道:“我说干吗非把窦天宝的尸体搬到后院来呢!还是宋公子有办法!不过……”
他说着,话锋一转,索性蹲在了那尸体的旁边。
“窦天宝身上只有额头处有个被割伤的痕迹,就算再加上这膝盖处的伤,想来,也不至于会送命,至多能推断出他生前曾与人有过瓜葛。”
“徐大人这次倒是错了。”“哦?”
宋慈苦笑,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却依旧解释道。“刚刚我检查过死者的手掌和指甲,他指缝中有些绿色的线头,
应该就是那位绿荞姑娘身上的。他指关节上有些瘀青和血污,这说明,他生前曾经和人发生过冲突,但是他除了手上,其他地方再无别的痕迹,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在这场打斗中,他一直处于施暴的一方,对方毫无招架和还手的能力,所以他才没有任何防卫伤。此外,他虽然无明显伤痕,可却有三处例外:一是这膝盖;二便是他的背部,仔细看的话,不难发现他背上有几道淡淡的血痕……”
宋慈说着,将窦天宝的尸身翻了过来,果不其然,他背上确实有几条血痕,应该是被人抓伤的。
“我怀疑,这背上的伤,是昨夜绿荞姑娘所致,至于他的膝盖,可能是趴跪在床上造成的。”
此话说完,一片沉默。
宋慈这话里的意思实在明显不过了,窦天宝昨晚与绿荞有着激烈的房事,且在这过程中,窦天宝曾经对女方施暴,而那绿荞除了挨打的份儿,竟连一丝一毫反击的能力都没有。
本来几个大男人围着一具全裸的男尸就够尴尬了,结果现在还要讨论这些,实在是……
“咳咳!你说三处,那这最后一处,必定就是他头上的这个伤
口吧?”
安盛平咳嗽了几声,背着手,巧妙地转移了话题。
“是,但是我的观点和徐大人一致,这伤口虽然新,还挂着血污,却不足以致命。”
“那也就是说,这窦天宝的死因,应该不是与人发生冲突,然后遭受外力伤害所致了?”
宋慈摇摇头:“倒也不是那么绝对,不过就表面现象来看,似乎不像是因为外力,可……”
他说着,仿佛陷入思考,沉默了一会儿后,又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顺手将手中的红伞递到了安盛平的手中。安盛平虽然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却下意识地接了过来。
然后,便看见宋慈又蹲下了身,似乎心有不甘地,又将那窦天宝的尸体从头到脚,仔细检验了一遍。尤其是死者的头部,他这一次居然直接将那窦天宝的发髻解开,用手在窦天宝头上一寸一寸地触摸,也不知在找些什么。
不知是因为后院的光线要比屋内充足,还是他这次检查得比较细致,总之,当他摸了一会儿后,终于有了新发现,原本蹙紧的眉头竟也微微舒展了开来。
“怎么样,难道有新发现?”
安盛平心里莫名一阵紧张,忍不住问道。
偏那宋慈却卖了个关子,并没有明确地告诉他,只是点了点头,却并没有吭声。
这回,反而轮到安盛平郁闷了,无奈地笑笑,倒也没有追问。
“不管怎么说,还是去问问当事人吧。”徐延朔是个急性子,而
且他办案多年,对审讯犯人也比较在行,此刻,他很想问问绿荞和阿乐,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其实他也不相信阿乐和那个看起来可怜兮兮的小姑娘会做出这种事来,所以很想尽快将此案了结,也好还给他们一个清白。
“比起审问他俩,我倒是想先了解一下这窦天宝的底细……”宋慈说着,也不起身,而是转过头,蹲在那尸首前,朝着阁楼上的柳仙仙招了招手。
柳仙仙一直关注着后院的一切,此刻见宋慈对自己微笑招手,不由愣了。
“老板,”赵金玲也有些纳闷,“那公子是什么意思?他是想让咱们下去吗?”
“下去就下去,反正咱们行得端,做得正,这件事不是绿荞干的,谁也别想冤枉咱们。而且……”柳仙仙说着,微微一笑,“我也想看看这人到底有什么本事,居然能让那死鬼与他一见如故!”
“死人叫窦天宝,是长乐乡最大的酒庄天福号的二当家。”柳仙仙摇着扇子,坐在后院的石凳上,一边优哉游哉地品着一壶桂花茶,一边无关痛痒道,“他上面还有个哥哥,叫窦天福,下面有个弟弟,叫窦天赐。”
“既然酒庄叫天福号,想必是老大窦天福一手创建的吧?”宋慈虽然不认识他们三兄弟,但是仅听名字也能猜出个大概。
“是啊,那窦天福可是个吃苦耐劳的,早年为了这酒庄没少操心费力,结果他辛辛苦苦打拼,下面两个弟弟却一个比一个叫人操心,不仅没为酒庄出什么力,反而变着花样在外面花天酒地,糟蹋
银子。”
像这样父母兄长在外操劳,晚辈却在外面败家的事情屡见不鲜,其实说白了,这种情况就是家里惯着,让他们这群败家子以为赚钱容易,所以才会这么变本加厉,不知好歹!
“那窦天宝娶妻生子没?”这次问话的是徐延朔。“娶了,而且不止一个,他家有一妻两妾,不过孩子倒是没有,
也不知是不是这厮不行……”
说到这里,柳仙仙冷笑一声。她这么说完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反而是在场的几个男人都尴尬了起来。
“这窦天宝是你们这里的常客?”
“偶尔会来,他财大气粗惯了,把谁都不放在眼里,就更别说是花钱找的姑娘了。不过我们做的就是这样的买卖,只要别太出格,自然也不会把他赶出去。”
“这还不算出格?”徐延朔有些震怒,“那小姑娘险些就被他打死了!”
说到这个,柳仙仙也终于露出了悲恸的神情,只是那表情瞬间即逝,转眼又化作了愤怒:“我若知道昨晚房里发生了什么,也许不等有人结果了他,我就先要了他的命!”
她说着,用力将茶杯往桌上一摔,那茶杯顷刻间粉碎,碎片刺入她的手掌,竟然扎出了血……
“老板!”
原本在一旁默不作声的赵金玲忍不住惊呼一声,赶紧扑过去,拉住了她的手。赵金玲从怀中掏出块绣着花的手帕,盖在柳仙仙的伤口上,想要替她止血,却在翻过她手掌的一刹那,赫然发现那上
面还扎着一块碎片。
“不碍的。”
柳仙仙面不改色,低下头,将那扎在自己手心的碎片取了出来,随随便便地往地上一扔,这才将手伸向赵金玲,任由她为自己包扎。
赵金玲急得都快哭了,偏偏柳仙仙的脸上却挂上了淡淡的笑,似乎是在安慰她一般。
见柳仙仙这样,倒也不像是装的,想来是真的不知道窦天宝竟然会施虐到这个地步,而且以她的身份,也不会是那种利欲熏心的老鸨,只在乎钱财,却不吝惜手下姑娘们的性命。
只是,认识她才不过短短两日,他们却仿佛在这女人身上看到了无数面。她时而妩媚,时而冷漠,时而爽朗,时而坚毅……仿佛千变万化,却又从未改变。
“我知道你们觉得我们什么消息都知道,但是很抱歉,窦天宝不是什么重要人物,所以我们知道得也很有限。而且,也不是整个芙蓉阁都是言螺殿的人,就好像绿荞,她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可怜人。”
她目视远方,面容平静而忧伤。
宋慈他们也没有说话,明白柳仙仙对此案也知晓不多。
容香阁,也就是昨夜阿乐留宿的地方。
这里虽然是妓院的厢房,但和刚刚那一片狼藉的暗香阁不同,在宋慈看来,这里既整洁又干净。
不像是青楼娼馆,反而更像是普通年轻女子的闺房,既明亮又透着股淡淡的雅致。
床铺虽然也是掀开的,可很显然,昨晚那床上并未发生什么,
至少,在宋慈看来是这样没错。
阿乐他们已经被叫回了这个房间,此时正和绿荞一起跪在几位公子、大人面前。他有些尴尬,想抬头看看自家公子,可是又不敢。他虽年纪轻,但却不是那种脸皮薄的人,因此平时看见漂亮姑娘也从不掩饰自己内心的欢喜,为了这个,宋慈没少说他。可他却从没想过人生中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就给自家公子惹了个这么大的娄子,“公子,我……我昨晚……”
他说着,偷偷抬眼看了看跪在自己旁边的绿荞。
绿荞昨晚被那畜生凌虐得十分凄惨,原本俏丽的脸庞,右半边已经被打得又红又肿,颧骨处高高耸起,左边甚至还挂了彩,据说那浑蛋完全不懂得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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