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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宋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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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无名人头案(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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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过那颗头颅,转身便进了自己的书房……

    当徐延朔那边正心急如焚地等着王敬对那颗头颅进行修复之时,宋慈他们这里,也有了新的进展。

    回到县衙后,安盛平亲自叫人去统计了一下最近的失踪人口。没想到,仅仅今年年初到现在,这长乐乡然竟然失踪了三十多人!

    这些失踪的,除了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子之外,其余的,竟然都是正值壮年的男子。

    这一点,就很难不引人遐想了。

    抛开受害人的身份先不提,他与脑袋分家的身体,也一直没有任何消息。

    安盛平派人在这小村庄附近仔仔细细地查了个遍,就差把这片地区掘地三尺,挖一个底朝天了!可还是没能找到任何与这头颅有关的躯体……当然,他们终于还是找到了一开始埋着那颗头的土坑。那坑洞不大,周围还有不少犬类的足印,连带着旁边的泥土上

    还有些血迹和撕咬后的肉块。这无一不说明了宋慈和徐延朔的猜测是对的,这颗头颅是被人埋在了地下,只因为血气太重,埋得又不够深,才被野狗或是豺狼发现,刨开土,挖了出来。

    不过,就在他们为了找到尸身而一筹莫展之时,那身体,或者说是部分身体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原来,这长乐乡分了东西南北四个区域,相对于北城的繁华与南城的人口众多,西城相对就比较贫穷,居住在这里的,也多是些社会底层的穷苦百姓。他们多数人衣不遮体,连温饱都成问题。

    这天,住在西城的周老汉在出门时居然捡到了一个装有许多鲜

    肉碎块的纸包。

    纸包内的肉挂着血,味道也还很新鲜,显然是剁碎不久。

    当时天色也就是蒙蒙亮,周老汉怎么也想不到会在自家门口撞到这般大运!

    他有一年多没有吃过肉了,像现在这么多的肉,更是多少年都不曾见过……可这西城住的都是穷人,又有谁能买得起这么多肉呢!

    兴许,是哪位有钱人抄近路,路过这里时不小心遗落的吧?

    他虽惴惴不安,但贪念却还是战胜了理智,看看四下无人,便把那包肉往怀里一揣,偷偷地回了屋。

    周老汉恐在家煮肉引来邻居的怀疑。于是,他带好调料,又拿了家里仅存的一口还算不错的小锅,牵上了自家那瞎了一只眼的老婆子,朝着城门外的小树林走去……

    树林偏僻,平时会经过的人不多,而且那里有一条小河,周老汉把锅用枯树枝支好的时候,他婆娘半睁着还算看得清的一只眼睛,蹲在河边洗肉。

    可洗着洗着,却发出一声惊叫。

    周老汉心里也是一惊,赶紧跑了过去。结果就看到自己老婆瘫在河边,正吓得瑟瑟发抖,再看那袋子肉居然全都撒了出来。

    周老汉那个心疼啊!也来不及去扶老婆,赶紧去捡肉。谁知道却被他老婆一把揪住了,她看看周老汉,又指了指河边那堆碎肉,神神道道地念道:“你、你看……那是啥……”

    周老汉顺着她手指的方向往那河边一看,就见到那堆碎肉里,居然夹着一根手指。

    那是人的手指,和他那瞎老婆不一样,周老汉年纪虽然大了些,但

    眼神却好得很。此刻,他甚至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指头上的指甲……周老汉赶紧跑来报了官。

    几个时辰后,阿乐蹲在衙门的后院,看着地上散布的碎尸块,沉沉地叹了一口气。

    他这两天一直没闲着,虽然他没有跟宋慈一起去那树林子,可是他却拿着在岳公子府上拓下的鞋印,跑遍了长乐乡大大小小所有的鞋铺。

    按照他家公子的推测,这几人既然是受雇来做这差事的,身边肯定没有女眷。而看那些鞋印,这几人穿的是一样的鞋子,只是鞋码有些不同,想必这些鞋子是在成鞋铺买来的。所以,只要他们能找到买鞋之人的线索,就极有可能会找到几个抬棺材的人。

    至于福顺的任务跟他差不多,只不过找鞋铺换成找棺材铺。

    几位受害人家中的棺材一模一样,花纹和材质一看就是出自同一个棺材铺,所以,福顺带着棺材上拓下的花纹,还有一块木板,以及他事先量好的尺寸,正在一家家地去找制作了这几口棺材的铺子。

    福顺那边进展得并不顺利,找遍了长乐乡的棺材铺也没找到一家认识这棺材的。所以他最近干脆出了城,打算在临近的几个乡镇也找找线索。

    和福顺相比,阿乐幸运了许多,这几日的罪也没白受,居然还真的找到了卖出这几双鞋子的店铺。

    店铺的老板是个体形偏胖的中年人,似乎特别怕热,他剃了个光头,一边跟阿乐说话,一边摇着个大蒲扇,看着就像是寺庙里的弥勒佛。

    那老板说,这样的鞋子他半年前卖了十二双,因为很少有人一下子买这么多,所以他便记住了那人的样貌。

    那人身材魁梧,个头特别高,虽然长得十分平凡,但是他左脸上有颗豆子大的瘊子,而且他当时也不是自己来的,还带了一个人来试鞋,那人从头到尾都没说过话,不知道是不是个哑巴。

    后来那两人离开时,他还听到那个子高的人叫那不说话的先拿着鞋回去。而且,个子高的说他要绕道去趟老妖怪那里,便朝着城南的方向去了。

    几个装神弄鬼抬棺材的面具人,又要去找什么老妖怪?老妖怪是谁,他究竟住在哪里?在这场连环谋杀案中,又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阿乐原以为自己这次立了功,能抵了上次在芙蓉阁留宿的罪过,说不定公子一高兴,能体恤他这两天的辛苦,给他放个假!可谁承想,他连个懒觉都没睡,连顿好饭都没吃,居然就被拽到了这里,要帮着公子来拼那尸体的碎块!

    “唉……”想到这里,阿乐忍不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造孽啊!”“造孽,你说谁?”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阿乐回过头,一脸尴尬地看着他家公子毫无表情的脸。

    “公子好,我说这凶手呢!他们太过分了,杀了人也就算了,还把人碎尸万段,把脑袋都砍下来还不够吗?还给剁碎成这么多块儿,这也太造孽了,也不怕死了会下地狱啊!”

    “呵。”宋慈笑了笑,阿乐那点儿小心思他还看不出吗,不过这孩子脑筋转得倒是快,这都让他给圆过去了,也算他机灵,“少废话,

    赶紧拼吧。早点儿拼完,也能早点儿休息。”阿乐苦着脸:“哪能早啊,这么多……”

    宋慈蹙眉,这个阿乐,平时油嘴滑舌的,一让他正经干活儿就打岔。

    “又不是让你给我拼出个人形来,你只要给我分分类,好推测出大概是身体哪个部位就好。再说了,又没让你一个人拼,我这不是过来帮忙了。”

    “哦,那就容易多了!”

    他倒是挺容易满足,痛快答应了一声,便真的不再说话,索性跪在了地上,开始按照皮肤和肉块的纹理来给这堆肉分门别类。

    于是,当安盛平带着安广走进衙门后院时,便见到了他们主仆二人一跪一蹲,正在地上拿着一堆尸块认真地研究,而且时不时地,还传来这样的对话—

    “这是手指,这块也是,这好像是脖子……嘿嘿嘿,公子你看,这是胸口吧?这人胸上还长着毛呢!”

    “阿乐,你能不能认真些?”“嘿嘿,公子我错了,噗,这肯定是胸没错,您看我找到了什么!”“阿乐,你再这样我生气了啊!跟你说过多少次了……”

    “是是是,我们要尊重死者,就算是尸体,也要抱有敬意。”“既然知道,那就好好干活,别废话!”

    “遵命!”

    安盛平摇头苦笑,这对主仆,也真是够了。不过想到这里,安盛平又突然回过头看了看安广。

    安广有洁癖,也一直不喜欢血腥的东西,如果他看到那遍地的

    尸体碎块,怕是会觉得恶心吧?“少主?”安广见安盛平一直看着自己,还以为他有什么事情要

    吩咐。

    安盛平想了想,觉得还是算了,他太了解安广。“没事,”安盛平笑了,眼神中溢满了温暖,却又夹杂着那么一

    丝丝的无奈,“我们过去吧。”

    夏日的闷热天气中还带着潮湿,随着越走越近,那股难闻的腐臭味扑面而来。安盛平下意识地皱了皱鼻子,不用回头也知道,安广此刻的表情,一定也十分“精彩”。

    而再看宋慈主仆,也不知是不是常年与尸体打交道的缘故,居然面色如常,完全看不出有任何的不适应。

    宋慈听到脚步声,抬起头,看着他俩。见到安盛平脸上的苦笑和安广蹙紧的眉头,也明白他们是嫌弃这些尸块的恶臭,所以才远远地站着,不肯靠近。

    “天气热,有什么事情你不用亲自过来的,”宋慈说着站起身,朝安盛平微微一笑,“有事差人来找我便是了,或者下次你非要自己过来看,记得提前在嘴里含上一片生姜,再在鼻子下面涂上些麻油,这样相对的,就不会觉得难以忍受了。”

    “这倒是个妙法,惠父兄怎么早不说?”安盛平似乎有些适应了,于是又往前走了几步,来到那堆摊开的尸块前,“除了这个,还有没有别的法子可以去除尸臭的?”

    “当然有了!”不等宋慈回答,分拣尸块的阿乐却抢先一步回答道,“安公子您不知道吧,凡是验尸之前,先取一些苍术和皂角,放在火里烧了,那味道就能遮尸臭,效果好得很呢!”

    “哦?既然如此,那你们怎么不用?”“嘿嘿,我们这不是习惯了!别说这点儿尸块了,就是那大夏天

    泡在河里都快肿成猪头的尸体我们也见过,那味道才叫厉害呢!”阿乐说着,似乎又想起了那个味儿,居然有些干呕。

    安盛平虽然没见过阿乐说的那种尸体,但想想也觉得恶心,好像一闭眼,都能闻见那股腐烂的味道一样……

    他不敢再想下去,只能赶紧将视线转向宋慈的脸,不知为什么,这一刻,他突然觉得宋慈长得特别可爱。至少,要比那泡发脸的尸体和遍地的尸块要可爱上好几倍!

    “有什么发现吗?”“暂时没有,不过按照尸体的破损和腐烂程度来看,这些碎尸块

    和徐大人带走的头颅,确实有可能是同一个人。不过实话说,这些尸块太细碎了,根本看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你那边呢,关于失踪人口方面,有没有什么新的进展?”

    安盛平摇摇头。“哇!公子,您看我找到了什么?”

    正在宋慈陷入沉思之时,阿乐却像是捡到宝贝一般,突然回过头,大叫了一声。

    宋慈和安盛平闻言,赶紧走了过去。

    只见阿乐的手中拿着一块粉灰色的肉块。

    “这是……”安盛平凑近一步,此时此刻,他也顾不得嫌尸体恶臭了。

    “是刺青!”

    宋慈眼睛一亮,他其实没想到尸体身上会有这么明显的痕迹。

    要知道,凶手势必是不想让人发现死者的身份的,不然也不会残忍地连死者的头也砍了,而且还做了分尸这么可怕的事。

    “这可是个关键!阿乐你再找找,看能不能拼出这刺青的图案来!”得了自家公子的赞许,阿乐也来了精神,答应了一声,又继续

    埋头找了起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虽然那尸体被切得很碎,但经过宋慈和阿乐的努力,还是将那刺青上的图案拼凑出了一小部分。

    “怎么好像是个虎头?”“你确定是老虎吗?我看着,怎么像是个猫!”“谁会刺个猫在身上?”

    “也对。”“不过这块皮肉是哪里,后背还是前胸?”宋慈看了看,“应该是手臂。”

    “那也就是说,这些尸块,主要是受害人的上半身了?”

    “嗯,包括那天找到的那个头颅在内,都是上半身。”关于这一点,宋慈倒是很肯定,“不过你不觉得奇怪吗?”

    “哪里奇怪了?”

    安盛平对人体的研究远不如宋慈,因此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异样。而宋慈却笑了,那是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让安盛平看了都有种

    不寒而栗的感觉。他说—

    “你没发现吗,这些碎块虽然都是上半身,可却没有内脏。”

    是的,这尸块被切得细碎,但是几乎每一块都带着骨头。那是一把吹毛利刃、削铁如泥的好刀,切碎这尸骨时,几乎毫不费力。

    可偏偏,这些尸块之中并没有掺杂着受害人的内脏。

    这不禁让人产生了疑问,究竟,这人身体的其他部分,都去了哪里?

    又是一天半之后的午夜时分,徐延朔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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